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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管理管理办法

来源:化拓教育网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意见

校政字[2006]36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强化“质量立校、科研强校”意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在高层次科研项目和成果方面有所突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科研指导思想,确立科研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化“质量立校、科研强校”意识,调整科研思路,强化科研重点,整合科研力量。以倾斜为导向,营造浓郁科研氛围;以专业专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应用研究;以社会服务为导向,切实搞好产学研结合。 工作目标: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我校科研工作实现四个突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创新团队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学校与企业的横向科研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在一些重点专业方向产生一批有影响的成果,科研水平以及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处于同类院校前列。 二、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一)加强对科研工作的领导,健全科研工作体系 1、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学校要把科研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规划,确定近五年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要定期召开科研工作会议,研究科研工作计划,解决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成立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在科研规划、项目申报、成果评审、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工作,对全校的科研工作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和指导。

2、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科学研究的水平。教学系部负责人要把科研工作作为提升专业水平的大事来抓,由主任或副主任分管科研工作。要加强科研管理部门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为科研工作的不断进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强科研规章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修改完善《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加大对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激励教职员工积极投身于科研工作。要对个人和单位提出科研量化要求,每年对教学单位进行一次科研工作评估,每两年开展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单位的评选活动,把科研工作与个人评奖评优、职务晋升挂钩,与教授(博士)岗位津贴挂钩,与教学单位业绩考核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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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强化对项目的中期检查制度和结项评估。对科研成果突出的项目组,学校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和倾斜力度;对未完成项目成果、无故中止研究的项目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请项目的资格。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自律意识教育,杜绝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事故发生。

5、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科研数据年度公布制度,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建立科研档案制度,对立项的科研项目和课题以及科研成果,建立科研档案,加强中期检查,及时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对鉴定通过的成果,要积极推广,使其尽快运用到教学改革和生产实践中。

(二)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1、要逐步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建立科研投入的长效机制。学校将设立科研基金,加强科学研究。基金经费来源,一是年度预算,二是科研提成(另行制定科研提成管理办法),三是接受捐赠。科研基金经费专款专用。 2、学校根据申报人筹措到位的项目经费,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并加大对高层次科研项目的配套力度。获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包括教研项目、自然科学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学校给予1∶1配套;获得省级项目(教育厅重点教研项目、重点自然科学项目、重点人文社科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学校给予1∶1.5配套;获得部级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学校给予1∶2配套;获得国家级项目,学校给予1∶3配套。 3、要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建立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和项目责任追究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科研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浓郁的科研氛围 1、每年定期开展校级自然科学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的立项工作,鼓励教师为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做好预研工作。 2、设立教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青年教师科研基金、创新团队科研基金,开展教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创新团队科研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为不同层次的科研人员提供经费资助。 3、增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加强与地方企事业单位联系,联合申报横向课题、工程项目,帮助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

4、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提高科研工作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不仅要重视基础研究,而且要重视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学校将对一些应用项目加大和经费支持力度,争取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申报方面有所突破。

5、加强对项目、课题申报的组织和指导,从科学选题、充分论证、优化研究队伍结构、形成合理的研究梯次、逐级动员等方面入手,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课题的数量和层次有较大提升,并逐欢迎共阅

步积聚力量申报更多的国家级课题。鼓励跨专业、跨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的科研人员的优化组合,注重发挥项目在凝聚人心、培养团队意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相互协调和配合,加强不同专业方向的交流与沟通。

6、鼓励研究人员以学者互访、课题合作、调研考察等形式,与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经常组织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构筑科研协作和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科研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努力形成科研合力

1、各教学系部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条件,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科研发展方向,建立学术团队,并在进修、科研等方面统筹考虑,形成明晰的科研方向和科研合力。

2、定期开展校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活动,对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在科研立项、外出进修、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为优秀科研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启动创新团队基金和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积极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科研活动,培养科研后备力量。力争经过3—5年,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专业带头人,都能建立自己的学术团队和创新团队,为学校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3、制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加大培养引进力度,努力造就国内有影响的创新人才。要加强学术团队建设,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他们为基础争取高层次项目,发表高层次的科研成果。

