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后,可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再向起诉,追讨劳动报酬。破产时,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等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支付的补偿金都可追讨。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了,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拓展延伸
注销公司对仲裁期间责任承担的影响如何界定?
注销公司对仲裁期间责任承担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公司注销,其法人地位消失,公司将不再存在。然而,仲裁程序通常是在公司存在期间启动的,因此公司注销可能对仲裁期间的责任承担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的界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注销前后的时间间隔、仲裁事项的性质、仲裁程序的进展等。和仲裁机构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注销公司是否仍需承担责任,可能会考虑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原则。因此,注销公司对仲裁期间责任承担的影响需要在具体案件中进行综合评估和界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对仲裁期间责任承担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注销前后时间间隔、仲裁事项性质和程序进展等。和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仍需承担责任,以保护当事人利益。因此,注销公司对仲裁期间责任承担的影响需要在具体案件中进行综合评估和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