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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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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4 法定文件 ............................................................. 4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主导功能与建设强度控制 ......................................... 5 第三章 “五线”控制................................................... 5 第四章 公益性公共服务型设施规划控制 ................................... 7 第五章 工程管网规划................................................... 7 第六章 生态环保规划................................................... 8 第七章 特殊要求 ...................................................... 8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11 指导文件 ............................................................ 11 第一章 总则 ......................................................... 11 第二章 人口规模 ..................................................... 11 第三章 用地布局 ..................................................... 11 第四章 公共设施用地.................................................. 12 第五章 工业用地 ..................................................... 12 第六章 对外交通用地.................................................. 12 第七章 道路广场用地.................................................. 13 第八章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 13 第九章 绿地 ......................................................... 13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

第十章 建设强度控制 ..................................................14 第十一章 建筑高度控制 ................................................14 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指引 ................................................14 第十三章 交通配套设施要求 ............................................14 第十四章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 ........................................15 第十五章 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15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7 基础图件 .............................................................17 第一章 现状概况 ......................................................17 (一)规划编制背景 ............................................... 17 (二)地理位置 ................................................... 17 (三)历史沿革 ................................................... 17 (四)自然条件 ................................................... 17 (五)现状建筑情况 ............................................... 18 第二章 规划依据、原则和目标 ..........................................19 (一)规划依据 ................................................... 19 (二)规划原则 ................................................... 19 第三章 上位规划解读 ..................................................20 第四章 功能定位及人口规模 ............................................20 第五章 规划结构及用地布局规划 ........................................21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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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

第七章 绿地景观规划.................................................. 24 (一)绿地系统规划 ................................................ 24 (二)景观规划 .................................................... 25 第八章 专项工程规划.................................................. 26 (二) 人防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 30 第十章 环卫设施和环保规划 ............................................31 (二)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 32 (三) 环境保护规划 ............................................. 32 (一)竖向规划 .................................................... 26 (二)给水工程规划 ................................................ 26 (三)污水工程规划 ................................................ 26 (四)雨水工程规划 ................................................ 27 (五)电力工程规划 ................................................ 27 (六)通信工程规划 ................................................ 28 (七)燃气工程规划 ................................................ 28 (八)管线综合规划 ................................................ 29 (九)消防规划 .................................................... 29 第九章 抗震人防规划.................................................. 30 (一) 地质灾害防治 ............................................... 30

(四)空气和噪音控制 ............................................. 33 第十一章 建筑强度控制 ................................................33 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导引 ................................................34 (一) 景观轴线 .................................................. 34 (二) 建筑间距控制 .............................................. 35 (三) 建筑高度控制 .............................................. 35 (四) 建筑后退红线 .............................................. 36 (五)外部交通用地出入口设置 ..................................... 36 (六) 建筑形式控制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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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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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文件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更好的确定土地使用的功能结构,引导开发活动,整合土地资源,控制基本建设,体现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指导下一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特编制《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法定文件作为规划区内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及开发建设活动的强制性执行规定,其控制的核心内容包括主导功能、建设强度、“五线”、公益性公共设施及特殊要求。

第三条 本法定文件的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5、建设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2000.5;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220-95》;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

7、《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98);

10、《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

11、《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 12、《钟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3、《胡集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4、《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规划》;

15、《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

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

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控制手段,营造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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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对依法批准的法定文件进行修改,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报胡集镇审批。

第二章 主导功能与建设强度控制

第六条 胡集镇位于钟祥市西北部,东跨汉江,西枕大荆山余脉,南毗荆门市,北邻

古城襄阳;焦柳铁路、207国道、襄荆高速公路、汉江黄金水道“川”贯全境。本规划区位于钟祥市胡集镇中心城区。

第七条 本规划区四至为:东至207国道,南至胡转路,西至规划建设二路,北至荆襄大道以北片区。规划总面积为4.02平方公里。

第 本规划区主导功能为居住、公共设施和和工业用地。分别占建设用地的44.6%、9%和10%。

第九条 本规划区用地参照《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可兼容行政办公用地(C1)一二类居住用地(R1R2)、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R/C)、工业用地(M2)。若需兼容以上未列举的其它用地功能,需提交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议。 第十条 本规划区内规划用地的平均净容积率为2.35,总建筑面积为944.5万平方米。第十一条 在规划区内,如需对已出让和划拨用地性质及容积率调整的,必须参照本规划区内的主导用地性质及平均容积率规定,并通过地块规划咨询方案加以论证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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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五线”控制

第十二条 “五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及城市黄线。本

规划区涉及其中的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及城市蓝线。

第十三条 本规划区涉及的道路红线包括207国道、平安大道、建设大道、建设二路、胡转路、农民街路、车站二路、车站一路、桥垱路、荆襄大道等道路的用地控制线。

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

道路 道路 道路 红线 等级 名称 长度 宽度 断面形式 备注 (km) (m) 建设大道 2.74 60 7.0-5.0-2.0-14.0-4.0-14.0-2.0-5.0-7.0 四板块 主干荆襄大道 1.36 50 6.0-5.0-3.0-22.0-3.0-5.0-6.0 三板块 路 207国道 2.42 50 5.0-5.0-4.0-22.0-4.0-5.0-5.0 三板块 胡转路 1.9 50 6.0-5.0-3.0-22.0-3.0-5.0-6.0 三板块 平安大道 2.74 40 3.0-4.0-2.0-22.0-2.0-4.0-3.0 三板块 车站一路 0.98 40 7.0-5.0-2.0-12.0-2.0-5.0-7.0 三板块 次干建设二路 2.10 40 2.0-5.0-2.0-22.0-2.0-5.0-2.0 二板块 路 桥挡路 1.37 30 4.0-5-12-5-4.0 一板块 车站二路 1.65 25 3.0-3.5-12.0-3.5-3.0 一板块 平安街 0.98 20 4.0-12.0-4.0 一板块 0.73 15 4.0-7.0-4.0 支路 农民街路 一板块 环湖路 1.90 15 4.0-7.0-4.0 一板块 平堰路 0.62 15 4.0-7.0-4.0 一板块

第十四条 本规划区涉及的城市绿线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规划绿面积地为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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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

地块HJ-XQ-14、HJ-XQ-15、HJ-XQ-17、HJ-XQ-18、HJ-XQ-19含有城市公园绿地,采用实线控制;

地块HJ-XQ-02、HJ-XQ-7、HJ-XQ-11、HJ-XQ-15、HJ-XQ-16、HJ-XQ-19、HJ-XQ-22、HJ-XQ-25为防护绿地,其中HJ-XQ-02、HJ-XQ-25采用虚线控制外,其余均采用实线控制方式。

第十五条 本规划区涉及的城市蓝线为水域保护区。地块HJ-XQ-14、HJ-XQ-15、HJ-XQ-17、HJ-XQ-18、HJ-XQ-19为现状水域,用地面积为28.2公顷,均采用实线控制方式。

第十六条 本规划区涉及的城市黄线包括社会停车场用地、供电用地、公交车站用地、消防用地等。

地块HJ-XQ-01、HJ-XQ-02、HJ-XQ-21中规划有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6.1公顷,采用虚线方式控制。

地块HJ-XQ-01规划有现状供电用地,用地面积1.4公顷,采用实线方式控制。 地块HJ-XQ-02规划为胡集中心客运站用地以及公交首末站用地,用地面积为4.2公顷,采用虚线控制方式。

地块HJ-XQ-01中规划有消防站用地,用地面积为0.13公顷,采用虚线控制方式。

五线控制一览表

五线名称 地块编码 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备注 (hm2) 道路红线 S1 道路用地 71.695 实线控制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