4、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发挥他们的带头辐射作用,努力形成科研合力,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专职科研机构。 (五)加强教专业研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教专业研一体化 1、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要密切合作、科学规划,把科研与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做到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成果进课堂,努力实现教学科研一体化,确保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人文社科项目、教学研究项目要做以科研促教学的示范样板。 2、重视研究式教学的推广和应用,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努力挖掘蕴藏在学生中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举办学生论坛、组织学生社会调研、吸收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收集学生学习体会和研究成果等形式,关注学生关心的问题,把握学生的思想脉络,捕捉学生的兴趣点和着眼点,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3、要把专业建设作为推进科研工作的龙头,通过优化结构、突出特色、体现重点,在充分发挥原有专业优势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谋求专业建设的新发展,培育新的专业增长点,开辟新的研究方向。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做精做强的原则,集中力量、坚持不懈,力争用5—10年时间,培育出3—5个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重点专业和一批学有专长的创新人才。 欢迎共阅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科研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校政字[2007]76号

科研管理是一项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而科研计划和科研项目的管理是科研管理的中心环节,只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才能使我校科研管理走上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轨道,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研活动,保障我校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我校项目的顺利完成,明确学校及项目承担者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快我校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教学系(部)及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研活动,要从各方面调动科技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承担各级科研课题,督促完成各类科研任务。教师应在保证教学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科研活动,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各教学单位每学年均需做出科研计划,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落实情况。科研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将作为教学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二条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课题选择的原则是(1)课题要符合本专业的研究方向,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并能确保完成,课题具有可行性;(2)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意义的关键课题要放在首位;(3)课题要具有前沿性、科学性。 第三条吕梁高专科研项目是指在教务处立项备案,并且科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处账户的科学研究项目。具体范围分为: 1、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和地方的科研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和地方设立的各类科学研究基金。如国家科技部、教育部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省、市科委、教委、计委根据科技计划下达科研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技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省留学回国人员基金项目等。 2、横向科研项目:包括我校与各厂矿、公司、企事业单位、党政部门、科研所、大专院校、集体和个体等社会各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委托合同(协议),并由对方提供科研经费的科研项目。

3、学校科研项目:学校根据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下达的科研任务或由教师自选学校立项并提供经费的科研项目。

第四条立项前的调研。拟立项的科研项目必须进行足够的科研调研,属于理论项目必须进行大量文献资料调研,并查询有关项目指南;属应用开发的项目必须对现有技术和市场作充分调研,必须进行专利检索,应用开发项目也可由生产实际中选题或技术市场招标时接标。 欢迎共阅

第五条项目申请。申请纵向项目和学校自立项目应填写各类项目所规定的项目申请书和开题报告;横向项目应按横向合作(委托)开发项目合同书填写表格。

第六条项目审定

1、纵向项目和学校自立项目都应加注系(部)意见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论证,由教务处具体承办。

如属申报上级计划项目,教务处将根据上级下达的允许上报项目数额择优上报;如属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和学校提供经费的能力择优支持。

2、横向项目要经过教学系、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

第七条签订项目合同书或任务计划书。凡在学校登记或学校自立的科研项目,均要求签订相应项目所规定的合同书或任务书。各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有关分管领导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教务处备案。

第不经过学校教务处审查的科技合同,学校一律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纵向科研项目和学校立项科研项目被批准后(以下达的文件为准),教务处将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在部门,作好实施准备工作。科研经费到位后教务处及时通知并下达给科研项目的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并发给科研经费本,项目开始实施。 第十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经费到位后教务处通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在单位,并发给科研经费本,立即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承担者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科研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科研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者每年度末应向系(部)和教务处递交项目执行报告(所需表格可到教务处领取)。项目负责人如不能按期递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应事先向教务处项目主管人说明情况,否则通知财务处冻结项目经费,直至交上项目执行报告。 第十三条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对课题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中期检查和验收鉴定等方面负全部责任,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所在教学系(部)和教务处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首先要根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进行项目总结,及时向系部、教务处递交项目总结报告(所需表格可到教务处领取),并同时递交存档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由系(部)和教务处联合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必要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横向项目可交付协作单位(或任务委托单位)验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此项目视为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申请鉴定或申请专利时,项目负责人应事先根据参加者对项目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完成者和排列次序。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组织验收、鉴定: 欢迎共阅

