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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上门女婿的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化拓教育网

离婚后,家庭财产可以进行分割,每个人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份额。子女的抚养费根据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固定收入者一般支付月收入的20%至30%,负担多个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可根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或按月、定期支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岁。双方可协商由一方承担全部费用,但若承担方无法保障子女需求,另一方可向申请调整。

法律分析

结婚前他父亲建设的房屋一般为其个人的,婚后如果没有明确给那一个人的一般为家庭共同财产。如果你们离婚,你可以要求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获得属于你自己的部分。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结语

离婚后,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应根据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方通常需支付月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抚育费,负担多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可一次性或按月、定期、收益季度或年度支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如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可由一方全额负担,但需保障子女需求。若经济情况变化,可诉至要求调整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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