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
单位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姓 名 现有技术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出生年月 现任何学校何年级何课程 原始学 获得时间 学历 历 职后学历 获得时间及形式 项目 要素 评 分 标 准 自评考核分 得分 累计本学段的教龄每年计0.5分,低学段的教龄每年计0.4 教 龄 分,非教学的工作年限每年计0.3分。(不超过20分) (20基 (注:原在小学任教,后调初中,高中或中专任教的,其小 分) 学段教龄为低学段教龄,原在初中任教,后调至高中,中专本 任教的其初中段教龄为低学段教龄) 条 学 历 电大、中专、高中取得本科学历,初中取得专科学历,小学、件 (8分) 幼儿园取得中师学历计8分;与所任教学科不相对应的合格 (35分) 学历 5分;有相应学段两证计6分。 任职年 限(7现专业技术职务与所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每年计 分) 0.5分,非对应的每年只计0.4分。(不超过7分) 业务能能够在学段打通关的骨干教师计10分,合格教师计8分, 力(10基本合格教师计6分。 职 分) 发表了与教学相关的论文,属国家级刊物计2分、属省级刊务 论文著物计1.5分;国家级交流论文计1.5分,省级交流论文计 作(2 能 分) 1分;出版有价值专著者计2分;出版作品系两人及以上的, 第一署名者计该作品等次全分,其余折半计分。(不超过2分) 力 (15分) 其他奖优质课、公开课、优秀教案、全能比武,德育工作、教 励(3育教学管理等与教学有关的成绩突出且获县市级以上奖励 分) 者计3分,获教育组(学校)奖励者计1分,不重复计分, 最高不超过3分。
任校长,计3分,副职计2.5分,中层领导(教务、政教、总务、岗位 特殊岗位 团队干等)计2分,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计1.5分,任毕3分 (3分) 业班主课教师计1分,任复式班教学者计1分。(履行职责低劣者应 酌情扣分)(累积不超过3分) 出勤 出勤情况 服从组织分工何整体调度,全年出满勤计7分,在一年内事假在107分 (7分) 天内计6分,在15天内计5分、在20天内计4分、在30天内计3 分,不服从组织分工和调度或连续两个月以上未上班者不计分。 高、中、小考或统考成绩人评分分别进入市、乡前三名的分别计16教学成绩分,15分,14分,达到人平分计10分,高于或低于人平分的酌情计(16分) 分;非上述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计10分,成绩突出的计14分,成绩 低劣的酌情扣分;接受较差班但成绩上升幅度较大的可酌情加分。 分,一般做到工 教学常规 在教学常规检查中,认真、按时做到备、批、辅者计6(6分) 者计4分,较差做到者计2分,不能做到者计0分 作 成 辅导竞赛 国家、省、地、市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分别计4-2.5分、3.5-2绩 (4分) 分、3-1.5分、2.5-1分,不重复计分。 (40分) 荣誉模范 国家级综合表彰计7分,省级计6分,地级计5分,市级计4分,乡(7分) 级计3分,教育组(市直学校)计2分,不重复交叉累计计分。 年度考核 连续三年优秀计7分,两年优秀、一年合格计6分,一年优秀、两年(7分) 合格计5分,三年合格计4分,两年合格、一年基本合格计2分,三 年中有一年不合格计0分。 机动分 指一个单位内工作岗位特别艰苦、学校条件特别差的可设机动分。另(1-3分) 40岁以下,班主任工作未满两年者从总分中扣除2分。 合计分100分 考核审查实得分。 说明:
1、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不得推荐(符合破格条件者外),具备基本条件的,根据指标数按得分从高到底择优等额推荐。 2、“特殊岗位”得分必须是当学年度任现职的。 3、“教学成绩”、“辅导竞赛”、“论文著作”、“ 荣誉模范”等均应是任职期限内的,考核情况是近三年的,出勤考核必须是本学年度的。
4、原任教师后调任其他工作的人员,由单位视其工作实绩,比照同类人员参照执行。 5、能获机动奖励分者是指在高山学校、偏远学校任教的教师。
二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