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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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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 工验收行政许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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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投入施工前将建(构)筑物上的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报送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巡查,发现防雷装置图纸未经审核擅自投入施工的行为,则发给建设单位《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附表1)。

2、若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单位未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手续,则进入执法程序,发给建设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附表2)。 3、建设单位申请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时必须按要求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3),同时要求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电阻率测试报告》及《防雷设施(装置)设计技术审核报告》。

4、气象主管机构经办人员负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则由经办人发给申请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附表4);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的,则发给申请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料提交通知》(附表5)。

5、气象主管机构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防雷装置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附表6);对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附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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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流程图

步骤一:建设单位向气象主管机 构提出图纸审核 申请 步骤二: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宣传法律法规后发给相对人《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限期要求其办理步骤一:执法人员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巡查 不按期报送审查的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入执法程序 步骤三:气象主管机构经办人员审查申请人提 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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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不完备的,限期补齐, 并发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 料补正通知书》 逾期不补正材料仍继续施工的,进入执法程序 步骤四:申请材料完备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 防雷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限期修改防雷装置设计图纸 逾期不按要求修改设计图纸仍继续施工的,进入执法程序 步骤五:防雷设计图纸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附表1

××县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

×气法﹝﹞第 号

根据《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就你单位(公司)的防雷工程通知以下事项:

1、你单位(公司)新建 的防雷装置图纸未按要求报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云南

2、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属设定的行政许可 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3、本通知书收达10日内如不申报审核,将按《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三十一条笫七款的规定启动气象行

气象执法大队地址: 联系电话: 审图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签收人:

××县气象行政执法大队

(盖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建设单位,一份留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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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气象行政执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 )气停字[ ] 号 : 你(单位) 违反了 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于 年 月 日前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我单位将按照 的规定,进行处罚 。 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 气象主管机构: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印章) 年 月 日 气象行政执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 )气停字[ ] 号 : 你(单位) 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于 年 月 日前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我单位将按照 的规定,进行处罚 。 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 气象主管机构: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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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申请(建设) 单位名称(公章)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址 设计单位名称 建筑物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预计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联系人 使用类别 (见说明三) 传 真 手 机 联系电话 结构类型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 (见说明二) (层) (米) (平方米) 电源情况 土壤情况 防雷 (见说明四) (见说明五) 图号 工 程 简要说明 一、送审资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总规划平面图; (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说 明 (5)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6)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土壤电阻率测试报告》、《防雷设施(装置)设计技术审核报告》; (7)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签署的《防雷装置分段检测协议》; (8)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9)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单位应将送审资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连同本表送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二、结构类型填写:A、砖木;B、混合;C、钢筋混凝土;D、钢结构 三、使用类别填写: A1.甲类厂房、仓库 B1.教育、医疗、科研、体育馆 C1.高级综合建筑 D1.一般综合建筑 A2.乙类厂房、仓库 B2.影剧院、会堂、俱乐部、旅游 C2.高层住宅 D2.住宅、公寓 A3.丙类仓库 B3.金融、商业、宾招、娱乐场所 C3.大型厂房、丙类厂房 D3.一般厂房、仓库 A4.油、气罐站(区)、锅炉房 B4.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 C4.特殊地形建筑物 D4.其他 四、电源情况填写:A.架空进线 B.自设变配电室 C.埋地进线 五、土壤情况填写:A.岩石 B.坚土 C.普通土 D.软土 送审资料,还缺第 项,请尽快补齐。 经办人: 年 月 日 送审资料齐备,同意报审。编号:( )雷审字〔 〕第 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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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受理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

申请单位:

联系电话: 经手人:(签字) 申请事项:

收件日期: 承诺办结期限:20天

注意事项

1.本回执为收取资料及领取办理结果的凭证,为了能够顺利地办理有关手续,请务必妥善保管本回执。

2.如申请事项需要修改、补充资料,或经现场勘验后需要进行整改等,办结期限另行通知。

3.如申请事项已经办结,请您携带受理回执领取结果。

受理机构(盖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查询电话: 投诉电话:

本回执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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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提交通知

[ ] 号

(单位):

你单位报来的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资料收悉,资料尚未齐备,请尽于10内提交以下打“√”的资料,以便办理审核手续。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2)设计单位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

(3)设计人员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4)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

电阻率测试报告》;

(5)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设施(装置)设计技术审核报告》;

(6)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签署的《防雷装置分段检测协议》;

(7)其他资料。

签收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留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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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云南省保山市

核准书

云南省气象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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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

云南省保山市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核 准 书 ( )雷审字[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七条及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经审核,本项目防雷装置设计符合国家防雷设计规范,准予交付施工。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核准书原件由建设单位保存,工程竣工后与防雷装置验收资料一起存入建设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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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幢 数 层数 地上 地下 占地面积 设计依据 高 度 防雷类别 资质证号 资质证号 注意事项: 一、 本核准书是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审核的法律凭证,凭此核准书,建筑物防雷装置方可交付施工。 二、 凡未取得本核准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将防雷装置擅自交付施工,否则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 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否则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 凡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的单位均必须取得省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凡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辖区范围以外的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单位到本辖区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活动必须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禁止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超越资质等级开展设计、施工。 五、 防雷减灾工作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以保证防雷装置的建设质量。 六、 防雷装置在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测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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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编号:( )雷审字〔 〕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报来的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资料,经审核,不符合有关要求,请按以下意见修改后再报审。 修改意见如下: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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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测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拒绝对已建成的防雷装置进行跟踪检测或对经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部分拒绝进行整改的,由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并进入执法程序。

