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适用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 (单位纳税人填写)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姓名 固定电话 其中外籍人数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核算方式 全部从业人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业主) 财务负责人 办税员 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纳税人填写) 实际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 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件等列明 的经营范围不具体或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的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同意□ 不同意□ 接受税务部门免费提供涉税信息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经办人签章: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经办人: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办设立税务登记时填用。 二、适用会计制度:由单位性质的纳税人填写,填写本单位根据财政部要求所采用的会计制度。
三、核算方式:纳税人根据其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填写。独立核算是指有独立经济的自主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四、从业人数:是指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外籍人数是指非中国国籍的人员数量,包括港澳台同胞。
五、实际经营地址:在与工商营业执照、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件上所列明的地址不一致时填写,若一致则无需填写本栏。
六、实际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件等列明的经营范围不具体或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的纳税人填写,若一致则无需填写本栏。
七、本表以A4纸印制,一式二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
八、填写本表请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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