1、未在教务处立项; 2、不符合验收、鉴定条件;

3、在申报参加项目人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违反学校、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受各类基金资助项目完成的成果,在发表论文、出版着作或撰写研究报告时,均要在成果的适当位置注明“XXXXX基金资助项目”。

第十科研计划和科研项目完成的优劣,要作为对部门和个人科研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作为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否给予继续支持的依据。

第十九条对国家各级下达的各种立项课题和其它各单位、各部门委托或协作的科研课题均应到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加强领导、监督、检查和支持。 第二十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欢迎共阅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科研立项及经费管理办法

校政字[2007]77号

为培养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鼓励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增强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后劲,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根据财力状况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用于校内科研项目的专项资助经费。 第二条学校的科研经费面向全校,用于资助从事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和教学研究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或用于支持承担上级研究项目的配套经费。 第三条学校的科研经费,主要用于鼓励中青年教师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新的探索和开展面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应用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探讨性研究,同时鼓励开展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第四条申请学校科研经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工作勤奋。 2、我校在册教师,基本功扎实,能够开展研究工作。 3、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已有一定量的科研成果,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和创新精神。 4、研究课题新颖,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申请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应以中青年为主。

第五条学校科研经费的划拨与管理坚持公正合理、平等竞争的原则,对申请项目实行专家评议,择优资助。 第六条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校内课题的立项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确定立项课题,实行限额资助。 第七条立项课题分为两类:即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两类课题的研究成果同等对待。 第申报者须填写《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由系部初审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调查,核查申请项目的水平以及申请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学校将对校内立项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和滚动管理。立项课题均应在研究工作进行到一定时期后,填报《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提出中期检查申请,学校根据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工作进展好的二类课题,可以分别滚动递升为一类课题,提高课题类别,增加研究经费;反之,研究工作进展差的课题,将降低课题类别,减少或取消课题资助经费,直至撤消项目。

第十条学校立项课题的资助经费分两期划拨。课题负责人做开题报告并对有关质疑进行答辩,欢迎共阅

答辩结果报教务处审查后,下拨总经费的一半,另一半经费将在中期检查后,按类别变动情况下拨。

第十一条申请者获准资助后,必须及时开展研究工作。资助课题因故中止研究工作,须经教务处同意。擅自中止工作或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展研究工作者,教务处有权中止其科研经费的划拨。

第十二条受资助者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教务处书面报告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对批准列入学校研究计划的校内立项课题,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均应按时填报《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成果验收鉴定表》,申请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申请鉴定时需提供科研成果资料及经费决算明细表)。

第十四条同一个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原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请新的资助项目。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的开支,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和教务处联签审批,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受资助者的科研工作,并对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十六条申报时间为组织申报当年的五月份,九月份公布资助项目。学校资助项目分教学研究项目(30%)和学术研究项目(70%)。 第十七条学校将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国家和地方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对获资助的项目学校将降低或免去管理费;对申请到校外资助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学校除给予荣誉表彰外,将根据情况和实际需要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予以支持。 第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2、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 3、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鉴定申请表 4、xxxxxxx项目主要科研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欢迎共阅

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课题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A4幅面,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3、学科分类: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教学研究三类填写。 3、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研究的实际负责人,只填写一人。 4、研究类型:按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填写。 5、申报者需自留本申请书复印件,结项时必须提交申请书复印件。 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学科分类 姓名 项目负 责人基 本情况 研究类型 性别 专业职务及任职时间 最后学历 所在系室 主 要 参 加 欢迎共阅

性姓名 别 出生年月 及时间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月获学位 联系电话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 所在系室 研究方向 出生年月 民族

者 预计完成时间 最终成果形式 申请经费额度 备注 二、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近期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成果名称 完成人 成果形式 位 发表时间 欢迎共阅

