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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主观: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 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 的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享受减半征税: 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予以扣减。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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