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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跟普通合伙的区别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跟普通合伙的区别有:1、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可以通过劳务出资,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可以管理合伙事务,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可以管理合伙事务;3、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其债务的,可以找合伙人偿还其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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