三、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研究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批准时间 批准单位 资助金额(元) 四、课题设计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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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拟结题时间: 选题:1、课题研究的意义、基本思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 2、内容: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技术路线和预期创新点 3、预期价值:本课题预期理论创新程度或实际应用价值 4、主要参考文献 五、项目实施和完成条件 负责人的研究水平,组织能力和时间保证;参加者的研究水平和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科研手段;项目分工。 欢迎共阅

六、预期研究成果 主序号 要阶段性成果 最终研究 成果 完成时间 最终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参加人 研究阶段(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承担人 七、经费预算(包括资料费、打印费、复印费、调研费、会议费、计算机使用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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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项目负责人所在系室(单位)意见 1、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 2、申请者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是否适于承担本项目的研究; 3、主管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系室(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九、学科组评审意见 学科组人数 赞成票 实到人数 反对票 表决结果 弃权票 欢迎共阅

学学科组长签字: 科年月日 评审组意见 1、选题不当,不符合立项条件; 2、课题论证不充分; 评3、负责人的水平不宜承担此项目; 审4、课题组力量不强或分工不当; 未5、资料准备不够; 通6、不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条件; 过7、经过比较,本项目有更合适的承担人; 原8、其他原因(加以说明): 因 学科组长签字: 年月日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来源 项目总经费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 主要 研究 内容 欢迎共阅

项目编号 主要成员 1、纵向□2、横向□3、校内□ 上级划拨经费 元 其中 本校划拨经费 年月日 项目拟完成时间 元 年月日 元

项目 完成 情况 1、本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填 表 说 明 2、“项目完成情况”栏必须详细填写项目研究过程和已经完成的阶段成果(需附阶段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无故不上交“项目完成情况表”,则视其为自动中止本项目,并不得申报下年度的项目; 4、检查结束后,所有材料交由教务处保存。 经费 使用情况 实验所需 仪器、设备 落实情况 项目负责人 填写日期 年月日 研究中遇到 的主要困难 设备材料费 元 资料费 会议费 元 元 差旅费 元 其它 元 合计 元 检 查 检查组组长签字: 组 年月日 意 见 教务处审计划完成情况: 按原计划完成任务 欢迎共阅

核意见 基本按原计划完成任务 未按原计划完成任务 经费拨款情况: 按计划拨款 暂缓拨款 中止拨款 教务处(盖章)签字 年月日 备 注 欢迎共阅

科研成果鉴定申请表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申请鉴定单位(盖章) 申请鉴定日期 鉴定受理日期 经办人(签字) 二OO六年制 填写说明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侧装。必须打印或铅印,字体为小4号仿宋体。 2、成果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3、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4、内容简介,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 (2)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3)性能指标(写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4)与国外同类技术比较。 (5)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

(6)作用意义(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意义)。

(7)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欢迎共阅

5、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应由申请鉴定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6、主要研究人员:由成果完成单位根据研究人员对项目的创造性贡献大小顺序填写,并应得到所有完成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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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中文名称 研究起始时间 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 任务来源 成果有无密级 () () 联系电话 1、纵向□2、横向□3、校内□ 0、无1、有 密级 () 1、秘密2、机密3、绝密 □□□□□□□□ 研究终止时间 □□□□□□□□ 成果内容简介 技术资料目录 欢迎共阅

鉴定形式与结果 专 家 组 意 见 组长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年月日 教务签字(盖章) 学 校 意 见 分管校长签字(盖章) 年月日 欢迎共阅

主要科研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技术 职务 文化程度 (学位) 工作单位 对项目的 创造性贡献 1 2 3 4 5 6 7 8 9 10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科学研究档案管理办法

校政字[200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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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档案(以下简称科研档案)记述和反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的真实历史面貌,可以反映一个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是学校的精华所在。因此,建立健全我校科研档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提高我校科研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我校的科学研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科研档案是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表、图纸、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研文件材料。

