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阆中市双龙镇双龙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唐_(受让方)因双龙镇场镇建设的需要,甲方经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自愿将位 本社区6组的社区活动室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面积约平方米)整体转让给乙方所有,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物范围
甲方转让标的物位 阆中市双龙镇双龙场社区居委会6组的活动室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面积约平方米)。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标的物转让总价款为_____元 , 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支付_____元 ;余款_____元 交付标的物及相关资料时付清。
三、标的物交付
甲方 年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负责腾空房屋,将房屋及土地整体移交给乙方所有。
甲方 同时将建房审批手续、交款收据等交付给乙方。
四、转让手续的办理
乙方在改建房屋的过程中,若需要由甲方协助办理标的物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登记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但产生的费、1
税、出让金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即取得了标的物完整的处分权。该标的物的所有收益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保证有权处分标的物,且标的物不存在任何权属和争议。若标的物有权属或边界争议,由甲方及时负责妥善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在利用标的物的过程中,若需要甲方协助处理相关事项的,甲方应履行协助义务。
八、以上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