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中级下辖浦东、徐汇、长宁、闵行、金山、松江、南汇、奉贤8个区。在我国共有四个级别,分别是基层人民、中级人民、高级人民以及最高人民。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统一部署,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