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次要责任:轻微事故赔偿30%,一般事故重伤1-2人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重大事故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不服认定书可申请重新认定,责任推定包括逃逸、损坏现场等情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中,机动车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次要责任。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一般是赔偿30%。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1、轻微事故,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
2、一般事故15日;
3、重、特大事故20日;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三)不服认定书的重新认定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四)责任推定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根据事故等级划分和时间进行的。对于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分别有不同的认定时限。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在某些情况下,责任可以推定,例如逃逸、故意损坏现场或未及时报案等。根据具体情况,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