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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来源:化拓教育网
附件1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1总则

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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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和项目在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3)各种环境条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2。2企业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2。2.2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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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2.3企业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2。4项目负责人对其承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项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完善项目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保证项目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组织和参与项目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督促安全隐患上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2。3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2。3.1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3。2技术力量不足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技术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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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将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等费用单独列支,保证资金到位。

2。3。4涉及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等,企业应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安全风险评价,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安全隐患。

2。4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隐患监控、隐患治理、隐患上报、隐患告知等内容。

2.4.1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2.4。2隐患监控要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明确隐患的级别,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保证隐患治理按期完成。

2。4。3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照评估—治理方案论证—资金落实-限期治理—验收评估—销号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在治理过程中,应采取避险控制措施;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保证按期完成和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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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企业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隐患,采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定期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

2.4。5企业要采用信息化系统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评估、上报情况实行建档登记,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

2.4。6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信息系统、现场公示牌、作业指导书、日常安全培训等方式向作业人员通报。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隐患排查方式

3.1.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综合以下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项隐患排查; (4)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3.1。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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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中巡回检查,以及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3。1。3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1。4 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施工区域内的脚手架、基坑开挖、高处作业、模板支架、起重作业、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防洪度汛、冬季施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等进行的专项检查。

3。1。5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或某一类隐患频繁出现而进行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3。2.1 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班组安全员对作业范围内现场巡检至少每天1次,对复杂地质条件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关键部位应进行全覆盖巡查。

(2)专业工程施工作业时,项目现场技术人员(施工员、设备、电气、爆破等)对相关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每天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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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危险作业进行隐患排查每天至少1次,可结合视频监控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4)项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1次专项隐患排查。

(5)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1次综合性隐患排查.

(6)企业至少每季度组织1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项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7)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或当企业某一类隐患在检查中频繁出现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8)对于办公区、生活区、已完工区域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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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工艺、设备设施、电气仪表、技术方案、地质条件或施工队伍发生重大改变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的;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

4 隐患排查内容

4.1根据建筑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点,编制隐患排查表(详见附件2)。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高处作业; (3)模板支架; (4)起重吊装; (5)基坑施工; (6)脚手架; (7)施工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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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施工机具; (9)消防安全; (10)施工环境。

4。2所有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应作好记录,并建立专门档案。为便于隐患排查记录建档和整改销号,可根据隐患内在逻辑关系将隐患内容细分为I、II、III、IV级类别(详见附件2)。

5 隐患治理与上报 5.1 隐患分级

5。1。1 安全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5.1.2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项目部级和企业级。

5。1.3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 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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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来源、落实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控制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5。2。2 对一般安全隐患,由班组(项目、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2.3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4 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安全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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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内容、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图片、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安全隐患档案。

5。2。5 企业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施工作业或者停止使用.

5。3 隐患上报

5。3.1 企业应当每月月末采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5。3。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应急处理及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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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隐患的治理方案。

5。3.3企业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恢复施工的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并将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方可恢复施工。

5。3.4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4 隐患统计分析

5。4。1企业应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隐患的特性、成因、部位、时间、级别、频次等,定期分析企业隐患发生的趋势和规律,对突出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措施,发布事故预测预警信息,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5。4。2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情况,分析当地隐患排查治理形势,发布重点隐患预警信息,指导企业防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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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隐患信息化管理

6。1 企业应采用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互通互联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时对安全隐患信息进行登记、审查、评估、分类、统计、分析和处理。

6.2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相结合,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各类方式及其流程、方法和结果,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各个环节资料和结果等纳入平台,以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性、系统性。

6。3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可包括以下模块和功能: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责任制、制度文本能在系统上查阅和获取。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记录,能在系统上填写并查询。

(3)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能通过照片、监控视频等方式及时发送到归口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分级分类后系统按职责职能及时发送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

(4)安全隐患分析、治理措施方案及其实施、验收和效果评价等资料能通过系统实现监控,能及时传送到相关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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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信息,能及时通过系统在企业内部公示,其中重大安全隐患能通过网络上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系统能储存企业和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资料,并根据企业或部门的指令,自动实现各级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分析。

(7)系统能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接.

7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针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各项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工作是否有效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将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岗位.

