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给员工降职降薪员工不同意

公司给员工降职降薪员工不同意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1、如果劳动者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根据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合并不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有权拒绝,如果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