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知识产权审查,以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未进行审查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五十一条:“单位有下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之一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一)委托他人制作侵犯他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产品的;(二)利用被委托人制作的侵犯他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产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在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采取下列方法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或者侵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义务。禁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禁止不正当竞争,禁止扰乱市场秩序,禁止妨碍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为了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保障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知识产权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