HJ-XQ-05 G11 公园 0.7 实线控制 HJ-XQ-07 G22 防护绿地 0.2 实线控制 HJ-XQ-11 G22 防护绿地 0.12 实线控制 HJ-XQ-14 G22 防护绿地 0.3 实线控制 HJ-XQ-15 G22 防护绿地 2.5 实线控制 HJ-XQ-16 G22 防护绿地 0.15 实线控制 城市绿线 HJ-XQ-17 G11 公园 3.15 实线控制 HJ-XQ-18 G11 公园 4.0 实线控制 HJ-XQ-19 G11 公园 0.29 实线控制 HJ-XQ-21 G22 防护绿地 0.10 实线控制 HJ-XQ-22 G22 防护绿地 0.12 实线控制 HJ-XQ-23 G22 防护绿地 2.71 实线控制 HJ-XQ-24 G22 防护绿地 2.19 实线控制 HJ-XQ-25 G22 防护绿地 0.52 实线控制 城市紫线 - - - - - HJ-XQ-05 E1 水域 0.7 实线控制 HJ-XQ-14 E1 水域 3.28 实线控制 HJ-XQ-15 E1 水域 9.95 实线控制 HJ-XQ-17 E1 水域 3.22 实线控制 城市蓝线 HJ-XQ-18 E1 水域 4.18 实线控制 HJ-XQ-19 E1 水域 1.77 实线控制 HJ-XQ-21 E1 水域 0.87 实线控制 HJ-XQ-22 E1 水域 1.22 实线控制 HJ-XQ-23 E1 水域 4.71 实线控制 HJ-XQ-24 E1 水域 1.76 实线控制 HJ-XQ-02 U21 公共汽车站 4.46 虚线控制 HJ-XQ-02 U21 公交首末站用1.2 虚线控制 地 城市黄线 HJ-XQ-01 U12 供电用地 1.51 虚线控制 HJ-XQ-01 S3 社会停车场用2.10 虚线控制 地 HJ-XQ-08 S3 社会停车场用0.68 虚线控制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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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益性公共服务型设施规划控制

第十七条 本规划涉及的公益性公共服务型设施主要包括小学幼儿园教育用地、医院、镇属办公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文化休闲广场、科研教育设计用地等。

地块HJ-XQ-20范围内规划为小学、幼儿园用地。小学班级规模12个班,幼儿园班级规模为9个班,用地面积为5.8公顷,HJ-XQ-03中规划有幼儿园用地,班级规模为6班,用地面积为1.5公顷,采用实线控制方式。

保留HJ-XQ-13地块中的平安医院,加以改造扩建,服务社区。

207国道以东,原湖北中原化工公司地段附近,择址新建磷工业博物馆、文化体育馆、图书馆等一批文化标志性建筑,反映胡集镇历史文化特色。地块HJ-XQ-20为规划文化娱乐用地,磷工业博物馆用地面积为:0.6公顷,文化体育馆为:1.1公顷,图书馆为:0.5公顷。

地块HJ-XQ-05、HJ-XQ-14规划有城市休闲文化广场,用地面积 6.58公顷,采用点位控制方式。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地块编码 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m2) 备注 HJ-XQ-05 R12/C51/C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29 虚线控制 HJ-XQ-20 C34/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65 虚线控制 HJ-XQ-12 C3 文化娱乐用虚线控地 1.2 制 商业金融用HJ-XQ-14 C2/C3 地及文化娱12.88 虚线控乐用地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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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管网规划

第十 各类工程管线一般应沿道路敷设,其建设和改造与道路建设、改造同步进行。

第十九条 各类工程管线的布局、走向、平面布置、断面设置、埋深要求应由各专项工程规划确定,并应符合各专业规划图的要求。地下管线竖向交叉时,首先应满足重力流管道的要求。

供水、排水、燃气管线铺设要求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 供水管径 排水管径 燃气管径 1 荆襄大道 600 1200 400 2 207国道 600 1200 400 3 胡转路 600 1200 400 4 建设大道 400 800 400 5 平安大道 400 800 200 6 建设二路 200 600 200 7 桥垱路 400 600 200 8 沿湖路 200 600 200 9 车站一路 600 600 200 10 车站二路 400 600 400 11 农民街 200 400 200 12 平安街 200 400 200 13 平堰路 200 400 200

第二十条 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实施建设时,不得随意挤占或减少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面积,如确需对用地进行调整时,应该在相邻的地块内按照原用面积予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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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但不得侵占绿地等公共空间。

第二十一条 排水沟渠应尽量沿道路建设,如因地形原因必须穿过地块内时,不得在排水暗渠上修建各种建、构筑物。

第六章 生态环保规划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措施

1、污水排放控制:构建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汇聚至镇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环境噪声控制:规划襄荆高速以西,荆襄大道、胡转路、建设大道、平安大道等主干道两侧通过道路景观设立噪声防护隔离绿带,规划区内声环境应达到国家标准,对公共服务设施内部噪声应进行严格控制。

3、大气污染控制:按国家有关大气环境保护规定,该地区执行空气环境质量1级保护标准。规划区推广燃气和沼气能源。

4、环卫设施设置:完善公厕、垃圾站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对生产、生活垃圾作无害化处理。

第七章 特殊要求

第二十三条 所有建筑地下空间建设不得突破地块用地红线范围。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划范围内的滨水绿地内不得建构筑物,并禁止打井、取土、采砂等行为。 附一,名词解释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

1、 平均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不含规划道路面积)的比值。 2、 “五线”控制

“五线”控制包括对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及城市规划黄

线的控制。 其中:

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用地的控制范围线; 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绿地范围的控制范围线;

城市紫线是指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3、 实线控制

进行实线控制的用地,在法定文件中及附图中用实线规定,对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原则上不予更改,如需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必须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4、 虚线控制

进行虚线控制的用地,对地块的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作出更改,但其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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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的形状可根据方案略作调整。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绿线控制用地、黄线控制用地和公益性公共服务型设施用地采用虚线控制方式。 5、 点位控制

进行点位控制的用地,在确保设施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开发。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居住区级绿线控制用地、黄线控制用地和公益性公共服务型设施用地采用点位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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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文件

第二部分

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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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指导文件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钟祥

市胡集镇城乡规划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区指导文件。

指导文件作为法定文件的技术支撑文件,是在规划区内进行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及开发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执行规定,同时也是下层次规划编制的指导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用地布局、开发建设要素控制、城市设计指引及地下空间开发指引。

本规划的上位规划为《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

对依法批准的指导性文件进行修改,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报胡集镇审批。

第二章 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设计用地控制人口规模为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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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用地布局

本规划区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公共设施及轻工业,规划用地面积为402公顷,其中,净用地面积为373.8公顷,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为70.7公顷,对外交通用地面积为4.2公顷,水域面积为28.2公顷。 1、 居住用地 (1) 一类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分布在环平堰水库区域,车站二路以北、桥挡路以南的区域,以中、高层住宅及别墅为主。规划一类居住用地面积5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4%。

(2) 二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分布在建设大道以东、建设二路以西,胡转路以北、车站二路以南,荆襄大道以北的片区。主要以中、高层住宅为主。规划一类居住用地面积57.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3%。 (3) 居住、商业与公共设施混合用地

居住、商业与公共设施混合用地分布在建设大道、平安大道、车站一路、车站二路、胡转路沿线的两侧区域,以及车站一路以南、建设大道以西、车站二路以北、平安大道以东的地块编号HJ-XQ-14范围内。其中地块编号HJ-XQ-14规划为胡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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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商务居住区,车站一路南侧规划为商业文化步行街。207国道以东及胡转路以北配合旧城改造以及原有的商业地段进行开发。规划商住以及公共设施混合用地55.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9%。 (4) 教育配套设施

在胡转路以北、农民街以南、平安大道以东的商住混合区域内布置一所6班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为1.5公顷,在荆襄大道以南、原207国道以东的区域内布置一所12班小学,及一所规模为9班幼儿园班级,用地面积为5.8公顷。建设大道以

西的一类居住及二类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其它教育配套设施在下一步修建性规划设计中配套解决。胡转路原胡集二中暂时保留运行,在总体规划的原则性指导下,整体搬迁至襄荆高速公路以东的区域。

