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户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条件及认定考核办法
来源:化拓教育网
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及认定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使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提高,特制定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及认定考核办法。 一、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三年以上教龄、在我校任教的专任教师,符合评选条件的,可被认定校级骨干教师。
具有较高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教龄满一年的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或教改教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其他方面基本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可被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最基本的条件: 1、在校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中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开过校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或者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级。
2、在县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县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 三、校级骨干教师的认定
校级骨干教师的认定每五年一次。
1、本着自愿的原则,首先由本人填写《五百户中小骨干教师申报评审表》,同时提供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成绩和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有关材料,报教研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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