7.1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7。1。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按要求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安全隐患公示、原因分析、评估、统计分析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等;

7。1。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性和有效性,包括:隐患治理是否有效,相同的隐患是否重复发生;是否营造部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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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治理良好氛围,部门员工能积极参与,主动排查治理隐患等;

7.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频次、项目及方法

7。2.1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频次可与企业绩效考核频次一致,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考核一次。

7。2.2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项目,可包括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等.

7。2.3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考核的核心是治理的有效性,可通过后续跟踪等方法,对治理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价,确定有效性考核的目标。

7。3 企业应结合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并给予相应奖励,包括报告事故隐患、提出隐患治理建议和举报隐患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等。

8 监督管理

8。1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根据各企业上报的隐患分类统计情况,分析突出安全风险,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针,组织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治理重大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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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

8。2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质量作为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8。3 对零隐患申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隐患排查制度和标准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及时登录隐患信息系统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以及报送的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

8。4 要通过隐患信息系统的应用,倒查倒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

9 附 则

本导则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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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表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管理制度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1、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2、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3、未制定各岗位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未制定安全目标和考核制度5、未按规定报告事故 1、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管理人员未持证或证书过期2、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3、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4、未掌握分包单位资质、设备、安全体系、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1、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新入场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3、转岗、复工、使用新设备新工艺前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培训时间不足,培训教育无考核记录5、安全活动未开展 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不符合法规2、无安全费用保障制度3、无安全费用实施计划和使用台账 1、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制定或无针对性2、应急预案未评审,无演练记录3、未建立应急组织、队伍4、未配备足够应急物资 1、危险源未辨识到位2、重大危险源无管控措施和监控记录3、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未治理或治理未做到“五定”原则4、未按规定实施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未按期整改验收 《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企业/一年一急预案管理办法》、次项目部/一《建设工程安全生季度一次 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JZSG01 A01 资质资格 JZSG01 A01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安全基础 JZSG01 A01 安全费用 JZSG01 A01 应急管理 JZSG01 A01 安全检查 JZSG01 A01 17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技术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措施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3、超过一定规模无专家论证4、组织设计、专项措施未经审批4、方案未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5、未按方案组织施工 1、高处作业前,未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2、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开展高处作业。 1、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材质不符合要求2、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安全网、安全防护栏杆、安全门、防护棚等安全设施材质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范设置2、雨雪天气无防雨防滑措施 企业/半年一次项目部/一周一次班组/一班一次 JZSG01 A01 验收交底 作业人员 防护用品 安全设施 现场管理 高处作业 移动平台 落地平台 悬挑平台 平台台面 JZSG02 JZSG02 JZSG02 JZSG02 JZSG02 B01 B01 B01 B01 B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移动式操作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2、制动不灵敏3、移动时站人 JGJ80 1、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3、承载超负荷 1、悬挑式操作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2、结构不稳3、连接不牢4、钢丝绳挂结及绳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操作平台、物料平台面铺设的脚手板强度不足,未满铺并固定2、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JZSG02 B01 JZSG02 B01 18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1、洞口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采取封堵、盖板覆盖、防护栏等防坠落措施3、电梯口未正确安装防护门4、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5、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6、建筑物高度超过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 1、临边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正确设置防护栏杆、密目立网、工具式栏板进行封闭 