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出轨,多指婚姻关系中,一方与第三人搞婚外情、婚外恋,甚至于与他人同居。出轨是对婚姻的背叛,是违背法律明确的夫妻间忠实义务,在离婚案件中,出轨一方将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
那么,如果合法的婚姻关系下,夫妻一方与他人生育小孩的,是否为重婚呢?
《刑法》中有重婚罪的概念,是否构成重婚,需要以这个概念为准。根据《刑法》第25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1、指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这个时候存在两个法律登记的婚姻,也即法律婚的重婚。
2、 法律婚和事实婚的重合
指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虽没有登记但确以夫妻关系对外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事实婚,此时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的重婚。
上述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可认定为重婚。
婚外与他人生育,如果是悄悄进行,并没有二次登记情况,也没有对外以夫妻关系生活的,那么并不涉及重婚的问题,但却可以作为法定离婚的客观条件,可属于婚姻关系破裂的重大诱因。
《民法典》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外与他人生育可以视为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进而由未出轨一方提出离婚,同时,在离婚的过程中,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