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海城学院(下称甲方)将校舍维修工程承包给海城市东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施工,为了明确责任,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海城电大维修
二、工程内容:建守卫室、地面硬化、安装水电、零星维修等 三、工程地点:海城电大 四、施工方式
甲方出具具体施工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出预算。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必须做好记录并填写工程量签证单。
五、施工期限
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9月10日 六、合同金额:19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经评审后一次全额付款。 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预付款及进度款。 2、甲方向乙方出具施工要求。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条件,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5、乙方按合同规定及图纸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
6、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施工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入现场的非乙方人员的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不得损坏与本合同所指项目无关的甲方设施。
九、违约责任
1、该项目若一方或双方出现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求法律仲裁机构裁决。
2、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或追加补充协议。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