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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化拓教育网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08-024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通过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表决通过了《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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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

(经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及上海监管局召开的“深化上市公司治理,严防占用问题反弹”专题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会议要求,会后公司董事会立即就本次会议精神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进行了通报。同时,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对本次会议的精神及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根据会议要求,公司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严防资金占用自查工作小组,并组织公司财务部、审计室,对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资金往来中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工作小组的安排,公司财务部于2008年7月7日至12日,对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记账凭证进行了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突击检查。

二、公司防范资金占用机制的建设情况

公司就有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令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利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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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同时,每年四月份由公司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各类银行帐、现金账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查阅当年前三个月的记账凭证及上年度的各类账册,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公司主管领导。

此外,公司要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每年度对公司出具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特殊担保情况专项审计说明。

三、资金占用自查结果 (一)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历年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除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发生资金往来外,未发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等现象。

(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在《公司章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公司关于加强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内控制度中,制定了对公司资金收支实行严格管理的制度,严防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

(三)内控部门设置情况及内控部门运作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07]519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设立内控机构。公司已按规定成立了以董事为主要成员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下设审计工作小组,辅助审计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对内审部门的组织、领导,并在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分别设立内审部门,配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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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任职资格要求的工作人员。

公司内控机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于 2007年 10月制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自2007开展治理活动以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工作会议,审议了11项重要事项。公司内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据公司制定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公司经营行为、下属子公司及其主要领导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对每笔经营业务往来及电脑帐、记账凭证进行检查、复核、盖章,实施对日常会计核算过程的监控。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不适用

五、下一步防范占用发生的措施

虽然,公司不曾发生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仍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司财务、内审制度执行,通过制度和日常运营管理严防公司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此外,公司将成立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调查小组:由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林为组长,公司会计负责人丁钢为副组长,领导公司财务部,每季度自查资金往来情况,并将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及专项说明与公司定期报告一起报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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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是上市公司需要时刻警惕和长期规范的问题,公司通过本次自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对资金占用的防范意识。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建立、健全控股股东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夯实规范运作的基础,使公司治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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