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根据校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自《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实施以来,我部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
(一)加强学习宣传。部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部内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和学校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2022]17号)、《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调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后备干伍建设的意见》和《学院(系)组织机构设置的暂行规定》等,结
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强化措施。我部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干部任免以及关系部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
(三)加强监督。为了保障决策顺利执行,我部规定,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二、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党务,不断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我部都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我部对凡是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党校专职副校长和各办公室主任参加。领导班子通过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听取上周工作的进展、本周工作计划以及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党内活动方案的制订、部分机构设置与调整等工作,我部会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后向学校汇报。对与职工密切
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年终分配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全校及社会公开的各类、信息,如《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主任)招聘启事、竞争上岗考察人选和拟人人选的情况等都通过学校主页进行公开。
(四)坚持保密工作。对法律规章要求保密的及尚在酝酿阶段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规范程序,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一)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部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及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党的建设有关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总结表彰;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中层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考核;机构设置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二)规范程序,严格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部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
1.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决定。一直以来,我部领导非常重视重大事项决策集体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如:贯彻执
行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的方案、干部重大问题的处理、机构设置及调整、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等)都要经过部务会讨论研究决定后,报学校领导或常委会审批。
2.坚持重要人事安排集体决定。在重要人事安排上,我部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凡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也即学校二级单位的负责人的任免均须通过常委会讨论决定。群团组织的干部也要常委会推荐提名为候选人后按照有关要求任免;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内设机构设置(教学、科研组织实行备案制)也要通过常委会讨论决定。另外,二级单位的内设机构主任、部分副主任的任免都要经我部部务会讨论通过。
3.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定。我部在大额资金、预算外资金使用上严把程序关,必须经过部务会讨论通过方可使用。如在制定年终分配方案上,由部办公室提出初步方案,经部务会讨论后确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
四、总结不足,狠抓改进提高
通过自查,部门职工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提高:一是“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二是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教职工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重一大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1000字
区委督查组:
区人口计生委遵照区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自2022年x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翠屏区委翠委发[2022]6号文件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22〕6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我局根据《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22〕6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区、乡镇服务站的改建维修、局办公大楼的外墙维修、局七楼会议室的整修、职工宿舍的维修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在去年局机关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的任免上,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二是在今年翠屏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考调3名流管员时,实行在翠屏区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乡镇、街道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乡镇、
街道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