3、工程竣工时,由执法人员发出《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附表1),督促建设单位报送竣工验收材料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后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进入执法程序。 4、建设单位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必须按要求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2),提交相关材料。经办人员负责审查材料是否完备,重点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分段检测报告》、《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人员发给申请单位《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附表3);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的,受理人员发给申请单位《防雷竣工验收材料补正通知书》(附表4),拒绝补正并将防雷装置投入使用的,进入执法程序。

5、审查合格的,发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附表5)。

6、审查不合格的,发给《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附表6)。 7、审查不合格拒绝整改的进入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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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流程图

经宣传教育仍拒绝进行分段检测 步骤一 :建设单 的,进入执法程序 步骤一:执法人员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巡查,对已竣工的工程督促建设单位办理验收手续,并发送《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 位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步骤三:经审查,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发给《防雷 装置验收合格证》 ,不符合规范的发 给《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步骤二:经办人员审查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若齐全发给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 , 若不齐全的发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材料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防雷装置竣工后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入执法程序 限期仍不补正申请材料,并将防雷装置投入使用的,进入执法程序 拒绝整改的,进入执法程序 14

附表1

××县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

×气法﹝﹞第 号

根据《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就你单位(公司)的防雷工程通知以下事项:

1、你单位(公司)新建 的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云南省

2、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属设定的行政许可 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3、本通知书收达10日内如不申报审核,将按《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三十一条笫七项的规定启动气象行

气象执法大队地址: 联系电话: 审图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气象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签收人:

××县气象行政执法大队

(盖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建设单位,一份留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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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联系人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址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编号 《防雷装置分段检测报告》编号 开工时间 结构类型 (见说明一) 工程概况 层数(层) (盖章)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高度(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竣工时间 使用类别 (见说明二) 电源情况 (见说明三) 土壤情况 (见说明四) 防雷 图号 防雷类别 避雷形式 避雷针□ 避雷带□ 避雷网□ 避雷线□ 其他□ 设计单位 资质证号 施工单位 资质证号 送审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 4、防雷工程施工人员资格证; 5、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分段检测报告》 6、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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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结构类型填写:A、砖木;B、混合;C、钢筋混凝土;D、钢结构

二、使用类别填写:

A1.甲类厂房、仓库 B1.教育、医疗、科研、体育馆 C1.高级综合建筑 D1.一般综合建筑

A2.乙类厂房、仓库 B2.影剧院、会堂、俱乐部、旅游 C2.高层住宅 D2.住宅、公寓

A3.丙类仓库 B3.金融、商业、宾招、娱乐场所 C3.大型厂房、丙类厂房 D3.一般厂房、仓库

A4.油、气罐站(区)、锅炉房 B4.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 C4.特殊地形建筑物 D4.其他

三、电源情况填写:A.架空进线 B.自设变配电室 C.埋地进线

四、土壤情况填写:A.岩石 B.坚土 C.普通土 D.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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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受理号: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

申请单位: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申请事项:

收件日期: 承诺办结期限:20天

注意事项

1.本回执为收取资料及领取办理结果的凭证,为了能够顺利地办理有关手续,请务必妥善保管本回执。

2.如申请事项需要修改、补充资料,或经现场勘验后需要进行整改等,办结期限另行通知。

3.如申请事项已经办结,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领取结果。

受理机构(公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查询电话: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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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提交通知

(单位):

你单位报来的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收悉,资料尚未齐备,请于10天内补齐以下打“√”的资料,以便办理验收手续。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1)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2)

(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证; (4)防雷工程施工人员的资格证;

(5)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

(6)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分段检测报告》;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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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雷验No: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建(构)筑物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构)筑物地址: 上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准予投入使用,特此发证。 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号: 发证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装置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每一年或半年请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 20 质的机构对使用中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气象主管机构将定期对检测情况进行抽查,对拒绝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附表6

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

(单位):

你单位 的防雷装置,经现场验收,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请根据以下整改意见尽快组织整改,整改完成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准予投入使用。

整改意见如下: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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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

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七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第七条规定,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制度,未经设计审核的防雷装置不得交付施工,未经竣工验收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对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负责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气象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 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程序

1、送审时间:防雷装置交付施工前

2、受理地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

3、必须提交的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2)、设计单位的资质证; (3)、设计人员的资格证; (4)、经保山市气象局授权的龙陵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土壤电阻率测试报告》、 (5)、经保山市气象局授权的龙陵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防雷设施(装置)设计技术审核报告》; (6)、与经保山市气象局授权的龙陵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签定的《防雷装置分段检测协议》; (7)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单位应将送审资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连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送龙陵县气象局。

4、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遇假期顺延

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程序

1、申请验收时间:防雷装置竣工后,投入使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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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地点:龙陵县气象局服务窗口 3、必须提交的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证; (4)、施工人员的资格证; (5)、《防雷装置分段检测报告》; (6)、《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 (7)、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单位应将送审资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连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送龙陵县气象局服务窗口。

4、承诺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假期顺延。

5、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遂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因此,各建设单位必须在防雷装置施工的以下阶段邀请经保山市气象局授权的龙陵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隐蔽工程进行遂项检测。龙陵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防雷装置分段检测报告》将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1) 完成地梁砼浇,开始绑扎(焊接)底层柱钢筋时; (2) 焊接人工接地装置(未隐蔽)时; (3) 每隔两层绑扎焊接柱筋引下线时; (4) 焊接均压环时;

(5) 顶层绑扎板筋,焊接天面避雷带网格前; (6) 均压环与外墙金属门窗连接好时;

(7) 大型金属物体(如:玻璃幕墙、冷却塔、广告牌、天线等)

的等电位处理好时;

(8) 低压配电、供水系统、煤气管道、电梯等设施接地制作时。

三、防雷装置的检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装置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每一年或半年请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对使用中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气象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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