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追查制度
为了加强矿生产事故管理及时消除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明确责任,制定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做到分析符合实际,有责人员不漏,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事故追查分析领导小组
组长:颜
副组长:袁、邹
二、事故追查分类
1、一般事故影响生产30分钟至1小时
三、事故追查程序
1、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事故班组长及相关责任人参加,组织调查处理。
2、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部门出具损失清单,作为事故调查处理依据。
3、事故调查分析后,由调查小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凡是对抗事故追查分析的和不配合事故分析追查的,对当事人以停班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5、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性质及类别、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划分、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四、责任追究
责任事故连续2次,给予相关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连续3次,清除出矿。
1、一般事故影响生产30分钟至1小时,罚款500元。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