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文学审美的理解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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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侠看清标题,是对文学审美的=====》理解《======以及=====》感受《====
要求如下:不要糊弄我复制一些毫不相关的东西,鄙人不是弱智。 不要草草言之。 感谢大侠了。
匿名回答:1人气:16解决时间:2010-06-1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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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各种价值所以必须以审美中介,为根基,并且最终以审美为归宿,取决于文学的特殊内容和表达内容的特殊方式,也为文学的社会作用得以正常发挥的大量事实所证明。
从内容和传达内容的方式上看,文学是通过语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现作者对人生的审美感受和理解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有自己的特殊内容,有为显现这种内容而形成的特殊形式。要把握这个对象,主体只有借助于与之相应的接受方式才有可能。它包括对艺术形象的感受能力,想象与联想的活跃,融于审美感受中的理解,以及和对象相应的情绪、情感活动,等等。接受活动的这个过程,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审美过程。它是读者把握文学对象的审美内涵的唯一通道,也是作家个人对人生的领悟和理解、把文学作品的思想和感情,化为读者的精神财富,从而使其现实化和社会化的必经之路。“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马克思在论及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时,曾经强调指出:“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象我的本质气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对象与主体的现实关系,在任何时候都是建立在相互制约、彼此依存、互相选择的基础上的。所以,只有经过审美的中介,并以审美为基础,读者才有可能把握艺
术形象,理解文学作品,进而获得认识、教育、娱乐或感情的交流。这也是为什么文学的认识价值往往表现为启迪、领悟,教育价值往往表现为潜移默化,娱乐价值往往表现为寓教于乐,情感价值往往表现为净化升华,具有不同于非文学的认识、教育、娱乐和交流感情的特点的原因。
那么,不以审美为基础,越过审美环节,读者就不能从文学作品中得到认识、教育、娱乐和情感上的满足吗?当然不是。但是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不经过审美所获得的认识或教育,一般总是肤浅的。它可能使人们只注意到文学作品的表层现象,无视它的丰富内涵和审美意蕴,有时甚至会产生某种误解和歪曲。如果进而在这个基础上去理解文学,规范创作,则势必会把文学混合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最终导致文学本性的丧失。如果仅注意情节,理解必然是表层化的,它不可能深入到通过审美才能达到的那种认识层次,不可能发现精神世界的丰富与美好,从而深入思索人生价值的所在,所获得的教育和享受也只能是极其有限的。一般地讲,就是情节性、叙事性较强的文学作品,脱离了审美环节也同样难以把握,因为文学传达信息的特殊方式已经内在地规定了主体的接受方式。
对那些不调动情感体验,不经过形象感受,企图直接从文学作品的现象描述中寻求认识的读者来说,要理解抒情性较浓的诗歌和散文,甚至象王蒙的《海之梦》、张承志的《大坂》、何立伟的《白色鸟》,以及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一类小说,就相当困难了。因为在这些作品中,作者所表现的内容本身就是一种感受,一种情绪,一种生活氛围。它们几乎没有给构成认识的推理活动提供什么事实材料,而是直接袒露心灵,倾吐感情,用心象形态的艺术形象诉诸于读者的感受、体验和情绪。这时候,人们只能在审美的感情交流过程中获得领悟,受到教益,产生愉悦。在这个角度上讲,文学的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娱乐价值等等,都不过是审美活动的衍生物。
不过,这还不是读者接受活动的终点。由于文学的性质,经由审美而得到的认识、教育或娱乐,只有超越了作品的现象层次,即不粘滞于作品所描绘的个别的、具体的内容,达到对其内在审美意蕴的领悟,理解那种“大于其本身”的意义,完成对美的认识,受到审美的教
育,获得具有美感性质的愉悦,才算真正实现了对文学作品的把握。因此,文学作品的接受活动又是以审美活动为归宿。
诚然,由于文学毕竟包含着再现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的成分,所以也不能排除有人主观地把文学作品视为一种单纯地认识的对象或教育的手段。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文学一旦被置于这种关系之中,它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实际上已经不完全是文学功能的表现了。因为此时的文学已被读者当成一种形象的思想资料或历史材料发挥着作用。作品的这种被人为地引申之后所形成的社会效果,当然也就不能视为文学自身固有的审美价值的功能体现了。这个问题与怎样理解文学的社会作用有着直接的关系。 从某个方面对文学谈谈说说对文学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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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寒雪回答:1人气:1解决时间:2009-11-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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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什么?
