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对象名单(2015年度)单位(盖章)序号1234567101112131415 备注:1、发放对象为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领证父母;2、离婚、丧偶抚养子女的享受双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未抚养子女则不享受;3、在工作单位领取奖励费的,不得在所居住地或其他单位重复申请领取,一经发现,将按规定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4、地方幼师、自收自支、特岗教师等特殊人员请在备注栏内标清;5,此表按工资关系统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负责人:
领证对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2015- -
子女情况领《光荣《光荣证》性证号姓名出生年月证》年月别发放金额现居住地乡(镇)村(居)办事处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