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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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教授) 一级指标 指标 权重 名称 分值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承担主干课情况 30分 1.教学 教学效果 (30%) 教育教学改革 科研经费 2.科研 40分 研究方向 (40%) 学术水平 权重 分值 9分 (30%) 12分 (40%) 9分 (30%) 评价要点(观测点) 授课门数 教学质量考评、教学事故 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官方组织)竞赛获奖 评价依据 1、每学年承担主干课程门数; 2、每学年讲授课程门数。 1、每学年末教学质量考评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教学事故次数及级别。 名称、级别、等次及教师排名。 1、科研到账经费当量总额=3 国家级纵向科研到账经费+2 其他类型纵向科研到账经费+1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2、1万元当量额:1分。 1、研究方向是否明确清晰; 2、科研业绩是否持续在研究方向展开; 3、各种科研成果是否与研究方向相关。 1、送审论文的外审专家评审意见及学科组对论文总体的评价结果(优、良、中、差); 2、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名称、级别及排名。 1、参与硕士点培育(重点学科)建设的名称、级别及作用(作用分三个等级:带头人、方向带头人、骨干成员); 2、参与学科平台建设的名称、级别及作用(作用分三个等级:带头人、骨干成员、参与人)。 1、参与教学工程项目的名称、级别及排名; 2、参与专业评估的名称及本人贡献(贡献分三个等级:负责人、骨干成员、参与人)。 1、学年完成学时数; 2、学年教学任务完成率(学年完成学时数/额定学时数); 3、教学任务平均完成率(各学年教学任务完成率之和/任职年限)。 1、年度完成科研任务量; 2、年度科研任务完成率(年度完成量/额定任务量); 3、科研任务平均完成率(年度科研任务完成率均值)。 备注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竞赛组织部门负责(官方组织)竞赛获奖观测点的业绩统计与审核。 16分 任期科研经费当量总额 (40%) 8分 明确性、稳定性、系统性 (20%) 16分 送审论文的评价意见、研究成(40%) 果的水平 5分 硕士点培育(重点学科)及科(50%) 研平台建设的参与情况 5分 教学工程项目及专业评估工作(50%) 的参与情况 6分 学年完成教学任务量、学年教(30%) 学任务完成率及平均完成率 6分 年度完成科研任务量、年度科(30%) 研任务完成率及平均完成率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年度考核2分 优秀、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10%) 作者、师德标兵、优秀辅导员 6分 评审业绩条件的数量及质量 (30%) ●科研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3.学科 10分 专业 (10%) 建设 专业及教学实验室建设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4.工作业绩 20分 (20%) 教育教学获奖 学科及平台建设 ●学科办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科研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参与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 ●教务处、学生处分别负责 “教学技能竞赛” 和“优秀辅导员”业绩的统计与审核;人事处负责其他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人事处牵头,科研处、教务处参与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 优秀级别、次数及获奖的级别、等次和次数。 评审业绩条件情况 1、“评审业绩条件”的3大条是否具备; 2、“评审业绩条件”的3大条中各占几小条。 2
合计 100 100
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副教授) 一级指标 指标 权重 名称 分值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承担主干课情况 1.教学 35分 教学效果 (35%) 教育教学改革 科研经费 2.科研 30分 研究方向 (30%) 学术水平 权重 分值 分 (30%) 14分 (40%) 分 (30%) 评价要点(观测点) 授课门数 教学质量考评、教学事故 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官方组织)竞赛获奖 评价依据 1、每学年承担主干课程门数; 2、每学年讲授课程门数。 1、每学年末教学质量考评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教学事故次数及级别。 名称、级别、等次及教师排名。 1、科研到账经费当量总额=3 国家级纵向科研到账经费+2 其他类型纵向科研到账经费+1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2、1万元当量额:1分。 1、研究方向是否明确清晰; 2、科研业绩是否持续在研究方向展开; 3、各种科研成果是否与研究方向相关。 1、送审论文的外审专家评审意见及学科组对论文总体的评价结果(优、良、中、差); 2、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名称、级别及排名。 1、参与硕士点培育(重点学科)建设的名称、级别及作用(作用分三个等级:带头人、骨干、参与人); 2、参与学科平台建设的名称、级别及作用(作用分三个等级:带头人、骨干、参与人)。 1、参与教学工程项目的名称、级别及排名; 2、参与专业评估的名称及本人贡献(贡献分三个等级:负责人、骨干成员、参与人)。 1、学年完成学时数; 2、学年教学任务完成率(学年完成学时数/额定学时数); 3、教学任务平均完成率(各学年教学任务完成率之和/任职年限)。 1、年度完成科研任务量; 2、年度科研任务完成率(年度完成量/额定任务量); 3、科研任务平均完成率(年度科研任务完成率均值)。 