1、攀登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2、攀登设施不牢,踏步缺失,单梯垫高使用3、人字梯无挂结或安全角度不够 1、悬空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2、无可靠立足点3、登高和防坠落设施不足 1、交叉作业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 1、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安排高处作业 1、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2、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1、支架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2、超过荷载承受范围3、未设置排水系统4、底座、垫板缺失 1、支架立杆、水平杆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2、连接不牢,斜杆、剪刀撑缺失3、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未采取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或增加架体宽度等措施 1、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或荷载堆放不均匀 19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洞口防护 临边防护 攀登防护 悬空防护 交叉防护 恶劣天气 支架材质 支架基础 JZSG02 B01 JZSG02 JZSG02 JZSG02 JZSG02 JZSG02 JZSG03 B01 B01 B01 B01 B01 B02 模板支架 企业/半年一《建筑施工模板安次项目部/一全技术规范》JGJ162 周一次班组/一班一次 JZSG03 B02 支架结构 JZSG03 B02 支架 JZSG03 B02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荷载 安全监测 支架安装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1、浇筑混凝土未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 1、支架安装未按规范要求实施2、支架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超过规范要求3、顶托使用错误或扫天杆缺失4、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 JZSG03 B02 JZSG03 B02 支架拆除 模板安装 模板拆除 1、支架拆除未按规范要求实施2、支架拆除前未进行作业申请3、未确认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规定值4、无专人监护 JZSG03 B02 1、连接件随意摆放,模板随意抛接2、作业人员攀登、踩踏模板 1、拆模中途停歇时,未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 JZSG03 B02 20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起重吊装 资质证书 1、起重机械未检验合格2、起重司机无证或证书过期3、起重作业前未试吊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企业/半年一次项目部/一周一次班组/一班一次 JZSG04 B03 21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施工方案 吊具索具 基础轨道 附着装置 吊车支撑 起吊环境 起吊准备 作业安全 吊装指挥 吊装警戒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1、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和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2、方案未交底3、未按规范验收 1、吊具索具不符合规范2、钢丝绳磨损、断丝、断股、变形、锈蚀达到报废3、吊钩、卷筒、滑轮磨损过度 1、基础与轨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基础无排水设施3、轨道磨损变形 1、未安装附着设置或附着设备的连接方式、角度、间距等不符合规范要求2、附着装置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 1、吊车支撑腿地基承载力未经计算或未达要求 1、起重机工作时的停放位置过于靠近沟渠、基坑 2、作业时停放在斜坡上 1、吊装作业前未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吊装作业范围内无障碍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JZSG04 JZSG04 B03 B03 JZSG04 JZSG04 JZSG04 JZSG04 B03 B03 B03 B03 1、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JZSG04 B03 1、作业时未分别配备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 1、未按规定在吊装区域设置警戒线及警戒标志2、未设置专人监护 JZSG04 JZSG04 B03 B03 22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等安全装置或装置不灵敏3、多塔作业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4、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5、主要结构件变形、锈蚀过度6、平台、走道、梯子、护栏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7、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塔式起重机 JZSG04 B03 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安装重量限制器、渐进式防坠器、缓冲器、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或装置不灵敏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4、地面防护围栏、停层平台、层门安装等不符合要求5、附墙架、导轨架未与建筑物可靠连接6、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7、对重未安装防脱轨装置8、未按规范设置通信装置或通信信号 不清晰 JZSG04 B03 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安装重量限制器、防坠器、缓冲器、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或装置不灵敏3、地面防护围栏、停层平台、层门安装等不符合要求4、缆风绳设置、数量、材质、位置和地锚连接等不符合要求5、附墙架未与建筑物可靠连接6、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7、未按规范设置通信装置或通信信号不清晰8、违规使用摩擦式卷扬机9、违规使用物料提升机载人 JZSG04 B03 基坑支护 基坑 降水排水 坑边防护 1、坑(槽)、边坡开挖或支撑措施不符合设计要求2、边坡过陡3、支护变形 1、降排水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2、无防止临近建筑及管线沉降的措施 1、坑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 JZSG05 企业/半年一次项目部/一周一次班组/一班一次 JZSG05 JZSG05 B04 B04 B04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边坡安全 支护荷载 基坑监测 通道设置 验收交底 架体材质 架体基础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JZSG05 JZSG05 JZSG05 JZSG06 JZSG06 JZSG06 B04 B04 B04 B05 B05 B05 B05 1、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 1、基坑监测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无预警或预警不及时 1、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1、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2、架体搭设未办理阶段验收手续就私自使用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1、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2、未设置垫板、底座、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扫地杆和排水设施等 范》JGJ130 、《建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或安全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设置连墙件或筑施工碗扣式钢管其他固定措施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1、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1、脚手架高度、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设置不规范要求2、架管支架安全技术规体组装不牢或紧固不符合要求 程》JGJ231 1、架体杆件、扣件等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2、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1、未设置专用通道或通道不符合要求2、脚手板强度不足,未满铺或铺设不牢 脚手架 架体稳定 