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可以向定居国提出离婚诉讼。定居国不受理的,可向我国提出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或我国最后居住地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没定居,一方向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