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果,树立一批未成年人的学习榜样,通过“美德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典型形象,引导学生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从自我做起,用行动关爱社会、校园、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成立了“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名单如下: 组 长:李向阳 副组长:燕红 张俊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具体要求 (一)在家庭:
1、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如不顶撞、不说谎、不让父母担 忧等;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如自己穿衣、整理书包、收拾房间、刷碗、洗小衣服等;
3、要勤俭惜时,不盲目攀比。如不挑吃穿、不乱花钱,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等。 (二)在学校:
1、尊敬师长。如见面行礼、专心听讲、认真作业等; 2、友爱同学。如互帮互助、多宽容、少计较等;
3、言行文明。如不讲脏话、不打架、爱公物、保护环境等; 4、关心集体。如主动担当、热情服务,不做有损集体荣誉 的事情等;
5、讲究卫生。如勤剪指甲、勤洗澡,衣着干净,书本整洁 等。
(三)在社会: 遵守社会公德。如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说脏话、不乱丢垃圾、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嬉戏等。 四、评选方法: 先由学生自行申报,家长推荐,经各班主任及班级学生民主推荐和班级任课老师的意见,各班推举出5名“美德之星”候选人。并从中推选出1名“美德之星”候选人报学校。“美德之星”的候选人,要求各班主任撰写好这位学生的事迹介绍材料,准备好个人照片等,交到学校德育处,有德育处组织“美德少年”的评选。
四、树立典型,引导健康成长
本次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学生的积极参与,让学生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进一步树立了崇高的理想追求。在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推荐出了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 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良好的示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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