第二条归档范围: (一)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应该归档如下科技文件材料: 1、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总结报告(打印件); 3、论文或专着的手稿或印刷本; 4、评审意见(至少要有三位专家、教授的评审意见原件); 5、成果上报登记表(原件); 6、奖状、奖品、证章、证书复印件; (二)应用研究或开发研究课题,应该归档如下科技文件材料: 1、调查研究报告或专题报告的打印件; 2、计划任务书或技术任务书、协议书、合同书等原件; 3、研究(研制)计划、研究(研制)方案的原件; 4、方案说明书、方案论证书原件; 5、实验(试验)、考察和观察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性文件材料。包括:实验记录、实验数据、工作日记、观察曲线、计算程序、设计图纸、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原件;

6、实验报告、试验报告、测试报告、分析报告、阶段小结等原件; 7、试制报告、研制报告、使用报告、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原件; 8、技术总结报告、学术论文、专着等原件; 9、科技文件材料审查报告、鉴定证书以及鉴定会期间形成的其他材料等原件; 10、推广应用报告原件;

11、科研成果上报登记表(原件); 12、奖状、奖品、证章、证书等复印件;

第三条科研课题研究结束时,凡需申请召开鉴定验收会或上报科研成果的,必须首先将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上述材料整理好,经系部验收合格后,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 欢迎共阅

第四条科研档案管理部门有责任检查和协助科研人员做好科技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五条科研档案部门对接收来的科技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并负责科研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

第六条科研档案管理分科研项目档案和科技人员科研档案两类进行管理。 第七条科技人员科研档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进行分类、编目、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科技人员科研档案的材料将作为考核、评定职称、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课题项目档案分正在进行的科研课题档案和结题的科研课题档案进行管理,正在研究的课题档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教务处应指定专人负责科研档案的管理,负责收集课题申报表、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协议书、课题论证报告、开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成果鉴定书,成果评奖证书等材料建立档案,及时了解各项课题的进展情况。结题后的课题档案由学校档案室负责管理,教务处将结题的科研项目的有关材料全部移交给学校档案室,档案室将所形成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由课题负责人审查完整后归档保存。 第九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欢迎共阅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校政字[2006]4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的管理,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项目管理,包括教研课题的申请、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结题鉴定及成果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专兼任教师承担的省级及其以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要立足于解决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第四条教研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研究课题申请、评审及立项 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教辅、教学管理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第六条校级教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教研立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立项指南由教务处提出。 第七条省级以上课题申报按其通知要求的程序进行,若上级课题申报有名额要求的,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初审并确定报送项目。 第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与受理部门制定的课题指南内容相符; (三)申报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有参加教研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研究基础;

(四)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来源的项目;以往承担项目尚未完成时,一般不得申报新项目;

(五)非校级课题按其相应的申报要求执行。 第九条下列情况不得再申请校级教研项目立项 欢迎共阅

(一)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奖的项目; 第十条教研项目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学校教务处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立项指南每年制定一次,如学校有特殊、重大项目需要研究,可另行安排。

(二)项目申请人依据项目指南申报课题,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交所在系部审核;系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后,结合学校的发展需要和有关具体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公布立项结果,并与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完成期限。

(三)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未获批准的,学校将自动转为校级项目,并按审查程序确定课题类别。 第十一条教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第三章中期管理 第十二条教研课题批准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教研项目实行学校、系部、项目主持人三级管理制。校级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系级管理工作由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系领导负责;项目的实施由项目主持人负责。

第十四条教务处负责向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提供经费支持;组织实施中期检查;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开展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 第十五条项目所在系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为项目的研究、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协调项目组内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进度;定期向系部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负责项目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并在项目结题时通过系部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接受学校组织的项目验收。发生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时,应立即向系部和教务处汇报。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的项目应予撤消: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和经济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三)获准延期结题,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四)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拟撤消的校级项目,报学校分管校长批准并下达撤消决定。 欢迎共阅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学校积极支持广大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助。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将按不同的立项类别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二)获省级以上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三)获省级以上经费资助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 第十九条教改项目的经费由学校、系部两级管理,以分期拨付、滚动资助的方式按学年度下拨,由项目主持人具体管理。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学校、系部都不得扣留或提成。教务处对教研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阶段性成果突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并产生重大效益的项目可上浮等级和资助经费;对进展缓慢、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发出通知,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直至停止研究经费的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 (一)资料费:包括论文版面费、复印、打印、购买图书资料及必要的教育教学研究硬件、软件开发购置费等; (二)国内调查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会议差旅费(与会人员应持会议邀请函和交流论文,经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到教务处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参加); (三)为完成项目而举行的小型会议经费; (四)劳务酬金及咨询费(提取额分别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和5%); 第二十一条各类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及学校的财务制度。经费开支由项目负责人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所有单据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变更项目进度经费使用计划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教务处批准方能生效。 第五章课题项目验收、结题

