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办公室、铜陵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
的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铜陵市 • 【公布日期】2009.12.13
• 【字 号】铜政办[2009]109号 • 【施行日期】2009.12.1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铜陵市办公室、铜陵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市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
(铜政办[2009]109号)
县、区,市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市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安徽、铜陵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口联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同民革铜陵对口联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民盟铜陵对口联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同民建铜陵对口联系; 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同民进铜陵对口联系;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同农工党铜陵对口联系; 市旅游局同致公党铜陵对口联系; 市科技局同九三学社铜陵对口联系; 市工商局同市工商联对口联系。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市有关部门在总结本部门年度工作、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和专业性会议时,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代表会议和开展重要活动时,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市有关部门制定重要、开展重要检查、采取重大举措,以及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时,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其派员参加调研、检查等有关活动,充分发挥其人才智力优势和民主监督作用。
(三)市有关部门开展重大调研活动时,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可确定课题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专家学者调研,或请其根据课题,派出相关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并为其参加调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四)市有关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主动征求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意见建议,邀请其派员参加执法检查、行风评议等有关活动,自觉接受监督。
(五)市有关部门制发的法规性文件、刊物和其他有关材料,定期、及时提供给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工作方针、刊物和其他有关材料,也要定期、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
(六)市有关经济部门的议事机构应邀请市工商联参加,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七)市有关部门聘请“特约人员”的,可将特约参政工作与对口联系工
作结合起来,推动这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八)市有关部门除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外,也可视需要同其它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强联系。没有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建立对口联系的市有关部门,根据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情况介绍和文件资料,并对其开展的各种社会咨询服务活动,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
(九)除本《意见》确定的内容和形式外,市有关部门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可经过协商,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对口联系内容,丰富对口联系形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和关心对口联系工作,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年参加对口联系活动不少于2次。市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人员(联络员)。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双方保持经常性联系和协商。
(二)完善制度,加强联系。市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明确对口联系的主要事项、活动形式、程序和要求,做到工作具体、职责清晰、运行规范、有章可循。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对口联系双方要加强协商,做好制度衔接。市有关部门领导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每年至少应召开1至2次协商会,研究确定年度对口联系工作计划和回顾总结工作。平时根据需要,对口联系双方可通过沟通,调整或补充对口联系工作任务。对口联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应及时报送市办公室和部。
(三)检查通报,强化落实。对口联系工作由市办公室和部共同
落实。部每年牵头组织召开1-2次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并从2010年开始,会同市办公室于每年底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
二○○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