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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能否分得夫妻财产?

来源:化拓教育网

夫妻离婚时,子女不参与财产分割,因其有继承权,可在父母死后继承财产,已得到间接利益。成年子女若已工作,更不应参与分割,最多可获得一些。如已达成财产约定,将尊重意见。

法律分析

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因为子女有父母的继承权,所以死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所以财产分割他们已经间接得到利益。因为儿女成年,如果已经参加工作就更不可以了,最多是给些。如果你们已经进行了财产约定的话,当然尊重你们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的确定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需求、生活费用等。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抚养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进行调解或判决。在确定抚养费时,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是首要考虑的因素。抚养费的数额可能会根据孩子的成长和生活状况进行调整。双方应当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确保孩子得到合理的抚养和成长。

结语

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子女在离婚中不直接参与财产分割,但他们有继承权,因此在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财产。对于成年子女,尤其是已经工作的子女,财产分割可能会有所。双方可以自行达成财产约定,也会尊重双方意见。而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应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确保孩子得到合理的抚养和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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