第二十二条教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所在系部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相关的结题材料(如着作、论文、课件、项目批准文件、项目申请书、项目研究开题报告、项目研究原始材料、项目研究进展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等,申请进行结题验收。

第二十三条教务处根据项目类型,分别组织结题验收。其中,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按上级教育主管单位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校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欢迎共阅

审,提出验收意见。项目评审结果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条对结题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责令其限期完成。在此期间,学校将不再接受该项目组成员的任何立项申请。限期截止后,视其完成情况做出是否允许其再次申请验收的结论。

第二十五条项目不能如期完成需延期的,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题又未办理批准延期超过规定时间的,作为自动放弃,取消该项目,余下的经费不得继续使用。属校级以上的项目,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通过鉴定与验收的项目,由教务处登记编号归档,颁发成果证书. 第二十七条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合作完成项目。已立项的项目组成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变更的,应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如申请增加人员,应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 (二)如申请替换人员,项目负责人、被替换人、替换人均需要签字同意。 (三)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变更,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课题研究项目成果 第二十项目最终成果必须与申报立项时申请人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 第二十九条着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在刊物上正式发表或有录用通知,咨询报告类成果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 第三十条凡经学校申报并获立项的项目,所取得成果必须署名”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三十一条项目所取得成果,在署名中,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但可以不是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时,应以不同方式注明项目编号。 第三十二条若有计划内课题经费,版面费可从课题经费列支,但论文版面费报销时,应填写《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登记表》,并提供论文发表版面费收据和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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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校政字[2003]12号

科研成果的奖励直接影响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成果奖励的力度,对调动教师科研的主动性,促进我校学术水平、教学质量的提高,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了表彰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鼓励广大教师、干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我校科学研究的发展,根据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设立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论文论着奖和杰出论文论着奖等三个奖项。 第二条优秀科研成果是指在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对科技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科研成果。 第三条科研成果应是学校、省(部)级、国家级正式的立项课题,并通过鉴定的研究项目。 第四条优秀论文(包括作品)必须是在有刊号且公开发行的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和作品。优秀论着(包括教材)必须是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并有编着证明或证书,出版的教材必须标有“高等学校教材”字样。其中不包括省地级论文集和省地级各种增刊。 第五条优秀科研成果奖每三年评审一次,分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一等奖一项,奖励金额3000元,二等奖二项,奖励金额各2000元,三等奖三项,奖励金额备1000元。获省级、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均给予3000元的奖金。 第六条优秀论文(包括作品)论着奖每二年评审一次,分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一等奖三篇(部),奖励金额各800元,二等奖五篇(部),奖励金额各400元,三等奖八篇(部),奖励金额各200元。 第七条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论文论着(包括作品)的评奖均在评奖年份的五月份开始申报评审,九月份公布获奖名单。

第学校设立杰出论文论着(包括教材)奖励项目,奖励被SCI或EI或SSCI或AHCI或ISTP或ISSHP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发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以国家颁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或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着(不包括教学参考书)或由国家教委指定的全国高等学校统编教材(不包括其他渠道出版的教材)。 欢迎共阅

第九条被SCl或EI或SSCI或AHCI或ISTP或ISSHP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第一作者10000元,目录索引或部分收录每篇奖励3000元;国家级论文(核心期刊)每篇奖励第一作者1000元;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着和由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等学校统编教材:合作着作每木10000元,按作者承担任务分配,国家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奖励10000元、副主编5000元,参编者根据承担任务酌定。

