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适用于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合法遗嘱的情况,包括遗嘱无效、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等情况。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继承的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和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分析
一、什么情况适用法定继承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如下::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而遗嘱不生效的,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适用法定继承。
5.遗嘱全部无效或遗嘱部分无效所涉及的财产,适用法定继承。
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7.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取消遗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适用法定继承。
8.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其特留份适用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法定继承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法定继承继承的遗产有: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结语
法定继承适用于以下情况: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合法遗嘱;遗嘱无效导致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涉及的财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未履行合法义务而被取消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胎儿特留份若胎儿出生时已死体。法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继承的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