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被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童工不给工资能够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童工权益保护:如何处理不给工资的情况?
童工是指未成年人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从事劳动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有义务支付劳动者工资,包括童工。如果童工未收到应有的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寻求法律援助:童工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和指导。
2.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童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未收到的工资。
3.提起劳动诉讼: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童工可以向人民提起劳动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4.向相关部门举报:童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雇主不支付工资的行为,促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寻求媒体曝光: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童工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增加解决问题的压力。
重要提示:为了保护自身权益,童工在采取上述行动前,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的意见,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童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并要求支付差额部分和赔偿金。童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或劳动诉讼,举报不支付工资的雇主或通过媒体曝光问题。重要提示: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