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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离婚房产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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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民事纠纷管辖的问题原则上都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谁要离婚就去另一方的住所所在地起诉,但是夫妻基本上住所所在地是一个地方,所以到当地的基层就可以。如果被起诉一方长期在外居住的,可以去其经常居住地起诉。涉及到房产的,有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的诉讼归不动产所在地的管辖。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一)原告就被告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

(二)经常居住地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二、变更抚养权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各地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里审理的。

三、对方出轨怎么起诉

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2)具体的管辖: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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