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 起诉书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 诉讼 主张的 证据 。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 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