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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管理制度(范本)

来源:化拓教育网
ROHS管理制度(范本)

1.0目的/Purpose 明确客户ROHs产品要求,有计划地废除和消减相关有害化学物质,达到防止在客户产品中混入相关有害化学物质,并以遵守法令,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削减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目的。

2.0范围/Scope 2.1相关产品中所包含的部件、材料; 2.2包装材料:PE袋、扎带、纸箱、胶带等;

2.3生产工序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助焊剂、脱模剂、环己酮等。 3.0

定义/Definition 均质材料:均质材料

(HomogenousMaterial)就是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4.0职责/Responsibility 4.1技术中心:负责制定产品的环保标准及样品认定; 供应商评估。

4.2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环保资料并签订环保协议; 供应商评估;

作为联络供应商的窗口。

4.3质量部:进料检验,监控材料环保符合性状况; 定期委外测试;

供应商评估。

4.4物流部:对于环保的产品做好标识,区分放置。 4.5生产部: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不能受污染,做好隔离标识。

5.0程序内容/ProcedureContents 5.1新产品设计(参照《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技术部在设计新品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客户对环保的要求,并将这些要求作为设计输入的一部分,产品承认书必须涵盖环保方面的要求,相应《BOM表》中的各原材料须有环保方面的说明,原材料的图面中也需要有相应的环保说明。

5.2索样(参照《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在索样时,技术将所要索取材料样品之规格及环保要求提交采购,采购将【材料宣告表】协同各规格要求传于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在送样至我司确认时,【材料宣告表】的内容填写完整,作为【承认书】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并提交。供应商将原材料分解成均质物质,将各均质物质所含的有害物质百分比填入相应的数据,并且附上相应的【材料测试报告】:SGS测试报告或其它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

5.3样品认定(参照《物料认定管理规定》)

5.3.1供应商在提交承认书时,必须将【材料宣告表】及【材料测试报告】作为承认书的一部分一并提交给我司,技术部在进

行材料认定时,必须将材料环保的符合性作为认定的一个项目。 5.3.2对于认定OK的材料,标准化室发放的承认书或承认票,都必须带有该材料的【材料宣告表】及【材料测试报告】。 5.4供应商评估(参照《供应商管理规定》)

若需要时,供应商评估小组必须按照《供应商管理规定》到供应商的现场进行实地评估。供应商内部必须有相应的ROHs管理机制,对环保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作相应的管理,并且具有可追溯性。

5.4采购(参照《采购控制程序》)

5.4.1材料经过认定合格后,采购才可以正式下单采购。 5.4.2对于环保的材料,在【采购合同】中须要求供应商来料时,外包装要贴有环保标识。

5.4.3要求供应商与我司签订四大协议,若客户要求我司签订的环保协议高于ROHs要求,采购将把客户的协议转化成对原材料的协议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收到供应商签订的协议后,交质量部归档。

5.5进料检验(参照《进料检验规定》)

5.5.1对于环保是否符合要求,必须作为IQC进料检验的项目之一,核对原材料是否具备相关的环保资料:【材料宣告表】、【材料测试报告】、【环保协议】。【材料测试报告】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年的,品管必须及时提出,由采购通知供应商重新测

试并提交最新版的【材料测试报告】,交质量部归档。 5.5.2对于重要部件(线材、胶芯、铁壳、PVC、DC头),公司定期(每1次/半年)送样委外测试,对于一些材质异常部件或IQC怀疑其环保性质的部件,质量部随机抽样委外测试。通过以上方法监控供应商原材料的环保稳定性,进而对原材料进行监控。

5.5.3若发现不合格,查出不合格出现的部件,按照【环保协议】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对于不合格品,依照《不合格管理程序》处理。

5.6仓库管理(参照《仓储管理程序》)

5.6.1环保与非环保、合格与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应分区域摆放,并且明确标识。

5.6.2发料时,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领料单】上应标识清楚所领用材料的批次号。

5.6.3半成品、成品入库时,包装外箱上必须贴有【产品标识】的标签,标签上应体现此批产品相应的制令单号,作为追溯用。 5.6.4成品出货时,必须贴有【合格证】,并体现制令号以作追踪。

5.7制造管理(参照《生产计划管理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5.7.1生产过程中应在表格《制令单》上注明ROHS产品。

5.7.2领料员领取物料时重点注意区分环保物料与非环保物料的领取,并在《领料单》上注名ROHS产品加以区别。 5.7.3环保产品所使用之辅助材料必须已经认定符合ROHS规定之辅料,制造过程中禁止环保产品使用非环保溶剂或未经认定不知其化学物质的溶剂渗入作业,以免环保产品受到污染。 5.7.4现场规划的环保机台以及工作台面应加以标识,以区别于其他非环保机台和工作台,非环保产品禁止在环保机台和工作台进行生产;

特殊情况下需使用占用环保机台或工作台,作业完毕后应对机台、台面和工治具进行整理清洁。

5.7.5对于现场存放的环保半成品及成品应用周转箱放置,并清楚标识其状态,放置于指定的环保区域,防止环保产品与非环保产品发生混杂状况。

5.7.6若客户有要求必须在外箱上贴环保标识,生产包装时,必须在相应的外箱上贴好ROHS标签。

5.7.7锡炉锡液每使用半年进行一次ROHS符合性测试。 5.8变更 5.8.1当变更供应商时,采购须按照以上5.2~5.4的内容执行。

5.8.2若供应商的材料来源或制程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通知我司采购,对该材料重新认定。

5.8.3若我司的产品发生设计或制程变更时(有涉及到材料

的变更),技术中心必须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重新送样认定。并对现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处理。

6.0相关文件/Referencedocument 6.1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6.2采购控制程序 6.3物料认定管理规定 6.4供应商管理规定 6.5仓储管理程序 6.6生产计划管理控制程序 6.7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7.0附件及表单/Appendixandsheet 7.1ROHS管控流程图(附件一)

7.2ROHS管控基准(附件二)

7.3ROHS体系组织架构图 7.3材料宣告表(__D010-01) 7.4ROHS符合标签(__D010-02)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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