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记账通知单
记账编号: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职工姓名 工伤时间 工伤确 认部位 拟就诊医疗机构名称 挂帐类别 申请 单位 意见 工伤 保险 经办 机构 意见 定点 医疗 记帐时限 (印 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单位足额缴费,职工正常参保,同意医疗(康复)机构记帐管理。 (印 章)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性 别 单位编号 办公室: 手机: 身份证号码 伤残等级 门诊□ 住院□ 康复□ (康复) 机构 意见 备注 (印 章) 年 月 日 注:1、就医时需同时携带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表一式三联,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留存联、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参保单位留存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