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让我退还租赁物?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让我退还租赁物?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承租人退还租赁物:

1. 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严重损害出租人的权益;

2. 租赁物发生不能修复或无法继续使用的损坏或灭失;

3. 出租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租金,或者违反合同规定擅自拆卸、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者性能,严重损害出租人的权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退还租赁物。

第三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间,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其他原因,租赁物发生不能修复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损坏或者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 出租人因自己的原因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并且提前收回租赁物。

以上依据仅为部分,具体情况需根据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