第四章 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9%,主要分布在胡转路及建设大道两侧的区域。 (1) 镇属办公用地

规划在建设大道以西、车站二路以南的中心商务区混合区内,选择布置2处镇属办公用地,总用地面积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 (2) 文化娱乐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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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转路以南、及荆襄大道以南择址分别布置二处文化娱乐用地,其中荆襄大道以南、207国道以东布置一磷矿博物馆兼市民文化娱乐中心。文化娱乐用地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0.6%。 (3) 医院用地

保留HJ-XQ-05地块中的平安医院,加以扩建改造。用地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2.4%。 (4) 教育科研用地

在荆襄大道以南、207国道以东的区域内布置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用地面积为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2%。

第五章 工业用地

在胡转路以南,建设大道两侧的片区规划工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0.2%。

第六章 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为胡集中心客运站,用地面积为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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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道路广场用地

(1) 道路用地

规划道路主要为纵向道路的建设大道、建设二路以及平安大道,横向道路为荆襄大道延长线(改造拉直原村道)、桥挡路、沿湖路、车站一路延长线、车站二路改造拓宽、农民街延长线。规划道路面积用地面积为58.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5.5%。

(2) 社会停车场用地

规划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位于207国道以东及胡转路以西。用地面积为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6%。

规划道路广场位于建设大道以东、车站一路以北的区域,以及胡转路以南的区

域,用地面积为6.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78%。

第八章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1) 供电用地

保留原胡转路以南、建设大道以西的变电站,用地面积为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0.3%。

(2) 交通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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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在胡转路以南、建设大道以东及襄荆高速公路出口以西的位置,规划布置一胡集镇中心客运站,用地面积为4.2公顷。混合布置一处城市公交首末站。在规划的中心客运站位置布置一处加油站,用地面积为0.06公顷。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2%。 (3) 消防设施用地

在规划的建设大道以东的胡集中心客运站南侧,布置一处消防站用地,用地面积为0.1公顷。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5%。

第九章 绿地

规划环湖路控制的20米宽的街头公园;规划的平堰水库水域两侧80米(含环

湖路)的公共绿化带,结合水域岸线布置公共景观绿地;规划的建设二路与襄荆高

速公路之间的30宽的防护林,以及建设二路西侧30米宽的防护林。在建设大道及平安大道两侧各设置5米宽的防护绿地。在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布置防护绿地。

规划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4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1%。规划防护绿地用地

面积为18.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5%。

规划绿地用地面积为60.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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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建设强度控制

本规划涉及用地主导功能以居住、商业、公共设施及工业为主,规划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35,总建筑面积为944.5万平方米。

第十一章 建筑高度控制

(1) 商业居住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的商业居住用地主要为居住建筑。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及居住用地强度分析,规划区内居住建筑不超过18层,建筑高度为60米以内;车站一路两侧至平安大道以西规划的商业步行街建筑不超过7层,建筑高度25米以内;建设大道西侧沿线作为胡集镇对外展示规划的重要窗口,规划的商住办公建筑高度可控制在100米以内。(2) 公共设施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的公共设施建筑主要为客运站用地、博物馆文化娱乐用地、镇属办公用地及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其中荆襄大道以南、207国道以东规划的镇博物馆及娱乐用地作为镇的展示窗口,规划将其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客运站用地、其它娱乐文化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内的公共建筑可体现其建筑特色,规划将其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

(3) 工业建筑高度控制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文件

规划对工业建筑高度不做具体控制。

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指引

(1) 建设大道沿线两侧街立面的建筑风格、轮廓线等要素应结合展示现代城市形

象的需要,重点突出现代化城市的建筑风格,进行统一的设计和控制。

(2) 居住性建筑的建筑风格、轮廓线要体现江汉平原的生态型建筑设计特征,尽量使用坡屋顶造型设计。

(3) 商业文化步行街的建筑风格、轮廓线要体现中式文化、西方文化相结合的地方特色建筑特征。

(4) 公共建筑及环境设计应进行一体化设计,突出整体感、现代感。在建设大道、平安大胡转路形成连续的、有韵律感的街道景观。在平堰水库周围形成现代化的亲水式驳岸景观。

(5) 工业建筑形态必须与绿化景观相协调,建筑物顶部的设计应与周围建筑的整体风格及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重视沿街面的景观设计,营造现代工业气息。

第十三章 交通配套设施要求

规划在建设大道以西、胡转路以南布置一处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用地面积0.8

公顷。在胡转路以南、平安大道以东、建设大道以西的位置布置一处社会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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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0.6公顷。其他各用地配建停车位设置参见《城市市政功用和其他工程设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

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按道路登机、宽度分别规定,具体如下表: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表

道路红线宽度后退道路红线最小间距(m) (m) 公共建筑 商住混合 居住建筑 工业建筑 建筑 15-25 5 5 3 3 30 10 8 5 3 40-60 10 10 8 5 第十五章 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用地内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避开城市道路的交叉口和人流集中的街道。临40-60m宽道路的用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出湾点的距离不少于50m,临3m宽道路的用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出湾点的距离不少于40m,临30m宽以下的道路的用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出湾点的距离不少于30m。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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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图件

第三部分

基础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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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基础图件 第一章 现状概况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了满足胡集镇快速发展的需求,适应近年来新形势的变化,2010年胡集镇委托我院编制了《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确定了胡集镇中心城区为整个镇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在总体规划基础上,为了综合配置镇域内的社会经济要素,控制土地开发规模,2011年年胡集镇在此委托我院编制《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的开发强度和相关控制性要求。

本规划区位于胡集镇中心城区,四至为:东至207国道,南至胡转路,西至规划建设二路,北至荆襄大道以北片区。规划总面积为4.02平方公里。

(二)地理位置

钟祥市胡集镇位于钟祥市西北部,东跨汉江,西枕大荆山余脉,南毗荆门市,北邻古城襄阳;焦柳铁路、207国道、襄荆高速公路、汉江黄金水道“川”贯全境。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图件

(三)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曾在胡集镇丽阳村境内, 207国道旁设有官道驿站,是胡集镇最初形态。南宋淳熙年间,在此设丽阳驿司。明末丽阳驿属荆门洲,清代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将驿站划归至钟祥。此后,因驿站商铺大多姓胡,外称胡家店子。至时期商铺发展到300余户,1000多人,成为繁荣一时的集市,更名为胡集。二十三年(1934年)为第七区公所。抗日战争时期为和平乡及丽阳乡。三十六年(1947年)改安和乡。1947年7月,胡集,划归荆钟宜县管辖,1949年夏,撤销荆钟宜县,胡集划归钟祥县,胡集先后为胡集区、第三区、胡集人民公社、胡集区公所。1981年升为县辖镇,属钟祥县。1992年2月新设“胡集镇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5月钟祥撤县设市,胡集镇为市辖镇至今。1994年8月胡集开发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

(四)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胡集镇地处湖北省腹地中心,镇区范围内,山、丘、平原、湖泊均有,地形呈半

山半平原,西部属荆山山脉东南部余脉,为中等山等地及侵蚀残地形,海拔一般为200-300米,山坡东陡西缓,但东侧变化较大,往往由陡坡逐渐变为残丘平原,区域内冲沟发育多呈V形沟谷,东部为汉江冲积平原,地表承压力为250Kpa。

2.气候

胡集镇地处中纬度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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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润,光能充足,日照时间长,雨热同季,为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提供了有利的气候条件。

(1)气 温

年平均气温15.9摄氏度,稳定通过10摄氏度的活动积温为5086.1摄氏度,其中南部为5204摄氏度,中部和北部为5112摄氏度。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3摄氏度,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8摄氏度。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9.7摄氏度,出现在1961年6月22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5.3摄氏度,出现在1977年1月30日。年平均无霜期262天,初霜日一般在11月20日左右,终霜日一般在3月4日前后。降雪日年平均10天左右,一般在12月和1月。