第十条杰出论文论着(包括教材)奖励项目,每年颁发一次,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学术着作等均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截至日期。以各教学系为单仕统计推荐申报,由教务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按规定发放。参加此项评奖的论文、论着,不再参加优秀论文、论着评奖活动。 第十一条参加我校的评奖的成果、论文和论着等,不论是第一作者还是第二作者,主编还是副主编其作者的单位均应为“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不以“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为作者单位的不得参加各项评奖和奖励。 第十二条木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木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欢迎共阅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校政字[2007]62号

第一条意义、适用范围

校企合作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利用好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做大做强校企合作项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类校企合作项目。 第二条目标任务 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社会企业在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基本条件 1.校企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持有执业资格的法人单位,应是上海支柱产业或通用产业类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校企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项目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下,应具有以下2项以上条件: (1)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需求; (2)基本符合学校重点实验室、实训室基本设置条件; (3)提供的设备和技术达到较为先进水平; (4)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 (5)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 3.不适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

(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占有的学校资源量与其产、学、研项目效益明显不相一致。

第四条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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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务处、设备处、财务处组成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职责是:

1.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 2.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 3.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周期评估工作;

4.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终止时的审计、资产清理工作。

第五条立项管理 1.立项申请 代表学校承接校企合作项目的系部(含中心)按《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立项报告书》逐项填写,报教务处办理申报立项手续。 2.立项初审 由教务处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的初审工作。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初审范围如下: (1)教务处:校企合作项目总体审查,重点审查校企合作项目合作企业资质;审查是否符合学校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需求;审查是否符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审议学科先进性、装备先进性、技术先进性,评价本校教师科研参与度;评价对实践教学的促进作用,审查是否符合实践教学需求,是否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益,评价学生实践教学参与度;审查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 (2)设备处:进行成本效益审查,审查占有资源总量和成本的合理性; (3)财务处:审查运行成本承担单位和方式,以及运行收入分配方式的合理性。 3.专家评审 校企合作项目占用学校资源量范围广、数量特大,或学校一次性投入(含年运行成本)大于10万人民币(含),应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业内专家评审,并按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由有关会议审定。 4.立项审批

校企合作项目经初审或专家评审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行文批复。

第六条合同管理

凡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应签定合作协议(合同书),承担校企合作项目的系(含中心)应按合同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1.合同基本内容

校企合作项目合同(或协议)应具有以下基本内容: 欢迎共阅

(1)合作项目名称和合作范围; (2)合作目的和合作目标;

(3)合作方式和合作具体内容;(包括合作双方科研人员比例和学生实践教学机位、人机时);

(4)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合作企业投入方式和投入装备、技术的明细清单;

(6)合作项目占有学校资源(房屋资源、设备资源、动力资源、人力资源等)的明细清单; (7)基本设施配套和运行成本承担方和承担责任; (8)合作项目开放服务收入的分配方案和财务管理; (9)合同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原则上为2~3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3.合同审定和签订 校企合作项目合同由教务处组织审核,初审后报分管副校长审定。校企合作项目应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分管副校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合同。 第七条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评估工作 校企合作项目应坚持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性评估工作制度。 1.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价 承办校企合作项目的系(含中心),应对合作项目的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和开发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于次年1月31日前报教务处。 2.校企合作项目的周期性评估制度 合同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合作项目,合作中期应由教务处组织周期评估工作,全面审查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行将终止的合作项目,应提前3个月告知合作方终止合同。无明确规定的,协商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第资产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承办项目的系(含中心)应明确固定资产权属,并分别明列仪器设备清单。属合作企业合同规定或书面承诺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应办理捐赠手续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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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项目自然终止或违约终止,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捐赠仪器设备)均应收回,不得以任何理由交由合作企业处置。事先约定属于合作企业的资产,应由设备处按明细清单清点后,出具出门单予以放行。承办项目的系(含中心)不得擅自处理。