我觉得可以这样来定义它:人类将自己的思维、感情、感受等心理活动通过文字形式表达而形成的艺术。
就在刚刚,我还说过所谓“狭义的文学”这种提法,而上面所作的定义也就是对此的解释。那么什么是广义的文学呢?这又是一个问题。
我认为所谓广义的文学与狭义的区别仅在于“艺术”二字。也就是说,狭义的文学应该只是一种文字的艺术,即所谓通过文字的堆砌,抒发自己的感情(注意,是感情),给人以美感。当然,美这个概念也是很难缠的,在这里就不讨论。简单来说,我的看法是狭义的文学只应主要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等相对处于文艺领域的题材,并且它往往注重于对于各类感情:
譬如亲情,友情,爱情的讴歌于颂扬等。它的特征往往是绚丽的文字和细腻的个人情感与感悟描写。最佳的例子见证于散文中,譬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这是一个很好的狭义文学的样本。现代的各种所谓“小资”笔调的作品也基本如此。
那么广义的文学除了以上的内容又包括了什么东西呢?很极端的例子就是科学论文,科学论文的文字少修饰而重严谨、准确,并且当中文字最终需要达到的目的是阐明作者的发现、认识、观点等。还有一些极端的例子譬如产品说明书、通知、声明等基本不掺杂太多个人感情的文体应也包含在广义的文学里边。
如果光是上边的几种文体,应该没有太多人会反对我的提法。然而更重要的一点我还认为:很多文学史上比较伟大的作品和作家,他们都不属于狭义的文学和狭义文学家的范畴!当然,他们仍然由于种种原因或者出于种种原因不得不仍然使用狭义文学的惯用的文体,如小说,诗歌等来表述自己对社会(注意是社会)的观点与看法。
大体上来看,比较著名的作家往往是以爱情小说而确立其地位的,这一点是我比较不愿意承认的,但这确是现存的实事。但就从小在中国接受的教育来看,每一部爱情小说最后都能被升华到所谓阶级、社会现实、等等的内容上来。似乎每一个伟大的作家都是考虑到大众的认知和社会压力等不得不采用爱情为载体而最后论述其非爱情的“”的观点。《红楼梦》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而我不承认这些著名的作家初衷均是为了表达其对社会的看法和“”观点,真正意义的作家其实应该是沉醉于狭义的文学的“写手”,他在文学创作中没有或者没有很明晰的想要表达自己对于个人感情以外的看法和观点,至多是在对感情的抒发乃至宣泄之后附带的提出了对于社会的疑问。他们往往对于种种的社会问题,乃至情感问题只是提出一个余秋雨所谓“两难”的课题,而根本没有去解决它的意图。——当然我没有丝毫要他们去解决了才是真正伟大的意思,若是这样,那反倒便是狭义文学的最大悲哀了。
但是另外很大一类的文学作品是明显具有表达自己对社会与政治的看法的,譬如鲁迅之于杂文,郭沫若之于诗歌等,高尔基之、马克吐温等。当然也有使用文字意图诱使他人认同其不认同的观点的无耻文人。这一类不以感情为主要诉求对象的作家们在中国往往被置于更加崇高伟大的地位,文学家需要为政治服务才能被肯定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很明显的,并且社会主义理论也毫不掩饰这一点。
以上说来,其实我要表述的观点很简单,——狭义的文学是一种艺术,而所有艺术的特点最主要均是抒发情感,宣泄感情,他们提出问题,而不解决也不尝试解决问题 ,它的作用使人愉悦,在于给人以启迪,促使人思索。简而言之,艺术是催化剂——狭义文学也是!
那么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讲,真正的纯粹的文学家应该是为了文学而文学的,他们着眼的应该是文字的艺术,感情的难题,人生的矛盾等的提出,对于这些问题他们无力解决,甚至不想解决,因此他们迷惑,他们痛苦,他们徘徊,他们颓废。所以悲剧美是永恒的文学桂冠。所谓豪放派的作品要么只是点缀,要么只是假艺术之名而行论证之实。而有一些所谓的文学家要么是出于论证自身观点的需要而由于政治或者社会、经济等的原因考良选择了文学的载体而“一不小心”成了文学家,不可否认他们也写出了或者同样精妙的文字。但他们的初衷并非为了艺术,而是为了解决矛盾而提出看法,观点并往往试图说服别人认同他的看法,观点。当然他们的努力往往也很可能是徒劳的。
说了如此许多,我最后想要说的其实只是一个我的粗浅的看法:狭义的文学是真正的文学,真正的文学不应该参与论证,尤其是社会和政治,并且不提出问题的答案。譬如现在的云之南文学板块中的绝大多数文章即是如此。
狭义的文学是社会的良好润滑剂,可以宣泄情感,调节情绪,陶冶情操,无疑它是伟大的,但我坚持认为,它只是催化剂,只是文明社会的副产品。纯粹艺术,特别是个人感情,尤其
爱情的文艺作品的泛滥与充斥对于个人、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进步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
没有感情的人是驱壳,沉溺于感情的人同样!这算是我对文思板块各位文学青年的“忠告”吧。
艺术是催化剂,不要做可怜的多余的没有产生作用甚至被遗弃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