(2)降水量

年降水量800至1100毫米之间,平均为961.6毫米。在季节分布上,以夏季最多,春秋次之,冬季最少。各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比例是:春季占29.5%,夏季占41%,秋季占22.1%,冬季占7.4%,具有明显的雨热同季的特点。

(3)相对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19年最大为81%,1956年最小为72%;月平均相对湿度以7月最大为81%,1月最小为71%;历年月最大相对湿度是19年9月、10月为%;月最小相对湿度是1963年1月仅为50%。

(4) 太阳辐射

太阳辐射量年平均为112.1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日照时数在1930.8至2114.3小时之间,年日照百分率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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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状建筑情况

1.居住用地

现状居住用地主要以二类居住和三类居住用地为主,集中在胡转路、207国道及荆襄大道两侧,建筑外观大部分比较陈旧,居住环境较差,占地34.6公顷。

2.公共设施用地

现状公共设施用地一处金融商业用地为主,集中在207国道两侧,占地12.7公顷。一处为胡集镇第二中学,在胡转路与荆襄高速公路交汇处,荆襄高速公路胡集站出入口附近,占地12.2公顷。

3.工业用地

现状工业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3.6公顷,二类工业用地 9.8公顷。

4.道路用地

规划区内现已建成的道路有胡转路、207国道及荆襄大道。胡转路,路面宽度为30m,水泥路面;207国道,路面宽度为15m,水泥路面;荆襄大道,路面宽度为12m,水泥路面。现状道路网骨架基本成形,但道路体系尚不完整,现状道路用地面积10.7公顷。

5.绿地

现状没有成系统的绿地,在荆襄大道延长线北侧有一片水域,水域周边有部分生态绿地,占地 13.6公顷。在新城区规划域内有平堰水库,水域周边有部分生态绿地,占地 21.2公顷。

6.水域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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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水域为平堰水库及其他零散水域,水域面积35.48公顷。

现状用地汇总表

用地类别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公顷) 比例(%) 居住用地( R ) R 34.6 39.8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C1 2 ( C ) 商业金融业 C21 4.8 文化娱乐用地 C22 1.47 14.6 教育科研用地 C41 3.7 医疗卫生用地 C51 0.73 对外交通用地(T) T 2 2.3 道路广场用地(S) S 10.7 12.3 工业用地(M) M 13.4 15.4 绿地(G) 公共绿地 G1 12.9 14.8 防护绿地 G2 0.7 0.8 城市建设用地 86.95 100.0 河流水域及其他用地(E) E 315.05 合 计 402 第二章 规划依据、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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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2000.5;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220-95》; 7、《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98);

10、《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

11、《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

12、《钟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3、《胡集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4、《钟祥胡集经济开发区规划》;

15、《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

(二)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

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

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控制手段,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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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6、弹性可操作原则

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规划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考虑来发展的需要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一方面使之成为下一层次规划设计的依据,另一方面要使之同的城市开发管理密切结合,易于操作管理。 (三)规划目标

建设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商业社区职能互补的现代化滨水小城镇。

第三章 上位规划解读

本规划上位规划为《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镇区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

(一) 规划界限 2012-2030年。 (一) 规模

至2030 年胡集镇镇区常住人口为14万人。 (三) 规划范围

镇区北至王集,西至荆山余脉东段,南至廊头山,东至襄荆高速以东。镇域区域规划范围北至荆襄大道以北金牛山水库流域,南至丽阳大道与原207国道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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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焦柳铁路含格子山水库水域,东至襄荆高速以东康乐水库东岸。

(四) 功能结构

胡集城镇中心区规划构建“一心、一轴、四片”的布局结构。

一心:以新规划的镇所在地为基础,结合相对开放的周边空间形成镇区行政、商业、文化中心;

一轴:依托纵贯南北的原207国道为镇区主要发展轴;

四片:①北部基于较好生态环境与较大的发展空间拓展成为镇区的主要生活居住片区;

②中部结合对老镇区的梳理与改造,完善市政公共设施形成中部城镇服务片区; ③南部结合优良的交通条件形成物流基地与轻工业产业区域。 ④东部高速公路以东环康乐水库构建胡集新城区生态片区。

第四章 功能定位及人口规模

(一) 功能定位

根据《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胡集镇中心新城区以商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服务业与物流为产业导向,生态宜居的胡集中心滨水新城区。

(二) 人口规模

从规划区面积来看虽然仅为镇区总面积的18.3%。但是规划区是胡集镇新的政治、金融、居住和商贸服务中心,胡集镇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人口密度会远高于全镇区的平均水平,人口规模取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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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规划结构及用地布局规划

(一) 规划结构

依据规划区的规划定位,结合规划区内的地形情况及用地的市场开发态势, 形成了两横三纵的发展轴线,各个中心散布其间,形成系统通透的结构体系。

(二) 用地布局

本规划区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公共设施及轻工业,规划用地面积为402公顷,其中,净用地面积为373.8公顷,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为70.7公顷,对外交通用地面积为4.2公顷,水域面积为28.2公顷。

(三) 居住用地 1. 一类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分布在环平堰水库区域,车站二路以北、桥挡路以南的区域,以中、高层住宅及别墅为主。规划一类居住用地面积5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4%。

2. 二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分布在建设大道以东、建设二路以西,胡转路以北、车站二路以南,荆襄大道以北的片区。主要以中、高层住宅为主。规划一类居住用地面积5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3%。

3. 居住、商业与公共设施混合用地

居住、商业与公共设施混合用地分布在建设大道、平安大道、车站一路、车站二路、胡转路沿线的两侧区域,以及车站一路以南、建设大道以西、车站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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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道以东的地块编号HJ-XQ-14范围内。其中地块编号HJ-XQ-14规划为胡集镇中心商务居住区,车站一路南侧规划为商业文化步行街。207国道以东及胡转路以北配合旧城改造以及原有的商业地段进行开发。规划商住以及公共设施混合用地55.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9%。

4. 教育配套设施

在胡转路以北、农民街以南、平安大道以东的商住混合区域内布置一所6班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为1.5公顷,在荆襄大道以南、原207国道以东的区域内布置一所12班小学,及一所规模为9班幼儿园班级,用地面积为5.8公顷。建设大道以西的一类居住及二类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其它教育配套设施在下一步修建性规划设计中配套解决。胡转路原胡集二中暂时保留运行,在总体规划的原则性指导下,整体搬迁至襄荆高速公路以东的区域。

(四) 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9%,主要分布在胡转路及建设大道两侧的区域。

1. 镇属办公用地

规划在建设大道以西、车站二路以南的中心商务区混合区内,选择布置2处镇属办公用地,总用地面积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

2. 文化娱乐用地

在胡转路以南、及荆襄大道以南择址分别布置二处文化娱乐用地,其中荆襄大道以南、207国道以东布置一磷矿博物馆兼市民文化娱乐中心。文化娱乐用地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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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医院用地

保留HJ-XQ-05地块中的平安医院,加以扩建改造。用地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2.4%。

4. 教育科研用地

在荆襄大道以南、原207国道以东的区域内布置一所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用地面积为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2%。

5. 工业用地

在胡转路以南,建设大道两侧的片区规划工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0.2%。

6. 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为胡集中心客运站,用地面积为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1%。

7. 道路广场用地 (1) 道路用地

规划道路主要为纵向道路的建设大道、建设二路以及平安大道,横向道路为荆襄大道延长线(改造拉直原村道)、桥挡路、沿湖路、车站一路延长线、车站二路改造拓宽、农民街延长线。规划道路面积用地面积为58.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5.5%。

(2) 社会停车场用地

规划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位于207国道以东及胡转路以西。用地面积为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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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道路广场位于建设大道以东、车站一路以北的区域,以及胡转路以南的区域,用地面积为6.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78%。

8.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1) 供电用地

保留原胡转路以南、建设大道以西的变电站,用地面积为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0.3%。