第九条知识产权管理

教务处系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凡校企合作项目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产、学、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着),均应署合作双方名称,系双方共同所有,并纳入教务处管理范围。 第十条财务管理 学校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均应建账立目,单独收支和核算。未经批准,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能源费和其他管理、服务支出)不得占用其他专项资金。开放服务收入中学校的收益部分应按财务规定执行,不得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一条其他 1.承办合作项目的系(含中心)和合作企业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校企合作项目设立的实验室、实训室,符合学校重点实验实训室设置条件的,可命名为《吕梁高等专科学校重点实验实训室》,学校亦可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并纳入合同(或协议)范围,以合同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欢迎共阅

校企合作项目立项报告书

合作项目名称 学科分类 承担部门 合作企业名称 申报日期:????年????月????日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印制 编制说明 1.本申请报告是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的主要文件,第1~4页由承担部门组织编写。 2.各项内容请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内容时填“/”。 3.盖章后,一式三份报教务处(附电子文本)。 4.经学校审定批准立项后,应签定合作合同(或协议),并附于此报告后归档管理。 5.合作项目启动后,每年应进行合作项目效益评价。年度效益评价报告作为附件与此报告一并归档管理。 6.合作项目结束后,应明列固定资产清理明细单据。涉及该合作项目的所有文书档案资料送交学校档案室入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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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合作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合作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企业注册资金 基本注册日期 情况 联系地址 合作方向 合作内容 合作目标、任务: 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产业属性 注册地点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人代表姓名 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实验研究□其他 合作开发□合作科研□合作培训□其他 合 作 形 式 用 房 计 划 其 他 合作条件分类 合作企业承担部分 学校承担部分 备?注 投入资金(万元) 仪器设备原值 (另列清单) 技术支持 运行成本承担责任 水电费承担责任 基础设施配置 人才培养 其他 使用面积大功率用电室内用 设备最大 用房类别 2(m) 设备 水量?? 载重量 合?计 办公用房 实验用房 实习用房 科研用房 其?他 合作项目参与人其中学校教人 ???????人 员总数 师参与人数 实验人机 实验机位数 容量 实训实习 实训实习 机位数 人机容量 部门负责人 项目执行人 欢迎共阅

二.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一)必要性 (二)需求分析 1.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2.资源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 3.合作双方的资源优势 (三)项目内容 1.总目标 2.具体目标 3.主要工作任务 4.任务分解分工和考核指标 5.开放服务方案 6.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含学生实践教学) 7.建期周期和进度 (四)保障措施 1.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 2.项目经费需求额和承担方、承担方式 3.开放服务收入分配方式 4.知识产权管理原则方案 (五)其他 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内容和证明材料 欢迎共阅

三.校企合作办公室初审意见 教务处: 1.总体评价: 2.合作企业资质(评价等级): 3.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需求评价(意见和等级): 4.学科先进性评价(意见和等级) 5.装备、技术先进性评价(意见和等级) 6.本校教师科研工作参与程度评价(意见和等级) 7.实践教学课程结合度评价(意见和等级) 8.实践教学学生参与度评价(意见和等级) 9.人才培养方式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评价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设备处: 1.合作项目占有资源合理性、可行性评价(意见和等级) 2.合作项目成本预测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欢迎共阅

财务处: 1.运行成本承担单位和方式合理性评价 2.开放服务收入分配方案合理性评价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校长办公会审定意见: ?????????????????????校长签名??????????年??月??日 四.专家评审意见 合作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评价意见: 评审专家签名: ??????????????????????????年??月???日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校企合作项目年度效益评价提纲 一.合同履约情况 1.对照合同各条款,检视合同履约情况。 2.详细说明未履约条款的程度、原因 二.合作参与情况 1.如实说明本校教师参与合作项目的人数,参与项目内容和效果。 2.如实说明学生实践教学的参与人数、参与项目和实践教学学时数。 三.合作项目成果

1.产品开发,或技术开发成果; 2.科研成果; 3.其他方面的成果 四.开放服务收入 欢迎共阅

1.校内服务收入 2.校外服务收入 五.功能利用和功能开发

1.合作项目计划功能项目完成情况; 2.新增功能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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