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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一=。ll鼍0 ?0 |妻|囊誊|篓夔 § 建社会中的监狱主要以监禁未决犯为主 2O世纪初,许多有志之士开始有目 的地对西方狱制进行了更为详细具体的 考察。与前一时期相比,这一时期对西 方监狱的考察更多了一些理性的思索, 具体而言,人们更为注重监狱法等方面 的学习和研究。在“预备立宪”的政治思 警毒 潮中出访欧美九国“考察政治“的五大臣 之一、法部尚书戴鸿慈,将其“日行所 记”整理成为<出访九国日记>,其中也 多次述及考察各国监狱的状况及自己的 心得体会。如在观摩美国尼布罅斯加监 狱时,戴鸿慈一面为该监狱良好的卫生 条件惊叹不已,“床、桌之具毕备,肯有 电灯。每室容二人,其食亦洁净”,“次观 女窑,则尤精洁” 另一方面,戴鸿慈已 若有所悟地写道:“监牢非以苦痛犯人 刑狱制度的变革 文/牛文琴 自清代中叶始,与传统社会迥异的近 代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便呼唤对传统法 也,束缚其而仍使之作工,故西人有改过 所之称。”与传统的以监狱为“苦人”、 “辱人”之地的观念相比,这种对监狱性 质的界定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张天杰 大量采用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制度和 原则,模仿近代西方刑法典的结构,在中 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 另外,促使清进行监狱改革的 又一个原因是,英国等帝国主义国家还 许诺清,一旦清改良法律、狱 政,将收回治外法权。这也刺激了清 的修订法律、改良监狱的热’睛。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对 刑罚做了局部改革,改革后监狱的类型 包括有监狱、习艺所、看守所等。其中,罪 犯习艺所主要是将以往的军流人犯收所 习艺,即“将命盗杂案遣军流徒各种罪 律进行近代化改造。洋务运动尤其是戊成 变法对此都作过积极的尝试,但均告失败。 则两大编。同时,这部刑法典删除的一些 酷刑与新增的一些罪名,体现了近代法律 的人文取向和向近代国家的法律过渡。如 将旧律中的凌迟、枭首、刺字等酷刑一一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完全陷于半 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危机空前严重, 维新之论不息,思潮突进。在内外交 困的情况下,清被迫在最末的10年 内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即所谓新政。在 删除,将笞、杖、徒、流、死五级刑罚体系全 部废除。只采用斩、绞两种死刑方式。刑律 中新增的外患罪、妨碍国交罪、泄漏机密 罪、妨碍公务罪、妨碍选举罪、妨碍交通罪、 私筹外币罪、妨碍饮水罪、妨碍卫生罪以 及妨碍安全信用名誉罪等,体现了鲜明的 这场新政运动中,笔者认为,最具有积极 意义的成果便是法律的改革,它将中国法 犯,审明定拟后,即在犯事地方收所习 艺,不拘本省外省,分别年限之多寡,以 为工役之轻重。”看守所主要“羁罪之待 讯者”,新式监狱则主要为徒刑监和拘役 监。在此背景下,清建造了一批称之 律的近代化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正如有学 者指出:“清末修法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 转型确立了航标,奠定了基础。” 在清末新政的法律改革运动中,沈家 本、伍廷芳等人在立法实践中,提出“以中 国法律与各国参考互证”,“我法之不善者 一时代特色。 除上述两点外,清末刑法还有不少进 步之处,如实行民法、刑法分立,明确规定 为“模范监狱”的新式监狱。 从监狱模式和监狱管理来看, 新式监狱大都借鉴西方和日本监狱,设 有教诲室、讲堂等“以备朝夕训诫”。另 旧律中有关继承、分产、婚姻、田宅及钱债 等纯属民法条款,不再科刑:采用了近代 西方刑法中的自由、假释、正当防卫、紧急 律去之”等一系列立法原则,制订了数 以百计的法律、法规、章程,打破了传统的 外,监狱内还多设有工厂、习艺所等,供 犯人做工。 法律体系,依照法系初创了具有转型 性质的成文法体系。这种近代意义的转型 性质主要体现在刑法和狱政制度上。 一避险以及时效等原则,规定了和加重 主义的刑罚司法原则以及“凡律例无正条 者,无论何种行为不得为罪”的罪刑法定 原则:取消贵贱之分,民族、种族之异,平 等适用法律;注意保护,禁止人口买 卖和蓄奴以及对未遂犯、既遂犯、教唆犯 等近代刑法概念的采纳等等。 二、在封建社会中.诉讼与监狱是不 可分离的。与现代意义上的监狱相反.封 晚清刑狱制度的近代化不仅有多重 的立法成果,如<大清新刑律>、<大清刑 事、民事诉讼律>、<大清刑事诉讼律>、 (大清监狱章程>等,更有助于近代法律 的转型,对后来的立法产生了不可低估 的影响,其中不少立法成果为后世援用, 、刑法的近代化转型 清末修律期间,沈家本等人认为各 法之中尤以刑法为切要,因而他们聘请 日本刑法学家冈田朝太郎为顾问,最先 厘定了<大清新刑律>。 并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圈匝四 (本文责编刘戍梅) (大清新刑律>废弃了传统刑法, 女‘n _一’k¨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