(2) 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在胡转路以南、建设大道以东及襄荆高速公路出口以西的位置,规划布置一胡集镇中心客运站,用地面积为4.2公顷。混合布置一处城市公交首末站。在规划的中心客运站位置布置一处加油站,用地面积为0.06公顷。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2%。 (3) 消防设施用地

在规划的建设大道以东的胡集中心客运站南侧,布置一处消防站用地,用地面积为0.13公顷。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5%。 9. 绿地

规划环湖路控制的20米宽的街头公园;规划的平堰水库水域两侧80米(含环湖路)的公共绿化带,结合水域岸线布置公共景观绿地;规划的建设二路与襄荆高速公路之间的30宽的防护林,以及建设二路西侧30米宽的防护林。在建设大道及平安大道两侧各设置5米宽的防护绿地。在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布置防护绿地。

规划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4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1%。规划防护绿地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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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为18.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5%。

规划绿地用地面积为60.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16%。

用地平衡表

用地类别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公顷) 比例(%) 居住用地( R ) R1 53.8 14.4 R2 57.3 15.3 R/C 55.78 14.9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C1 15 ( C ) 文化娱乐用地 C22 2.2 教育科研用地 C41 7.3 9 医疗卫生用地 C51 9.1 对外交通用地(T) T 4.2 1.12 道路广场用地(S) S 70.7 18.9 工业用地(M) M 38.3 10.2 绿地(G) 公共绿地 G1 41.3 11 防护绿地 G2 18.82 5 城市建设用地 373.8 100.0 河流水域及其他用地(E) E 28.2 合 计 402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交通现状

现状道路主要有荆襄大道、207国道和胡转路,形成工字形结构,但未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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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交通网络。

(二)道路交通规划 1.规划道路

本规划区涉及的道路红线包括207国道、平安大道、建设大道、建设二路、胡转路、农民街路、车站二路、车站一路、桥垱路、荆襄大道等道路的用地控制线。

2.路网结构

结合现状道路,规划路网结构形成“五横四纵”的主次干路骨架。“五横”为荆襄大道、桥垱路、车站一路、车站二路、胡转路,“四纵”为207国道、平安大道、建设大道、建设二路。

3.道路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 (1)道路红线宽度

根据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本次规划确定的原则,并考虑交通发展需要,规划道路红线留有一定余地。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主干道按40-60m控制,次干路按30-40 m控制,支路按15-25 m控制。

(2)道路断面形式

详见道路交通规划图及《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

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

道路 道路 道路 红线 等级 名称 长度 宽度 断面形式 备注 (km) (m) 主干建设大道 2.74 60 7.0-5.0-2.0-14.0-4.0-14.0-2.0-5.0-7.四板块 23

路 0 荆襄大道 1.36 50 6.0-5.0-3.0-22.0-3.0-5.0-6.0 三板块 207国道 2.42 50 5.0-5.0-4.0-22.0-4.0-5.0-5.0 三板块 胡转路 1.9 50 6.0-5.0-3.0-22.0-3.0-5.0-6.0 三板块 平安大道 2.74 40 3.0-4.0-2.0-22.0-2.0-4.0-3.0 三板块 车站一路 0.98 40 7.0-5.0-2.0-12.0-2.0-5.0-7.0 三板块 次干建设二路 2.10 40 2.0-5.0-2.0-22.0-2.0-5.0-2.0 二板块 路 桥挡路 1.37 30 4.0-5-12-5-4.0 一板块 车站二路 1.65 25 3.0-3.5-12.0-3.5-3.0 一板块 平安街 0.98 20 4.0-12.0-4.0 一板块 0.73 15 4.0-7.0-4.0 支路 农民街路 一板块 环湖路 1.90 15 4.0-7.0-4.0 一板块 平堰路 0.62 15 4.0-7.0-4.0 一板块

第七章 绿地景观规划

(一)绿地系统规划

1.现状

规划区内自然环境优越,但现状未形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2.规划原则 (1)整体系统的原则

绿地既是城市空间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的标志景观。由于它常常位于城市入口、城市核心区和街道空间序列或轴线节点,所以每一块绿地都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表达和实现其功能,共同形成城市开敞空间的有机整体。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图件

(2)环境保护的原则

规划区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因此绿地系统的规划与控制和环境污染保护相结合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充分发挥绿地系统的防污染、调节气候的功能,充分利用规划区内的自然水系渗透,有效营造规划区优美的居住环境,使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组合最优化。

利用规划区外围良好景观与环境条件,规划从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思想出发,在绿地系统设计方面遵循以下原则:

融合自然景观与城市环境,体现鄂中山水景观特色的特点; 注重城市环境空间轮廓的塑造;

结合地形条件和建筑外部环境布置绿化,形成系统化的绿地; 注重视线通廊和景观节点的绿化作用。 3.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规划环湖路控制的20米宽的街头公园;规划的平堰水库水域两侧80米(含环

湖路)的公共绿化带,结合水域岸线布置公共景观绿地;规划的建设二路与襄荆高速公路之间的30-40米宽的防护林,以及建设二路西侧20-30米宽的防护林。在建设大道及平安大道两侧各设置5米宽的防护绿地。在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布置防护绿地。

4.树种选择

规划区的植物都建议选择乡土树种,即容易栽培,又可如期达到预想效果。 乔木:银杏、广玉兰、杨树、水杉、垂柳、棕榈、香樟、马尾松、龙柏、合欢、榆树、桂花、梅树、樱花、紫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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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木:桃、李、柿、梨、山核桃;

灌木:小叶黄杨、紫荆、杜鹃、迎春、南天竹、石榴、腊梅、法围东青、山胡椒等;

草地:天鹅绒、狗牙根、肥田草、马尼拉草。

(二)景观规划

在延续城市总体风格前提下,挖掘自身的特点丰富完善滨水城市形象。 1.原则与特色

城市景观可看作是城市的外貌形态与特征的代表,是城市形象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传统的城市观念,以连续成片的建筑群作为城市的象征。这种城市景观是一种近似均质的景观。而对于新型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则应追求城市景观的异质化(多元化)。即城市不再是单一的连片铺展开的建筑群,而是建筑群与绿肥地、水面、广阔的缓冲化区镶嵌分布形成的多元城市景观。

规划区的环境景观规划,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并考虑外部的各方面要求,创造出别具匠心的优美景观。

(1) 形象定位原则

关注城市文化、历史与空间有机组合,对水体、城市空间和功能的整合,打造自然界中的滨水花园型城市形象。满足21世纪城市发展的要求,为居民提供优美、安全、便利、舒适的环境与空间。

(2) 特色的挖掘

在城市建设中要对城市独具一格的水岸空间环境,给予足够的保护,其景观特征、观景视线、植被环境,不允许出现建设性破坏,塑造出城市的环境空间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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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平堰水库这一水景,打造独特的视觉景观。形成绿地——水景——公共空间一体的开放空间系统。路网—-串联功能片区的景观道路,城市公共空间—-展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2.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充分利用地形生态绿地、水库等景观元素,以“区域、路径、节点”景观思想形成 “一条景观主轴,二条景观次轴,三个景观节点,四个城市绿核”景观系

统。

(1)一条景观主轴

沿环湖路景观轴,结合沿路绿化及水库水景,形成规划区内的主要景观通廊。 (2)二条景观次轴

沿建设大道景观轴,结合沿路绿化,形成规划区内的主要道路景观。 沿平安大道景观轴,结合沿路绿化,形成规划区内的次要道路景观轴。 (3)三个景观节点

在HJ-XQ-18地块,建设大道西侧修建中心广场公园,作为规划区第一景观节点。

在HJ-XQ-19地块,建设大道东侧修建生态公园,作为规划区第二景观节点。 在HJ-XQ-05地块,平安大道东侧修建城市公园,作为规划区第三景观节点。 (4)四个城市绿核

