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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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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创业板股票交易单位为“股”,在进行交易时,数量必须是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2.实行价格涨跌幅,其涨跌幅与主板市场相同,涨跌幅比例为10%。

3.实行T+1的流转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是无法当天卖出的,必须等到第二个交易日才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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