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夫妻一定要回当地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通过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一、双方自愿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具体如下:若双方能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的,可以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仅就自愿离婚达成协商,不能就子女抚养达成协商,或存在其他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
二、感情很好能离婚吗
感情很好能离婚的。但一般只能协议离婚,不能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解除婚姻关系。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协议离婚有哪些
协议离婚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
1、必须由男女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