规划区内大片的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共同形成4个城市绿核区。荆襄大道以北水域绿核区,车站一路以北水域绿核区,建设二路以西水域绿核区,建设大道以东水域绿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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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专项工程规划

(一)竖向规划

1.规划区范围内地势比较平缓,周边水系众多,综合考虑基地的现状地形、防洪防涝、工程管线的布置要求,为下一步工作的道路设计、内部竖向设计提供参考。

2.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与现状道路的衔接,以雨水就近排放为原则。道路控制点坐标、控制点标高,详见《道路竖向规划图》。

(二)给水工程规划

1.供水现状

胡集现有自来水厂水源有限,供水能力仅为1万吨/日,且供水能力无法进一步

提升。

2.用水量预测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结合规划区性质,确定用水指标和日用水量。规划日用水量为2.23万吨(最高日)。日变化系数K=1.4。

用水量预测一览表

序号 用水类别 数量(公顷) 用水量标准 日用水量(吨) 1 综合生活用水Q1 6万人 280L/人.天 16800 2 道路停车场用地Q2 70.7 0.2万M3/(km2.d) 1414 3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Q3 33.6 0.25万M3/(km2.d)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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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绿化用水Q4 60.12 0.2万M3/(km2.d) 1202 5 未预见水量Q5 10%*(Q1++Q2+Q3+Q4+Q5) 2025 6 日总用水量(吨)Q 22281 其规范按有关规范执行。 3.水源规划

根据《钟祥市胡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镇区自来水由荆襄自来水公司供给,水源为汉江,现有供水能力3万吨/日,远期可达到13万吨/日,可满足规划区近期需求和远期发展需要。为保证用水安全,可引入峡卡河水库水源作为备用水源。

4.管网布置

给水主干管沿道路敷设,规划区内以环状网和树枝状网与城市给水主干网相接,

以确保供水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供水管径为200-600,详见《给水工程规

划图》。

(三)污水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规划区内雨污自然排放,无任何雨污管道设施。

2.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平均日给水量的90%计,日产污水量2万吨/日。 3.污水排放要求

(1)区内大部分地区的污水通过管道收集,结合地形汇入至荆襄大道、207国道和胡转路的污水主干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本区内污水最终排放至城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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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污水管沿道路敷设,在道路坡度较大地段必须做跌水处理,以降低坡度、(五)电力工程规划

减少管内流速,可便于后期维护管理和减少工程造价。

其规范按有关规范执行。

(四)雨水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规划区内雨污自然排放,无任何雨污管道设施。 2.雨水量预测

按照总体规划要求,雨水管网水力计算,按胡集镇暴雨强度计算,计算采用胡集镇暴雨强度公式:

q= 983(1+0.66lgP)升/秒•公顷/(t+6.37)0.6 设计参数:设计重现期P=1年 折减系数m=1.2 地面积水时间t=10分钟 径流系数¢=0.7 其流量计算为Q=¢•q•F 3.雨水排放要求

规划区内雨水管沿道路敷设,管径为DN600-DN1200,就近汇入综合管沟或排洪暗沟,最终排入平堰水库。在道路坡度较大地段必须做跌水处理,以降低坡度、减少管内流速,便于后期维护管理和减少工程造价。

其规范按有关规范执行。

1.电源

规划区电力由平堰110千伏变电站供给,容量为31500千伏安。 2.负荷预测

依据相关电力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规划手册》P269),本次规划采用综合用电量水平法:En=SxDn/Tm

其中,En为预测年份用电量,S为计算范围内的人口数,为6万人,Dn为规划用电指标,Tm为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

规划按城市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胡集镇镇区取3500KW•h/人•年;规划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Tm取5052小时,参照荆门标准,胡集镇中心城区最大负荷利用小时取5000小时,则负荷总量为3.6万KW。规划区变电站变压器容量6万KVA,可满足此用电负荷。

3. 千伏网络规划

近期由平堰110千伏变电站供给,可以满足供电需求,远期由平堰110KV变电站和白云220KV变电站共同供给。

4.10/0.4KV配电室

规划用电荷由10/0.4KV配电室转供,规划布置6处10/0.4KV配电室,平均每座配电室转供符合0.6万KW。

其规范按有关规范执行。 5.线路敷设方式及电力电缆沟规划

(1)区内10千伏电力线路原则上沿道路东侧或南侧均采用地埋敷设,埋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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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0.7米。多根同向敷设时应置于电缆沟内,单根敷设时可采用直埋方式。

(2)新建电力电缆沟应配合道路改造工程同期实施,建议采用隐蔽式,在主要道路交叉口及集中出线处增加过路管数量,保证供电线路地下走廊通畅。

(3)道路交叉口应预留足够数量的横过管,采用镀锌钢管,并应根据需要及规定预留足够数量的过路管道。

其规范按有关规范执行。 6.路灯布置及网络规划

区内干道路灯采用采用双侧布置,支路路灯采用单侧布置,光源采用节能光源,照度为15-30LX。

7.高压走廊规划

城区内110KV高压走廊辖域控制为30米左右,任何单位不得占用。

(六)通信工程规划

1、现状:胡集镇现有电信局一个,其交换机容量为10768门,现有用户5490,开通了移动电话业务,呼和浩特至北海、武汉至西安两条信息高速公路在胡集建站。

2、规划原则:满足用户用话之需,各类管线综合规划,实行资源共享共建。 3、市话配线预测:结合规划区实际,拟定相关市话配线指标以下:

规划单位建筑面积市话配线指标一览表

用地性质 负荷指标 商业服务、饮食服务 1对/300平方米 居住 1对/户 商住 1对/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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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 1对/100平方米 图书馆、宾馆、医院 1对/200平方米 中学,小学,幼儿园,消防站 1对/1200平方米 街头绿地 1对/1000平方米 规划区内共需42000对电话线路。详见《通信工程规划图》。 4.电信管道规划

(1)城区电信电缆原则上以管孔地埋形式沿道路西侧或北侧埋设。区内通信干线采用12—24孔直径114mm组硬塑管,管顶埋深0.75米。支线和入户线均采用埋地电缆直埋敷设。

(2)道路交叉口应预留足够数量过路管道。

(3)建议由城建部门组织各需管孔资源的公司和部门(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共同协商确定,以减少地下管线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

(七)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工程现状

胡集镇无城市气源,无城市燃气工业设施,城市现状使用气源种类为石油液化气,主要供居民生活使用。

2.用气量预测

规划确定胡集镇居民气化率近期为90%,远期为100%。采用管道天然气,综合考虑胡集镇居民生活水平,相关技术规范,人均耗热定额3400MJ/人年;生活用气与其他用气量之比为6:4,取低热值39.6MJ/Nm3。

①.用气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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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气指标为3400MJ/人.年 管道气化率100%

天然气低热值35.1lMJ/Nm3 气不均匀系数:月高峰系数K月=1.15 日高峰系数K日=1.10 时高峰系数K时=3.2 ②用气量预测

总用气量为:Q=3400MJ/人年×6万人×100%=17503万MJ/年。则总用气量的耗热值29172万MJ/年,总用气量736万NM3。

3.气源规划

胡集镇的现状气源为石油液化气。实现管道供气后,规划以天然气作为主气源,天然气站规划在镇区207国道以西荆襄大道北部选址。

4.燃气管网规划

燃气管网选用中低压二级管网,中压管网沿城市干道布置,低压管网呈环状布局整个胡集镇区,燃气管道布置于道路东南侧,敷设于人行道下且距人行道缘石1-2m,埋深1.3-2m。

(八)管线综合规划

规划区布置有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照明、燃气等管线。 根据各种管线性质、易损程度、建筑物对各种管线的安全距离要求以及各种管线相互问的安全距离要求,本着临时性管线避让永久性管线,小管线避让大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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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流管线避让重力流管线,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等原则,规划原则上对各管线安排如下:

雨、污水管线安排在车行道下,给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道安排在人行道下。道路红线宽度为30m以上的道路断面,雨水管宜双侧布置,埋设于一般干道下的各种管线均与道路中心线平行。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确定以下管线布置原则: 1、各类管线平面布置,应便于各地块管线接入。

