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联系电话:****
被告:上海**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联系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销售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不同规格型号注塑机3台,货物总价为1251144元。双方约定了交货时间和地点、质量标准、付款时间以及诉讼管辖等。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双方协商,退回D200SV注塑机1台,价值179585元。期间双方又对结算价作了一些调整,调整后总计货款为877559元。被告陆续支付部分货款,最后一次付款为20**年12月31日,后未再付款,现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87559元。20**年1月18日,被告致函原告,对欠款数额进行了确认并要求分期付款,原告对分期付款的要求不予认可。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杭州**区人民
附:证据清单
具状人:****股份有限公司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