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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暑期县城沱江镇中、小学选聘专任教师工作方案

来源:化拓教育网


2013年暑期县城沱江镇中小学选聘专任教师

工 作 方 案

为了促进我县教师合理流动,充实沱江镇中小学教师队伍。经请示县委、县同意,根据县城沱江镇中小学师资缺额及学科结构不合理的实际情况,局研究决定,今年通过公开招考从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选聘部分教师到县城沱江镇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沱江镇中小学选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龙赋云、杨敏、黎氢、解成华 组 长:唐孝任 副组长:黄曙明、盘向云

成 员:徐安文、谭有恒、奉天生、雷留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盘向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奉天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郑仁华、唐清斌、王晨凤、甘永远为成员,具体负责招考工作的实施。

二、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对象

沱江镇以外的在职在岗在编农村中小学教师(含2012年交流到沱江镇的教师和三中教师)且工作三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方可报名。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岗位,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学段。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岗位,只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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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岗位(21个) 序号 1 2 3 4 5 6 单位 一小 为人小学 四小 五小 沱江中学 竹园寨九年制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拟招合计 1 1 4 村小2 1 3 小学1 2 中学1 1 1 1 1 1 3 4 7 2 3 2 21 合 计 五、报名条件

8 5 2 1 2 2 1 1.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下同)年度考核结论在合格(含合格)以上。

2.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截至2013年8月31日,男不超过50周岁(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8周岁(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科专业对口(以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为准),符合岗位要求,胜任岗位工作。

4.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学年(2010年下期、2011年、2012年、2013年上期)(下同)在毕业会考及期末学业水平测试中,所教班级所有学科班级排位不能出现小学在全县倒数五名(含五名)内、初中在全县倒数三名(含三名)内。

6.近三学年一直在岗且病事假累计不超过六个月。

7.近三学年内无因为体罚学生、家养家教、乱收费等严重师德问题受县教育局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引起媒体曝光。

8.近三学年内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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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业绩优惠加分最高为10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业绩优惠加分两项之和,根据总成绩分学段按学科总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选聘,有两个以上学校设岗的学科,入围后选聘时优先第一志愿。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业绩优惠加分高者优先选聘;如出现总成绩、业绩优惠加分同时并列,则工龄长者优先选聘;如出现总成绩、业绩优惠加分、工龄同时并列,则年龄大的优先选聘。沱江镇五小村小岗位(莲花地村小、南卡村小)从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教师中选拔,总成绩高者优先选聘到莲花地村小,并列情况则按上述办法优先选聘。

如2012年交流到沱江镇的教师参加考试被选聘出现新的空岗,则新的空岗从相应学段学科报考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所招岗位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占60%,所招岗位的相应学科、高一学段现行教材内容占2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即报考小学岗位的,小学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占60%,初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占2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报考初中岗位的,初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占60%,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占20%,

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

2.笔试时量、分值。考试时量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选聘考试的人员请于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县一中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

(二)业绩优惠加分(限10分)

1.截至2013年8月31日,在我县沱江镇以外农村中小学工作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2.近三年内获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学教研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两基先进个人、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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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个人荣誉的,有省部级及以上的加3分,有市厅级(含省教育厅)的加2分,有县处级(含市教育局)的加1分,有县教育局级别的加0.5分,获奖级别以印章为准,县级及以下优秀教学教研能手不加分。此项加分不计获奖次数,不重复加分,只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立功的每次加2分,同一年度此项不重复加分,只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

4.近三学年在毕业会考及期末学业水平测试中,任教年级所有班级学期排位最好成绩在全县前10%名次内的(名次尾数四舍五入),初中加3分,小学加2分;任教年级所有班级学期排位最好成绩在全县前20%名次内的(名次尾数四舍五入),初中加2分,小学加1.5分; 任教年级所有班级学期排位最好成绩在全县前30%名次内的(名次尾数四舍五入),初中加1分,小学加1分。此项只考虑任教所报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最好一个学期教学实绩排位加分,不重复加分。高中专任教师报考初中、小学岗位以及初中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岗位,此项不加分。

5.近三学年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获奖的,国家级每人次加3分,省部级每人次加2分,市厅级(含省教育厅)每人次加1.5分,县处级(含市教育局)每人次加1分,县教育局级别的每人次加0.5分。同一内容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获奖级别以印章为准。

以上业绩优惠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2.3.4.5四项业绩优惠加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通报的时间为准。

八、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县教育局向全县中小学校发布县城沱江镇中小学招考专任教师信息。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自愿参加选聘考试的人员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最高学历毕业证、身份证、业绩优惠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学校盖章审核的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于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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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16日到教育局大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有两个以上学校设岗的学科,每人可填报同学段同学科的两个岗位志愿。报名人数等于和少于选聘计划数的学科岗位不开考。报名费每人200元。

(三)核实并公示报名人员优惠加分。7月17日至25日。 (四)笔试。8月1日上午9:00至11:00。

(五)阅卷。8月1日下午2:30至8月2日下午6:00。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8月2日下午6:30在县教育局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

(七)公示拟选聘对象。8月10日 九、工作纪律

1.招考工作必须在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招考原则,周密安排,严肃纪律。做到方案、岗位、程序、结果“四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2.从事招考工作的有关人员严格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办事。违反招考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或调离现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报考教师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明材料、请人、考试舞弊、在答卷上作特殊标记者,取消其招考进城资格,今后五年不准其报名参加进城考试。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报考教师提供虚明材料。否则,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或调离现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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