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工作职责
系是学校的中层管理机构。系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在行政职能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 研究制定本系专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 配合教务处做好有关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改工作。
三、 负责本部门全体教职工的聘任何考核工作,经征得教务处和学生处同意后,聘任学科组长和年级组长。
四、 在教务处的指导下,抓好本系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教职工工作量的统计、核对、上报工作。认真抓好专业部隶属的学科组建设,建设好一支专业教师队伍。
五、 在学生处的指导下,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目标和计划。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开展工作。做好各类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出对学生的奖惩意见。按照学生处的统一要求,对班级和班主任工作进行常规考核,并以此为依据,考核发放班主任津贴。
六、 管理本系的实习、实验设备,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实习设备安排好学生的实践教学。严格执行技能培训计划,以保证学生操作技能水平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七、 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下厂实习安排及其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和双选工作。
八、 积极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充分利用各系的优势,开展对外加工、对外培训和科技开发,争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