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宿舍考核细则
1. 宿舍地面有垃圾。(1分)
2. 宿舍垃圾未倒。(1分)
3. 床铺上被褥、枕头整齐摆放。(方向必须一致,南北方向的床位被褥、枕头一律靠北放置。东西方向的床位被褥、枕头一律靠东放置)。(1分)
4. 床下箱子摆放右侧,左侧摆放鞋子,鞋头朝内。(2分)
5. 空床位不允许摆放物品。(1分)
6. 桌子及架子上洗漱用品摆放必须一致。(1分)
7. 其他用具如:脸盆、毛巾摆放整齐(折叠)。(1分)
8. 水瓶必须整齐摆放于桌子下方。(1分)
9. 卫生用具整齐放置门后。(1分)
10. 有阳台的,不允许放任何物品。(1分)
11. 如地面有水渍。(1分)
12. 如宿舍内挂物品,包括床底(雨天除外)。(1分)
13. 宿舍墙面不允许有脚印等。(1分)
14. 宿舍无制度细则、值日表。(3分)
15. 床上不允许摆放任何物品。(1分)
16. 如床底有垃圾。(1分)
17. 如床单整理不齐。(1分)
注:1.如宿舍无柜子、桌子,物品摆放整齐,方向统一即可。
2.在查卫生时,无论打扫有无完成,打扫人员立即离开,若不离开,放弃该宿舍检查,将扣完全天考核分。
3.各项目超过3个不合格-1分(如:被褥、牙刷用具、水瓶、鞋子等)。
4.如值日表,文明宿舍考核细则,管理规定如有遗失,要向检查人员反馈,提供新的表单,如不及时更换,扣除相应的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