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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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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路居(羊坊店路-莲花河西路)热力管线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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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管理办法

肥城市诚信劳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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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为在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参建项目标段中本工程实现“创建施工管理标杆工地、建造热力精品工程、塑造公司整体形象”秉承“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方针,使项目管理更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建立适合本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模式,确保项目安全、顺利、高效完成,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劳务参施人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在三路居(羊坊店路-莲花河西路)热力管线工程(二标段)工程项目部实施。明确项目部对各班组、合格物资供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有效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三、组织管理规定

1、项目部、各班组应组建相对应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劳务队在进场7日前将施工现场岗位、人员组织机构报项目部。

具体要求:必须有负责人(总带班)、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若干)、技术员、测量员(2名)、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环保防疫员各一名。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并持有专门机构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统一管理、备案。未经申报核准人员,严禁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

2、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保证常驻工地,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需离开、调动人员,班组长必须提前上报项目部,并及时补充相应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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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素质必须达到项目部管理要求。

3、各班组人员必须尊重业主、监理、总包和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辱骂等过激行为发生。

5、各班组的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班组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6、各班组不得无故理由拒收、拒签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通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整改处罚等文件,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或者可以直接向项目部汇报。

7、班组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及各项施工技术标准,如需变动或有任何异议必须事先征得项目部批准。

8、对于项目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班组必须积极响应,必须及时落实、组织实施。如需回复的,经处理完毕后必须形成文件回复。

9、施工现场任何涉及场地布置、施工进度计划、特殊部位处理安全技术措施等必须提前向项目部申报方案、进度计划。同时工程所涉及的使用的材料、机械,规格、型号必须满足要求,必须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场实施。如进场物资或措施与方案不一致的,项目责令清退、整改,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10、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且证件必须有效、合法。

四、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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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组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组,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落实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各班组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3、认真落实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班组需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考核通过颁发的特种作业证才能进行施工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下隧道人员必须与上报人员信息统一,身体不适者,身患高危职业疾病的,严禁下隧道施工。

6、施工现场及隧道内严禁拖鞋,野蛮施工作业。

7、施工中的工作竖井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8、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操作人员,必须为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9、班组自有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配备不齐者责令退场或者检修,不听劝阻继续使用者清退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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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控管理,派专人进行看管,禁止挪作他用。

11、班组所有的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牌。

12、不得带领非现场施工人员擅自进入现场及下隧道参观。

1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饮酒、聚会聚餐等一切娱乐活动。

五、质量管理规定

1、 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即:分级控制就是各班组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各班组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部质检员进行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完毕后,由班组自检合格后申请项目部,由项目部再次检查合格后统一向监理、甲方报检。

2、项目部经常检查各班组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现场,所造成的损失有班组自己负责。

3、 班组质量员必须积极组织班组自检工作,如未按照相关要求对验收部位进行自检,项目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班组自己负责。

4、上道工序未经项目部检验的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于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必须拆除重新施工或不予计量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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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所提出的质量问题,不积极组织整改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自负。

6、 班组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自行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如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向项目部报告。

7、 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由项目部出书面方案,根据方案施工,不得自行进行修复、纠偏工作。

8、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如果在验收时还没有整改,并且项目部有权不进行验收,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由班组自己负责。

9、 班组必须认真对待项目部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回复。

10、任何部位拆除模板及拆除支撑之前,必须取得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同意,否则不得随便拆除。

11、各班组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法律及质量验收规范、规程规定组织施工,如出现国家、地方法律及质量验收规范、规程不符之处,由项目部与相关单位沟通。班组不得私自施工。

六、进度计划管理规定

根据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班组应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施工的总进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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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部分项施工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每周日项目部例会之前上报周施工计划,每日下午5:00之前上报明天施工计划,每月25日上报月度施工计划,便于项目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各班组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统一配备胸卡。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必须按项目部规定制作。

3、班组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注意举止行为。

4、班组对项目部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项目部拒收。

6、现场内严禁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酗酒行为,随地大小便,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

8、所有有关工程中的施工、质量、技术问题班组不得越级汇报,不得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直接接触,有事情直接与项目部取得沟通。

9、班组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自行完成,项目部负责协调监督,班组要积极配合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无故难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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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于项目部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不得无故拖延。临时安排紧急工作,均由项目经理发出指令,所需费用由项目部签证认可,在2天之内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时间不办理的一律作废。