剪刀撑设置 架体结构 通道设置 企业/半年一次项目部/一周一次班组/一班一次 JZSG06 JZSG06 B05 JZSG06 JZSG06 B05 B05 24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架体防护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1、立面、水平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2、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 1、脚手架拆除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未按方案实施2、拆除脚手架时上下同时作业或违反拆除顺序3、拆除连墙件前未设置抛撑4、拆除过程中使用硬物敲打杆件和扣件5、未设置警戒区域和专人监护 1、未采用防坠落、防倾覆、同步控制等安全装置或装置性能不符合要求2、未按规范设置附着支座或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3、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4、架体升降时混凝土强度未达规范要求或架体上有施工荷载、人员停留等5、升降过程中有障碍物未解除 1、悬挑钢梁截面高度或截面型式不符合规范要求2、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3、钢梁外端未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4、钢梁锚固措施或锚固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JZSG06 B05 架体拆除 JZSG06 B05 附着式脚手架 JZSG06 B05 悬挑式脚手架 JZSG06 B05 25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吊篮 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除、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安装防坠器、安全锁、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或装置不灵敏3、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女儿墙或挑檐边缘4、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结构的承载力小于荷载最大值5、使用破损配重件或其他代替物,配重件重量不符合规定要求6、无防移动措施;防护栏杆、挡脚板、防护顶板等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7、钢丝绳有断丝、松股、硬弯、锈蚀或有油污附着物8、安全钢丝绳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不相同9、安全钢丝绳未独立悬挂或不悬垂10、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采用吊篮运输物料11、吊篮内作业人员超过两人或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专用安全绳上12、安全绳与吊笼有连接,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13、吊篮作业未采取防摆动措施14、吊篮钢丝绳不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空隙过大15、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或荷载堆放不均匀 JZSG06 B05 配电系统 外电防护 施工用电 配电线路 安全电压 1、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未按规范要求采取外电防护和绝缘措施2、线路与周边建筑物安全距离过小 1、配电线路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线路老化破损3、未设短路和过载保护 1、危险场所、手持照明灯的安全电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企业/一年一次项目部/一月一次 JZSG07 JZSG07 B06 B06 JZSG07 B06 JZSG07 B06 26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配电室 开关箱 1、配电室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损坏或失效3、地面未铺设绝缘胶垫4、无配电线路图 1、用电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2、箱体及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3、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 1、接零接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JZSG07 B06 JZSG07 B06 接零接地 照明设置 操作人员 安全装置 施工机具 漏电保护 维修保养 机具防护 消防消防 2、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与工作零线混接 3、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 JZSG07 B06 1、现场照明及灯具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施工机具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2、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 1、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警示信息装置失效或不灵敏. 1、施工机具未做接零接地保护2、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1、未切断电力和机械未停稳之前维修保养作业2、未经常性的进行维修保养,带病作业 1、进料口防护棚、防护围栏、平台门、吊笼门等防护设施未设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布置、间距和材质等防火设置不符27 JZSG07 B06 JZSG08 B07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 企业/半年一次项目部/一周一次班组/一班一次 JZSG08 JZSG08 JZSG08 JZSG08 B07 B07 B07 B07 B08 《建设工程施工现企业/一年一JZSG09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安全 Ⅲ级类别 设置 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 动火作业 交通安全 车辆安全 安全通道 Ⅳ级类别 合规范要求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次项目部/一月一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1、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2、灭火器材失效 1、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2、未落实监护措施 1、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无安全墩、挡墙和反光警示标志2、交通繁忙的路口、危险地段无专人指挥 1、货物运输超载超限2、违规载人3、绑扎不固4、超宽超高超长无明显标志 1、施工栈桥和栈道无荷载计算或超荷载使用2、临空、临水无安全防护栏杆或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源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未分类堆放 1、厂内道路未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2、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在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井、坑等受限空间作业的监测、通风、监护等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1、施工中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1、施工区域或办公生活区域存在泥石流、滑坡、岩爆、崩塌等地质灾害,未采取治理、监测、防护、避让等有效措施 28

JZSG09 JZSG09 JZSG09 JZSG10 JZSG10 JZSG10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 企业/一年一次项目部/一月一次 JZSG10 JZSG10 JZSG10 JZSG10 JZSG10 B08 B08 B08 B09 B09 B09 B09 B09 B09 B09 B09 施工环境 危险场所 警示标志 受限空间 有害气体 地质灾害

Ⅰ级类别 Ⅱ级类别 Ⅲ级类别 气候灾害 Ⅳ级类别 隐患描述 1、施工区域存在大风、暴雨、雷电、高温、冰雹、大雾、大雪、严寒等气候灾害,未采取有效措施 2、高原缺氧地区施工无专项措施,未储备足够的应急器材及药品 1、现场围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未做到封闭施工3、未经许可夜间施工4、粉尘、噪声、光污染、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等超标5、施工场地有扬尘、积水、泥浆、烟头等6、建筑材料随意堆放或无防护 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及排查频次 对应国对应专家标准项编号 编号 JZSG10 B09 文明施工 JZSG10 B0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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