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一、工作原则
在县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血库按照临床供血预告预警方案,及时发布血液库存动态预警信息并严格按照临床用血计划和预告预警等级要求发放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保证临床用血的科学合理。 二、适用范围
血库血液库存预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用血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低于相应数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三、预告预警等级设置
拟设置3级预告预警等级,分别是:Ⅲ级(轻度紧缺)、Ⅱ级(中度紧缺)、Ⅰ级(严重紧缺),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Ⅲ级预告预警(黄色):血库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3天低于5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时;
Ⅱ级预告预警(橙色):血库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2天低于4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Ⅰ级预告预警(红色):血库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低于3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四、预警阶段发血标准
(一)Ⅲ级(黄色)预告预警:血库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70%发血;
(二)Ⅱ级(橙色)预告预警:血库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50%发血;
(三)Ⅰ级(红色)预告预警:血库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30%发血;I级预警时临床用血须经医务科审核。
血液偏型紧缺时,另按照A型、B型、O型、AB型4种血型30%、30%、30%、10%的比例根据上述等级折算紧缺血型的发血量。 五、血库应及时依据本库存预警信息完善血液库存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一)库存积压,血库应根据临床需求短期放开血液使用量。 (二)库存正常,血库按常态供应血液。
(三)库存轻度紧缺,血库应密切关注用血量的变化,适当增加血液储存量,并及时与血站联系加大供应量。
(四)库存中度紧缺,血库应尽快启动血液供应控制机制,对择期手术等非急救用血情况及时与相关临床科室沟通,建议暂缓或推迟
手术,并及时与血站联系供血。 (五)严重短缺,血库应迅速启动血液供应应急预案,采取血液调配等措施补充库存。
状态分级 库存积压 正常 Ⅲ级(轻度Ⅱ级(中度Ⅰ级(严重短紧缺) 紧缺) 缺) 库存预警线 10天日用血量 7天用血量 5天用血量 4天用血量 ≤3天用血量 红细胞(U) A B O AB 50 50 50 20 40 40 40 14 20 20 20 10 10 10 10 6 6 6 6 4 六、今后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我院血液库存量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襄城县人民医院血库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