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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能否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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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行政拘留,是指行政机关短期剥夺或者行政违法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处罚方法。

一、判拘役有什么规定?

1、拘役适用的对象

主拘役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这是拘役与管制区别之关键。拘役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剥夺,实行关押,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故其属于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

3、拘役刑期较短,幅度窄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判拘役缓刑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指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对象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罪犯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所以,被判拘役也可以缓刑,拘役缓刑的意思就是暂时不执行拘役的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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