2、各类管线埋设覆土厚度在车行道下应不小于0.7米,在场地内可适当减少,但应在冰冻线以下。

3、管线竖向布置,由下到上为污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力线、电信线、照明线;当管线之间产生交叉碰撞时,压力管应避让重力管,可弯曲管线应避让刚性管线,雨、污水管道交叉时可以结合井形式处理,以减低埋深、减少工程造价。

管线综合规划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消防规划

1、消防站规划

地块HJ-XQ-01中规划一处消防站用地,用地面积为0.13公顷,能满足本区消

防的需要。

2.规划标准

消防站规划标准:根据荆门市消防规划,按规划区内任何一点在发生火灾时,消防力量能在5分钟内到场施救的要求,进行消防站规划布局,每个站的责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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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7km2。消防站规划标准按下表采用:

城区消防站建设标准一览表 站级 责会区面积(km2)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特勤消防站 4.0~7.0 4900~6300 2600~3500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4.0~7.0 2000~4800 1600~2300 消防通道规划标准:结合道路交通规划,最小红线宽度为15m,小区干道最小宽度为4m。

消防用水量标准:城市一次消防用水灭火时间为2小时。消防给水标准按同时发生火灾次数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25~65/s,消防水量为360~940L。

消防给水管规划标准:市政消防给水管最小管径为200mm,小区消防给水管最小管径为l00mm。

消火栓及消防水压:消火栓设置按服务半径不大于120m设置,消防给水管的水压采用低压制,且自由水头不小于10m水柱。

消防水源取自城市给水干管,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不大于120米。新建的

道路和居住小区内,消火栓的敷设要与之同时进行。小区内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

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穿

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设施:

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展览馆、商

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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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第九章 抗震人防规划

(一) 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区域抗震设防烈度七度,按抗震规范要求,应在重点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考虑防震措施。避震疏散用地按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置,疏散半径在500米以内,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和其它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规划的避震疏散场地应加强管理,震时立即投入使用。

建筑密度控制在30-50%以内;房屋间距控制在1:1.15;居住小区应配置集中绿地和必要的消防、疏散通道。

(二) 人防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力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

规划区的建设必须要全面考虑城市人防工程。因此消防指挥机构、消防训练中

心和消防站址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按照城市基本烈度6度设防,生命线工

程提高l度来设防,指导原则如下:

1.规划建设足够的避震及地下消防设施,并具有良好的避震抗震能力和防空抗

毁能力,使城市受到地震、空袭时,城市要害系统和疏散救灾系统不致瘫痪,重要

工矿企业能正常或很快恢复生产,人民的基本生活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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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按照抗震、人防防灾规划进行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坏预先采取一些必要的防护措施。

防灾生命线工程设施的建设。

3.规划沿路绿化带、水体、道路系统共同形成消防隔离、避难、疏散体系,使灾害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被控制和减少到最低程度。

4.为保证地震、战时防空的特殊要求,在常规消防装备配置的同时,还应该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特勤消防设施,充分发挥消防队伍的抢险救灾突击队作用。

5.加大抗震、人防等防灾工作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抗震、人防工程建设中的消防意识。

具体实施如下:

1.按人口2‰比例组建群众防空组织,有关部门要依法开展群众防空组织训练活动和必要的演练。

2.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三米以上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3.新建九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三米,其总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2%配套防空地下室。

4.结合城市建设,确保道路的有效宽度和畅通,以备战时人员物资的疏散和运输。

5.人防设施要做到“平战结合”,在和平时期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可用作服务、娱乐等场所,充分发挥其功用。

6.规划将车站、油库、通信枢纽、广播电视中心等列入重点目标进行防护,充分利用人防工程,为其预留位置,安排相应的工程抢修专业队,并对可能造成的破

7.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防等需要。

8.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包容地下交通系统、地下市政设施、地下公共设施、地下空间防空防灾系统、地下物资储备等。

9.远近结合、平战结合,充分利用土地竖向(地上、地下各层)空间资源。 10.地下空间开发应由单体工程向多功能综合体发展,单体工程必须预留连通的可能性,以利于平战结合。

11.地下空间开发应从解决新区城市交通、市政设施、节约土地等问题入手,重点解决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及人口密集区等。

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持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章 环卫设施和环保规划

(一) 规划目标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70%,生活垃圾转运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100%,水冲公厕普及率达100%,垃圾收集采用分类收集,实现环卫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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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1. 公厕建设

规划范围内的公厕均按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公厕均为水冲式公厕。公共而所的布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并答合公共卫生要求。厕所间距和数量达到以下要求:主要道路500m设1处;其它道路800m设l处;停车场、大型商业建筑等公共设施场所专按标准配置公厕。规划区内共设置7座公共厕所,每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30-50m2。

2. 垃圾转运站

规划尽快修建封闭式的垃圾转运站,逐步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基本控制垃圾收运体系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规划按1公斤/人·日计算,总垃圾量为60吨/日。 区内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70米,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

根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规定,居住区共设置八座垃圾收集站,每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 m2。居住区公厕按1000~1500户设置一处,居住区共设置11处,每处占地面积80m2;

在荆襄大道、胡转路、平安大道、建设大道等主干道路步行带每500~800米设置一处公厕,每处占地面积150 m2;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布置在绿地和停车场内,每处占地面积150m2。环卫清扫工人作息点按每万人设置一处,本区共设置6处。

本区设置一处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约2000 m2(含绿化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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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道路清扫及街道卫生设施 ①清扫机械化率

规划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要达到100%。 ②街道卫生设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规划区的建设大道、荆襄大道延长线、平安大道等主要道路两侧,按25-50米设置一个废物箱,其他次要道路按50-80米标准设置一个废物箱。在公共场所及人流集中的地段,其主管部门统一设置足量的废物箱。

③环卫工人休息场所

结合本次规划,在荆襄大道延长线、建设大道、平安大道、胡转路择址布置4个环卫工人休息场所,每处用地20-30m2,建筑面积10-15m2。

(三) 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污染现状

规划区内污染类型主要表现在大气污染、固体废气物污染等方面。由于无环境监测报告,故对环境质量,污染源不能做出定量分析。

2.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至2020年,规划区按规划功能区实现城市环境质量达标,全面推行以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着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环境保护、环境建设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

3.环境保护区划

规划采用分片、分类保护的形式将规划区划分为三类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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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类环境功能区

公共绿地和生态防护带。声环境昼夜问的等效声级为50以下,夜间为40以下;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太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大气环境执行一级标准。主要污染物为TSP何CO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2mg/m2和4.00 mg/m3

(2)二类环境功能区居住区,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声环境昼间的等效声级为50-55,夜间为40-45;大气环境执行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TSP、PMIO、S0、Pb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低于0.20g/m2、0.10mg/m2、0.06mg/m。和1.00mg/m3。

(3)三类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声环境昼间的等效声级为55-60,夜间为45-50;大气环境执行三级标准。主要污染物TSP、NO、NO2、Pb、F、苯并芘年平均浓度分别低于0.50g/m3,0.10mg/m3,0.08mg/m3、1.00mg/m3、7mg/m3和0.01ug/m3。

4.环境治理措施

把生态环境规划列为必须重视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之一,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是实现十二五环境质量目标和远景环境目标的坚实基础,所以应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规划新确定的指标以内。为达到上述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运用科学技术,保持河渠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类标准。

(2)对大气、水、废渣和城市垃圾、噪声污染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实行总量控制。逐步实现谁污染谁治理,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3)加强对城市绿线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设置垃圾堆

(四)空气和噪音控制

本规划区是以公共服务设施与居住功能混合布置的、环境宜人的新区。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为二类区,为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空气质量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规划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GB3096-93)中的0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执行4类标准。

