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风险代理合同有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其实就是这场官司是要以赢为目的的,否则的话,律师事务所到最后是收取不到相应的费用的。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分别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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