八、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1、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班组原因造成的施工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负。

2、班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特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预案,并上报项目部。

3、施工前,由班组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至每位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

4、各工序及分部施工前,班组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提前报项目部审批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5、现场施工过程中,班组技术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对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处理,如遇到特殊技术问题无法解决,立即上报项目部。

九、材料物资管理规定

1、 班组应设置专职材料员,现场浇筑混凝土提前一天制定计划并上报项目部,其他材料提前三天申报,材料申报填写《施工材料申报表》,由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后交项目部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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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施工材料进入现场后,由项目部材料员和班组材料员共同验收,符合要求后在材料收料单上签字。班组必须认真组织好进场验收及保管工作,否则一切材料损失自负。

4、 进入现场物资的堆放、保管管理必须符合有关物料管理规定,所做标牌必须正规、有效。堆放材料的区域必须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5、所有班组材料进出现场必须向项目部申报,进场必须是甲方指定品牌合格产品必要时要向总包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如提供不出产品合格证,总包有权拒绝材料进场,由此延误的工期班组负责。

十、资料管理规定

1、本工程执行《北京市市政工程资料规程》和全面实施的各种验收规范,各班组应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及时上报资料员。

2、班组对管辖范围内的资料负全责,并积极应对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出现问题,各责任班组负全责。

十一、成品保护规定

1、 成品保护的责任

班组及负责所施工区域的自我完成成品保护工作,不得破坏其他产权单位的成品。

2、 成品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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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3、成品保护办法

3.1班组要按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3.2要加强对本班组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班组员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加强本班组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十一、环境、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扬尘控制措施、环境管理方案,保持场容整洁卫生,杜绝扬尘污染。

2、认真执行环境管理方案,对噪音源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3、一切垃圾(包括包装物、零碎料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包装物或装盛器具运到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存放,不得由空中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当地的有关环保规定。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包装的回收约定。

5、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包装回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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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现场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

7、由项目部提供的施工用电、用水的设施,班组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须经项目部批准。

8、班组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

十二、治安综合管理规定

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善于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并立即整改,确保无人员伤亡。

2、 使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造成的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4、 班组负责人要关心职工生活,切实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杜绝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5、 加强职工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杜绝聚众斗殴、打群架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如有群殴苗头,班组有关负责人必须果断制止,以防事态扩大,并了解情况,做好教育、疏导和善后工作,同时立即向项目部及地方治安部门报告。

8、 搞好施工现场、仓库、办公室等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失窃事件的发生。

10、严禁偷窃、破坏设备、器材和各类建筑材料(包括废物料)和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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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例会制度

本工程例会施工时间每日下午5:30(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班组按时参加,确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向项目部管理人员请假。

十五、奖惩细则及规定

1、 本手册所订立的罚款是依不同情况所订立的。

2、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工地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由项目部决定处理。

3、凡违反本手册的相关内容按一下处理:

3.1第一次违反,现场警告并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违反,项目部下发停工整改令并处相应罚款,另所造成损失由班组自行承担并处相应罚款;第三次违反,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退出施工现场。(为提升工程管理本水平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4、奖惩制度: 4.1组织管理奖惩细则

(1)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不请假随意离开现场人员罚款500元∕人次,累计收到3次罚款者,项目部有权清退出现场,班组必须另行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部要求。

(2)班组的任何人无理顶撞、辱骂总包单位、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人员,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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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视情节轻重处罚100~300元∕人次,并对班组处罚500元∕人次。

(3)如班组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规定及管理程序,不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对该班组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如班组连续1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项目部有权对该队伍进行更换,清退出场。

(4)对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迟到罚款200元∕人次,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300元∕人次。

(5)各班组拒收、拒签我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罚款500元∕次,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班组的签字确认,项目部所发函即为扣款依据。

(6)班组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计划的,对班组现场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

(7)对于项目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收到后不响应及回复的,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次罚款。

4.2安全管理奖惩细则

(1)施工现场未按项目部要求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罚款2000元。

(2)未经未培训人员私自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3)新入场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私自上岗作业的,班组罚款1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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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考核通过颁发的特种作业证私自进行施工作业的,罚款1000元/次。

(5)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下隧道人员与上报人员信息不一致。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罚款1000元/人

(6)施工现场及隧道内拖鞋,裸露作业,野蛮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人。

(7)破坏施工中的工作竖井安全防护及其他设施,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找不到责任者周由班组承担罚款。