第十一章 建筑强度控制

本规划涉及用地主导功能以居住、商业、公共设施及工业为主,规划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35,其中对居住与公共设施容积率控制在3.0以内,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4.0以内,工业用地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2.5以内,其他性质用的用地容积率结合相关规范规定。总建筑面积为944.5万平方米。规划各地块建设指标分配如下:

规划各地块建设用地指标表

性地块 质 用地 用地 容建筑 绿地 建筑 人口 停车 编码 代性质 面积 积密度 率高度 规模 泊位 备注 码 (hm2) 率 (%) (%) (m) (人) (辆) 居住住宅面HX-XQ-01 R/C 与公用设23.06 3.0 ≤50 ≤20 ≤100 4392 800-1500 积不少施混积的于总面40% 33

合用地 对外交通虚线控HX-XQ-02 T/W 及公共设38.3 1.0-施用2.5 ≤50 ≤30 / / 800-1500 兼容制,W1 地 居住与公住宅面HX-XQ-03 R/C 用设施混13.52 3.0 ≤40 ≤30 ≤100 3863 700-1000 积不少于总面合用积的60% 地 居住与公住宅面HX-XQ-04 R/C 用设施混11.98 3.0 ≤40 ≥30 ≤100 4228 800-1000 积不少于总面合用积的60% 地 公用HX-XQ-05 C 设施15.29 1.0-用地 2.5 ≤30 ≥45 / / 400-1200 / 居住与公住宅面HX-XQ-06 R/C 用设施混8.31 3.0 ≤40 ≥30 ≤100 2374 475-800 积不少于总面合用积的60% 地 HX-XQ-07 R2 居住用地 4.85 3.0 ≤30 ≥30 ≤30 2310 462 / 居住与公住宅面HX-XQ-08 R/C 用设施混6.21 3.0 ≤30 ≥30 ≤100 1774 350-1000 积不少于总面合用积的60% 地 HX-XQ-09 R2 居住用地 8.6 3.0 ≤30 ≥30 ≤50 2457 491 / HX-XQ-10 R2 居住用地 5.16 3.0 ≤30 ≥30 ≤30 1474 295 / HX-XQ-11 R2 居住用地 2.51 3.0 ≤30 ≥30 ≤30 1195 239 / 居住与公住宅面HX-XQ-12 R/C 用设施混12.65 4.0 ≤40 ≥30 ≤100 2410 400-1200 积不少于总面合用积的40% 地 HX-XQ-13 R1 居住用地 13.01 3.0 ≤30 ≥30 ≤50 3717 743 / 居住住宅面HX-XQ-14 R/C 与公共设21.48 4.0 ≤40 ≥30 ≤100 4091 800-1500 积不少于总面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图件

施混积的40% 合用地 HX-XQ-15 R1 居住用地 27.02 0.6 ≤20 ≥60 ≤20 6755 1351 / HX-XQ-16 R1 居住用地 2.53 3.0 ≤30 ≥30 ≤30 633 127 / HX-XQ-17 R1 居住用地 25.44 0.8 ≤20 ≥50 ≤50 3816 763 / HX-XQ-18 R1 居住用地 24.56 0.8 ≤20 ≥50 ≤60 3684 737 / HX-XQ-19 R1 居住用地 12.49 0.8 ≤20 ≥50 ≤30 1874 375 / 公用HX-XQ-20 C 设施用地 12.24 3.5 ≤20 ≥45 / / 400-1200 / 居住与公住宅面HX-XQ-21 R/C 用设施混11.49 3.0 ≤30 ≥30 ≤50 3283 657 积不少于总面合用积的60% 地 居住与公住宅面HX-XQ-22 R/C 用设施混11.04 3.0 ≤30 ≥30 ≤30 3154 631 积不少于总面合用积的60% 地 住宅面HX-XQ-23 R2 居住积不少用地 31.62 1.0 ≤20 ≥45 ≤50 4743 949 于总面积的60% 住宅面HX-XQ-24 R2 居住积不少用地 30.33 1.0 ≤20 ≥45 ≤50 4550 910 于总面积的60% 住宅面HX-XQ-25 R2 居住积不少用地 29.28 3.0 ≤30 ≥30 ≤50 4392 878 于总面积的60%

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导引

(一) 景观轴线

轴线分为全区发展主轴线和各组团的次轴线。发展主轴串连主要的公共活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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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和次轴线,景观轴串连主要的开放空间。

本规划重点打造沿湖路景观主轴线,平安大道、建设大道景观次轴线,平安大道东侧修建生态公园,作为规划区主要的景观节点。

(二) 建筑间距控制

1、六层及六层以下,高度不超过24米的居住建筑,其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南北朝向布置的建筑,平行布置的建筑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新建区不少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倍;旧城改建区不少于1.0倍;南向坡不少于0.8倍;北向坡不少于1.1倍;东西向平行布置的建筑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不少于东侧建筑高度的0.9倍。

建筑纵墙与其主朝向一侧另一建筑山墙之间的间距为主朝向一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最小间距不少于9米。与其背后一侧另一建筑山墙之间的间距为主朝向一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不少于7米。

建筑山墙与山墙的之间间距一般不少于6米,若两侧均开窗其间距不少于7 米。 2、七层以上,高度超过24米的居住建筑以及其他高层建筑,其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行布置的高层建筑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 24米以上部分建筑间距按其主朝向一侧所增加建筑高度的0.4倍进行递加计算,且最小间距不少于26米,且最大间距可以不超过40米。

建筑纵墙与其主朝向一侧另一建筑多层建筑不少于18米。与其背后一侧另一建筑山墙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6米。

钟祥市胡集镇中心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图件

建筑山墙与山墙之间的间距一般为建筑高度的0.3倍,且最小不少于14米。 3、医院、休(疗)养院病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大寒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旧城区其间距应保证大寒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 建筑高度控制

1、商业居住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的商业居住用地主要为居住建筑。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及居住用地强度分析,规划区内居住建筑不超过18层,建筑高度为60米以内;车站一路两侧至平安大道以西规划的商业步行街建筑不超过7层,建筑高度25米以内;建设大道西侧沿线作为胡集镇对外展示规划的重要窗口,规划的商住办公建筑高度可控制在100米以内。

2、公共设施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的公共设施建筑主要为客运站用地、博物馆文化娱乐用地、镇属办公用地及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其中荆襄大道以南、207国道以东规划的镇博物馆及娱乐用地作为镇的展示窗口,规划将其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客运站用地、其它娱乐文化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内的公共建筑可体现其建筑特色,规划将其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

3、工业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对工业建筑高度不做具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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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建筑后退红线

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新建多、低层建筑的退让道路红线应为:主干道不少于8米,次干道不少于5米,支路不少于3米。具体如下表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表

道路红线宽度后退道路红线最小间距(m) (m) 公共建筑 商住混合 居住建筑 工业建筑 建筑 15-25 5 5 3 3 30 10 8 5 3 40-60 10 10 8 5

涉及到的其他问题按《钟祥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相应条款执行。

(五)外部交通用地出入口设置

用地内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避开城市道路的交叉口和人流集中的街道。临40-60m宽道路的用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出湾点的距离不少于50m,临3m宽道路的用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出湾点的距离不少于40m,临30m宽以下的道路的用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出湾点的距离不少于30m。

(六) 建筑形式控制

居住建筑形态以小高层、高层住宅建筑为主,住宅建筑和构筑物外观色彩宜淡雅,沿车站一路的建筑应造型新颖,创造地域内新个性建筑景观,营造绿色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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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舒适的建筑。

1、主要交通干线沿街里面的建筑风格、轮廓线等要素应该结合展示城市形象的需要,进行统一的设计和控制。

2、公共建筑及环境设计应进行一体化设计,突出整体感、现代感,力求形成连续有韵律感的街道景观。

3、工业建筑形态必须与绿化景观相协调,建筑物设计与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

特别是襄荆高速公路出口胡转路段的物流工业园区,应重视沿街界面景观设计,营

造现代工业气息。

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

2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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