备注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竞赛组织部门负责(官方组织)竞赛获奖观测点的业绩统计与审核。 12分 任期科研经费当量总额 (40%) 6分 明确性、稳定性、系统性 (20%) 12分 送审论文的评价意见;研究成(40%) 果的水平 5分 硕士点培育(重点学科)及科(50%) 研平台建设的参与情况 5分 教学工程项目及专业评估工作(50%) 的参与情况 分 学年完成教学任务量、学年教(30%) 学任务完成率及平均完成率 5分 年度完成科研任务量、年度科(20%) 研任务完成率及平均完成率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年度考核5分 优秀、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20%) 作者、师德标兵、优秀辅导 分 评审业绩条件的数量及质量 (30%) ●科研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3.学科 10分 专业 (10%) 建设 专业及教学实验室建设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4.工作业绩 25分 (25%) 教育教学获奖 学科及平台建设 ●学科办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科研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参与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 ●教务处、学生处分别负责 “教学技能竞赛” 和“优秀辅导员”业绩的统计与审核;人事处负责其他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人事处牵头,科研处、教务处参与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 优秀级别、次数及获奖的级别、等次和次数。 评审业绩条件情况 1、“评审业绩条件”的3大条是否具备; 2、“评审业绩条件”的3大条中各占几小条。 3
合计 100 100
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讲师) 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指标 权重 名称 分值 指标名称 承担主干课情况 权重 分值 评价要点(观测点) 评价依据 1、每学年承担主干课程门数; 2、每学年讲授课程门数。 1、每学年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 2、每学年末教学质量考评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教学事故次数及级别。 名称、级别、等次及教师排名。 1、1万元当量额:1分; 2、科研到账经费当量总额=3 国家级纵向科研到账经费+2 其他类型纵向科研到账经费+1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1、研究方向是否明确清晰; 2、科研业绩是否持续在研究方向展开; 3、各种科研成果是否与研究方向相关。 1、鉴定论文的评价意见及学科组对论文总体的评价结果(优、良、中、差); 2、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名称、级别及排名 1、参与硕士点培育(重点学科)建设的名称、级别及作用(作用分三个等级:带头人、骨干成员、参与人); 2、参与学科平台建设的名称、级别及作用(作用分三个等级:带头人、骨干成员、参与人)。 1、参与教学工程项目的名称、级别及排名; 2、参与专业评估的名称及本人贡献(贡献分三个等级:负责人、骨干成员、参与人)。 1、学年完成学时数; 2、学年教学任务完成率(学年完成学时数/额定学时数); 3、教学任务平均完成率(各学年教学任务完成率之和/任职年限)。 1、年度完成科研任务量; 2、年度科研任务完成率(年度完成量/额定任务量); 3、科研任务平均完成率(年度科研任务完成率均值)。 备注 14分 授课门数 (35%) 18分 教学质量考评;教学事故 (45%) 8分 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指导(20%) 学生(官方组织)竞赛获奖 8分 任期科研经费当量总额 (40%) 4分 明确性、稳定性、系统性 (20%) 8分 送审论文的评价意见、研究成(40%) 果的水平 5分 硕士点培育(重点学科)及科(50%) 研平台建设的参与情况 5分 教学工程项目及专业评估工作(50%) 的参与情况 9分 学年完成教学任务量、学年教(30%) 学任务完成率及平均完成率 3分 年度完成科研任务量、年度科(10%) 研任务完成率及平均完成率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年度考核9分 优秀、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30%) 作者、师德标兵、优秀辅导 9分 评审业绩条件的数量及质量 1.教学 40分 教学效果 (40%) 教育教学改革 科研经费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竞赛组织部门负责(官方组织)竞赛获奖观测点的业绩统计与审核。 2.科研 20分 研究方向 (20%) 学术水平 ●科研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3.学科 10分 专业 (10%) 建设 专业及教学实验室建设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4.工作业绩 30分 (30%) 教育教学获奖 学科及平台建设 ●学科办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教务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科研处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 准并负责相关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参与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 ●教务处、学生处分别负责 “教学技能竞赛” 和“优秀辅导员”业绩的统计与审核;人事处负责其他业绩的统计与审核; ●人事处牵头,科研处、教务处参与优秀级别、次数及获奖的级别、等次和次数。 评审业绩条件情况 1、“评审业绩条件”的3大条是否具备; 4
(30%) 合计 100 100 2、“评审业绩条件”的3大条中各占几小条。 负责制定量化评价参考标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