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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与合伙企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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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差异。合伙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依法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而公司章程则是在公司层面上制定的,其协议范围存在差异。

法律分析

一、合伙协议和合伙人之间经过协商制定的,而公司章程则是在公司层面上制定的,因此两者的协议范围存在差异。

二、合伙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依法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

结语

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是两种不同的文件,它们在制定主体、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合伙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依法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而公司章程则是在公司层面上制定的,因此两者的协议范围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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