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路工程施工方案
第一节涉路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一、地形环境保护措施
1.1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除
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1.2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施工后采取措施恢复。其它裸露地表植草或
种树进行绿化。
1.3营造良好的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
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1.4及早施做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
失。
1.5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覆
盖或其他处理措施。
1.6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要通过焚烧或其他措施处理后
运至专门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2.1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
流和渠道。
2.2清洗骨料的水和其他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处理后方可
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2.3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
得超标排放。
三、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治措施
3.1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他
人员造成危害。
3.2对运输易飞扬的物料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3在设备选型时选择污染小,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 3.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1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院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
4.2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
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4.3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
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五、降低振动、噪音控制措施
由于振动、噪音是干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面较为广泛的一种公害,因此,本工程中应将施工振动、噪音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来处理。施工中的噪音源主要来自各种运输车辆、柴油发电机以及泵类机械等。本工程中控制噪音源的最重要的手段是降低噪音源的噪音,辅以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通过这些控制措施,应使本工程工作场所的噪音水平控制在国家噪音标准极限内,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极值)GB12523 — 90》。 振动、噪声控制措施:
5.1在确定施工方法时,尽量选择产生噪声较少的工艺,并选用低噪声
的施工设备。
5.2选用性能优良、噪声低、保养良好的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现场
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长期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
5.3对自卸货车、起重机等移动机械采用安装排气管消音器减低噪音;
对空压机、柴油机、电动机组等固定机械采用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如底座加装抗震板、隔震器等。
5.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
得安排噪声音很大的机械。
5.5机械车辆途径居住场所时应减速行,不鸣喇叭。
5.6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5.7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工作面,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充许时
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六、水质污染控制措施
6.1绝对禁止施工人员向江河中抛弃垃圾,排放废水、废油和冲洗物。 6.2地面冲洗物,包括水泥、淤泥和其他悬浮或溶解物质,应引入污泥
井中以防止未经处理的排放。
6.3燃料、油和颜料应保存在合适的安全容器中,并放在指定地
点,以免以外泄漏进入江河中。
6.4生活水拟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有毒废水要用专用容器收集,并根据
所含毒物的性质进行相应处理。
6.5及时处理、分离施工废物料,并堆放在指定的自理场和安全的临时
贮存处,以防雨水造成对水质的污染。
七、环保责任制及奖惩措施
7.1指定专门的环保监督员,对工程的每一个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出现
问题马上会同项目部领导或当地环保部门一起解决。
7.2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项目部定期对每位员工进行环保教育,
并且监督其执行情况。
7.3每月对项目部的环保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达不到95分以上标
准,令其限期整改,在下个月考评时仍然不达标者,对项目部主要领导在全公司内进行通报批评和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严重时撤换项目经理。
7.4项目部领导小组每15天对现场环保情况进行一次自评,同时在项目
部内部开展环境保护竞赛,并对在环保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那些破坏环境和生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送交当地环保部门。
八、水土保持措施
8.1在施工期间爱护一草一木,不随意砍伐树木。我们知道,随意砍伐
树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
8.2临时道路、驻地、生产临时设施场地做好场地硬化、绿化工作,以
保证水土稳定。
8.3及时做好各种排水措施,将雨水汇集到排水沟内,以免冲刷
边坡,造成边坡土的流失。
第二节涉路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一、安全导行措施
1.1在建设单位的指示下,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对原有交通
设施进行保护,保证不被损坏。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控制在划定区域内,并设置交通导行和安全专职人员,强化管理,确保施工和交通双安全。
1.2作业坑需要设置安全围挡,施工围挡采用统一围挡,围挡用钢管支
撑牢固,保证施工中不出现倒塌现象;施工围挡完成后,在机动车及人经过地点设置醒目标牌或路标。
1.3夜间围挡上悬挂红色警示灯和黄色反光导向标志。
1.4在施工起、终点来车方向,设置施工标志牌、交通导向牌及闪光警
示灯。
1.5严禁夜间施工。
1.6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横穿公路,施工车辆
不得随意在行车道上停放。
1.7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清运渣土和装卸料时,立警示牌提醒过往车
辆注意,设专人分别指挥车辆和负责过往行人安全。
1.8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围挡完整,进出大门要关闭。
1.9所需施工材料全部存放在公路路肩15米外侧工作坑的围挡内,绝不
占用道路,各种材料按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现场文明整洁。
1.10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集中堆放,定时清理,施工完成后必
须设专人清扫干净。
1.11施工现场配备施工安全员,对所有施工工序进行前及操作过程进行
监督检查。
二、涉路施工安全措施
2.1严格遵守国家及海南省的有关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把安全工
作落实到实处。
2.2施工前要对施工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强化安全规章制度,落实
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树立健康安全环境第一的理念。
2.3严格按公路管理部门审批的范围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2.4施工过程中应该在施工区范围内按规定要求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实
施前经交管部门同意,“限速40km/h”、“慢”等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进行全程安全监护,必要时进行交通指挥等。
2.5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责任到人,推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 2.6施工现场要合理布置,各种材料、设备摆放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好
安全通道。
2.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各施工岗位安全职
责,有防触电、防水、防爆等安全措施。
2.8现场各类施工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安全作业措施,熟悉相关岗位安全
作业规程,严格按规程施工。
2.9现场施工人员应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
作手套、专用工作服等。
2.10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监督现场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安全员必须
熟悉国家及行业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
2.11在繁华路段和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时,宜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 2.12雨季施工应有排水措施、防塌方、防水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