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分立的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本公司 年第 次股东会审议并于 年 月 日经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本公司拟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进行分立,即本公司存续,同时派生出 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设公司”)。
2.本次分立前,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分立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有关 业务及其对应的资产、负债和人员保留在本公司;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有关 业务及其对应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分立到新设公司。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本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