(8)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控管理,管控不善者,立即退场,并罚款5000元。

(9)班组所有的料具不按要求堆放。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标志牌,每处罚款500元/次。

(10)不得带领非现场施工人员擅自进入现场,私自进入者每发现一次300元。

(11)施工现场抽烟、喝酒,如有发现罚款500元/人次,喝酒1000元/人次。

(12)班组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安监站要求组织施工,若出现安监站对本工地扣分,项目部将按照20000元/分进行处罚。若出现罚款,项目部对班组处以2倍罚款。若出现停工处罚,将对班组,处以5000元/天的处罚,直至复工。

(13)现场突发情况紧急采取措施并组织损失发生者,个人奖励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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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现场及时排除危险源,对即将发生的危险源识别并制止的,个人奖励1000元/次。

4.3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 班组质量员未按照相关要求对验收部位进行自检,项目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班组自己负责,一次报验不合格,对班组进行警告,第二次报验不合格,项目部下发停工整改令并处相应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者班组主管质量员清退出现场,并对班组进行相应罚款。

(2)对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所提出的质量问题,不积极组织整改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自负,并对班组相关质量员、工长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3) 班组人员隐瞒、自行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如出现质量问题不向项目部报告,每发现一次对班组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并将有关责任人清退出现场。

(4) 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由项目部出书面方案,根据方案施工,不得自行进行修复、纠偏工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对有关人员处以500元∕次罚款。

(5)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如果在验收时还没有整改,则对班组负责人和质量员处以300元∕次罚款。并且项目部有权不进行验收,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由班组自己负责。

(6)任何部位拆除模板及拆除支撑之前,必须取得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同意,违者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次。

(7)各班组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法律及质量验收规范、规程规定组织施工,如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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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方法律及质量验收规范、规程不符之处,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8)对于项目部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300~10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临时安排紧急工作,均由项目经理发出指令,所需费用由项目部签证认可,在7天之内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时间不办理的一律作废。

(9)该工程甲方及其他相关单位现场验收及抽查时,对该工程质量给予认可并表扬者,班组奖励5000元/次。

4.4进度管理奖惩细则

根据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班组应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施工的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每周日项目部例会之前上报周施工计划,每日下午5:00之前上报明天施工计划,每月25日上报月度施工计划,便于项目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1)不按时报分解计划者,每次罚款500元,所报计划无量化指标者每次罚100元。

(2)施工进度与计划滞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下列处罚:处以500~10000元罚款。

(3)班组提前完成周/月/旬计划的30%,班组奖励5000元,提前完成超过50%,班组奖励20000元。

4.5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奖惩细则

(1)进入施工区域未戴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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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内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100元/人 次,大便500元/人次,并负责清扫现场所有大便,直至找出下次人员为止。

(3)破坏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罚款10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4)现场内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每起罚款200元/人。

(5)施工现场进行带有金钱性质的,酗酒行为,对班组责任人罚款3000元/次,并报警处理。

(6)所有有关工程中的施工、质量、技术问题班组不得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直接接触,否则每次罚款500~1000元∕次,并将责任人清退现场。

(7)班组要积极配合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无故难调侃,否则罚款500~1000元。

(8)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如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0元∕次。

(9)各班组的成品保护工作,因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班组自负,同时对其处以500元∕次罚款。

(10)在施工操作中,对其它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经项目部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班组全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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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100~300元∕次处罚:

1)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2)无动火证动火者。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4)非本工种人员乱动机电设备。

5)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6)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等违章行为。

7)高处作业向下抛物体。

8)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9)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10)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1)防护不到位或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12)班组要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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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对各分包队罚款100~500元∕次。

(13)该工地获得北京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北京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称号的 项目部分别给予10000元、20000元奖励。

(14)该工地得到北京市热力集团书面表扬、报刊通报表扬及突出事件口头表扬的 项目部给予10000元奖励。

(15)该工地得到所处街道市民及相关单位的赞扬及全力支持的(如送锦旗、发赞扬信件等)项目部给予10000元奖励。

(16)该工地得到新闻媒体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特别关注者,并对本工程发布赞扬报道的,项目部给予10000元奖励。

4.6说明

本管理办法自签发开始实施,各班组及项目人员相互监督,如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双倍处罚。

项目负责人签字: 班组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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