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二中附属初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规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展示学生的体育特长。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现制定竞赛规程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0年9月29日下午至30日(一天半)
二、竞赛地点:本校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全校各班级
四、竞赛项目、单项分组、参加人数
(1)项目:100M、200M、400M、800M、15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垒球 、4×100M接力
(2)竞赛分组:按年龄分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甲组年龄: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乙组年龄: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3)参加人数:
每班最多报10人,男、女各5人(4×100M接力不占报名名额)
五、参加办法:
(1)每队报领队1人(班主任)教练2人,宣传报道1人,各班必须选拔队员,认真进行赛前准备。
(2)凡表现良好、努力学习、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有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学生不得参赛。
(3)每班每人最多可报二项,同组每项限报二人(接力项目除外),初三年级田赛项目每项每班限报一人。
(4)报名表要工整,一式两份,经班主任签字后于9月20日前送交体育组任课教师处,每推迟一天扣团体总分2分(网上同步邮箱80021@163.com报名)。
(5)禁止在比赛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比赛名次和该班团体总分,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6)报名表的顺序为男前女后,号码由大会统一编排。
六、竞赛办法:
(1)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审订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100M如参加人数超过8人(不含8人)则进行预、决赛。200M及200M以上径赛项目进行一次性决赛或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3)破校纪录另加10分,每破一次纪录加分一次;达二级运动员(运动员标准)另加10分,达三级运
动员标准另加5分;同一项目既破纪录又达级或同时破几类纪录以高限加分。
七、录取、记分和奖励:
(1) 单项:每项录取六名,按7、5、4、3、2、1记分,如报名人数不足6人(含
6人)时,则减一录取。
(2)团体录取前八名,按各班运动员个人在所有单项和集体项目比赛得
分之和排列,如得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少排列名次,余此类推。
(3) 接力双倍记分;
(4) 获得团体总分名次的班级和单项前二名的同学均给予奖励。
八、其他:
(1)9月15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在体艺楼美术室召开体育委员会议,发放号码。
(2)9月27日发放号码布,由各班体委领取,领取时需交押金50元,运动会结束后,各班统一收齐号码布交还体育组,并退还押金,如有损坏和遗失,每块赔偿人民币5元。
(3)每个单项提前十五分钟检录,点名三次不到,作弃权论处。
(4)跳 远:距离沙坑2.00米
三级跳远:距离沙坑 男子甲组为7.00M 其余组的均为6M
跳 高:男子1.05米;女子0.95米(每次升高高度:前三次为5cm,其余均为3cm)
以上项目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铅球重量:男子甲组5公斤,男子乙组4公斤
女子甲组4公斤,女子乙组3公斤
垒球重量:500g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在校大会组委会。
泰州市二中附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